农村社会结构变动下的孝文化失范与家庭养老支持困境探析
2018-11-20李升方卓
文/李升 方卓
引言:农村社会结构变动下的家庭养老问题
家庭养老一直是我国农村养老的主要模式,但农村社会结构变动对这一模式产生了巨大冲击。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影响下,农村大量中青年劳动力离开农村,农村家庭规模逐渐减小,家庭功能日益简化和弱化,造成农村家庭养老问题日趋凸显。本文的基本问题是,在农村社会结构变动的背景下,农村家庭养老面临产生怎样的问题,又当做出如何解读。
家庭养老实际上表征了一种家庭代际关系,在讨论工业化及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结构变动背景下的家庭代际关系及家庭养老问题方面,西方学者有着不同的观点。一方认为家庭代际关系随着工业化或现代化进程的冲击会逐渐弱化,重要表现就是父母对子女权力的弱化,因而难以构建有效的家庭养老体系。另一方认为在工业化社会中代际间相互援助的家庭纽带依然存在,紧密的家庭关系在养老中会发挥重要作用,其重要理由在面对现代化对家庭结构的冲击时,家庭代际关系的强化及紧密能够抵抗社会风险与社会危机。西方学者的讨论为社会结构变动下的家庭养老研究提出了不同理论命题,但在讨论中国社会的家庭养老问题时,需要立足于中国社会的现实基础。
一般认为,东西方社会的主要差异表现在文化维度。由于社会系统中的文化系统所包含和保存的价值规范会维持社会系统的持续运作,因此,如果将家庭养老视为社会结构中的系统构成的话,那么其得以维系的文化基础就需要深入讨论。从文化的角度看,早在20世纪费孝通就指出了中西方家庭养老模式的文化差异,指出西方社会是一种“接力”式代际关系,是父母抚育子女,子女继续抚育后代,老人则被推向社会的一种单向循环养老模式,体现了父子之间的单向义务伦理实质。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种“反哺”式代际关系,是指父母抚育子女,子女长大后再赡养父母的一种双向循环养老模式,体现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双向义务伦理实质,表征了中国社会的孝文化与家庭养老之间的紧密关联。那么,从文化功能维系的角度来看,面对工业化及现代化冲击的农村社会结构变动,作为文化根基的孝文化能否联结农村社会结构出现的代际关系“断裂”,从而使家庭养老模式得以维持,是需要深入讨论的重要问题。
农村社会结构变动对家庭关系秩序的影响
费孝通提出的家庭养老的“反哺”模式是嵌入在一种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之中的,遵循的是稳定的等级秩序和均衡互惠原则,而在急速变迁和流动的现代社会,代际关系受到现代化进程的影响将会发生变动,即乡土社会呈现的家庭代际关系的稳定和均衡可能会被打破。农民的流动严重冲击了农村社会秩序,农民脱离了乡村也就脱离了原有的家庭等乡土网络,流动改变了农民获取资源的途径和手段,也就动摇了乡村约束力的控制地位。因此,不论是农村的社会规则,还是农民的思想价值观念,都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面临脱序或失范危机,也势必造成由家庭代际关系变动而产生家庭养老问题。
农村社会结构变动对家庭代际关系的显在影响表现在家庭成员上的人口规模变化以及家庭居住上的代际脱离等方面,而内在影响机制主要为代际资源失衡以及文化重构等方面。一方面,农村社会结构的嬗变,使农村个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呈现出“工具性-特殊主义”的性质,这使农民寻求获取资源的方式和路径发生了明显变化,传统社会中通过“差序格局”的关系网寻求、获取资源的可能性大大降低,普通农户呈现出“原子化”状态。由于代际资源传承的经济基础改变,农村老人成为家庭中资源分配的末端,轻老重幼成为农村家庭的重要特征表现。农村社会结构变动引发的代际资源失衡,使老人在家庭关系中地位式微,逐渐从主导地位转向依附地位。中国农村家庭的代际关系已由传统双向反馈模式断裂为线性抚育关系,表现为父母对子女有无尽的责任,子女对父母则只有有限的义务。
另一方面,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动也使家庭关系的文化价值基础发生改变。农村社会经济的变化挑战了传统的乡村人际交往的公共准则,功利主义文化价值观正在乡村兴起,农村开始出现“理性化”“工具化”和“实利化”等倾向,并对乡村社会和家庭产生了深刻影响。文化的价值观改变使农村失去了本体性价值的历史感,丧失了生活责任感,理性化的本体性价值导致农村产生伦理性危机,农村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面临瓦解,农村家庭养老的实践已出现“功利养老主义”的价值取向,从而使农村家庭养老面临严峻考验。总体来说,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变动下的家庭关系秩序改变已成为重要社会问题,而在代际资源之外的文化功能视角研究方面,仍需要做进一步深入细致的分析。
孝文化维系下的家庭养老分析
孝文化与中国家庭养老是融为一体的。在《文化学辞典》中,孝文化是指孝的观念、规范及行为方式的总称。家庭养老是主要依靠家庭成员支持的养老方式,表现为家庭成员具有承担养老责任、履行赡养义务的运作方式及文化模式。孝文化是处理代际关系的重要准则,家庭养老则是代际关系的重要功能性内容。在传统农村社会中,“孝”是一把衡量家庭代际关系的尺度,同时也是中国传统文化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在农业宗法社会里,祖先及其所奠定的原则具有无可置疑的神圣性、不可违抗性,因而在人们心中,“数典忘祖”是最可耻的行为,人们总是小心翼翼而执着地维护着祖宗规矩。孝是中国传统伦理的根源、基础和元德,也是中国文化精神的源头、根本和特征,是中国社会、政治、法律、教化精神的基础。中国家庭养老的文化根基是孝文化,孝作为一种生活原则,成为中国国民的一种心理依赖,而家庭养老则集中体现了孝文化的传统美德。可以说,孝文化是维系农村老年人实现家庭养老的关键纽带,以“孝”为核心道德价值观的传统文化,强调了家庭、亲情等伦理价值。
关于孝文化与社会结构变动下的家庭养老问题讨论上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尽管在社会结构变动中父母对子女的权力在降低,但孝道伦理仍然会获得道德上的认可,在此社会文化环境中,父母与子女两代人通过在家庭生活中合作与协调,使得家庭养老制度得以维持。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传统的价值观不断受到效益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消费主义等新价值观的冲击,家庭责任观念、家庭义务观念等不断更新和蜕变,奉养观念也不断淡化,使人们忽视了赡养的义务,在农村“孝”的内涵发生了变异,外延缩减,在农村既存在着“养就是孝,孝就是养”的错误观念,农村孝文化呈现缺失状态。此外,一般认为,传统孝文化维系农村家庭养老规范中,女性是被排斥在外的,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约定俗成的认为养老是儿子的义务,女儿是“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无需承担养老的义务。所以在中国传统农村家庭中,女性对父母亲只有象征性的养老义务。家庭养老的代际支持往往根据性别形成分工,女性则在性别分工中被被排除在养老支持之外。
中国家庭养老具有深厚的孝文化内涵,所包涵的家庭伦理和血脉传承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留下了深刻的文化印迹。在文化分析方面,文化功能分析是探讨满足人们生活需求及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内容。马林诺夫斯基提出了文化功能理论所包含的三个维度,即文化在生物性的基本需求、工具性的社会需求与整合性的精神需求三个层次发挥功能性作用,由此文化也就被分为物质文化、规范文化及精神文化的三个结构性维度。家庭养老中的文化功能同样在物质、规范及精神的三个结构性维度发挥作用,由此形成支持及维系家庭养老的模式。中国养老所说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实际上既包含了老人从物质方面到精神方面的各项需求,由此形成中国养老支持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三项基本内容。
从文化功能角度来看孝文化与中国家庭养老的关联,便包含了孝文化对家庭养老的经济支持、看护支持及精神支持的三个层面的效用功能。经济支持主要表现在后代对亲代养老的金钱、用品等物质资源提供和保障方面,看护支持主要表现在子代对亲代养老的日常生活关照、疾病临终照料等看护关系的建立方面,精神支持则主要表现在子代对亲代养老的心灵舒适、精神慰藉等心理和意识的支持方面。如果看西方社会,家庭养老支持在三个层面的表现主要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使经济支持逐渐转移出家庭,看护支持则主要由家庭中的女性成员或机构中的专业人员承担,而在应对社会风险挑战时的家庭精神支持仍然发挥着巨大作用。
孝文化失范下的农村家庭养老支持困境及对策建议
在农村社会结构变动的背景下,尽管农民的经济水平得到提升,但家庭代际关系出现明显的“断裂”,依靠孝文化维系的家庭养老支持陷入发展危机。农村社会结构变动引发了农村社会秩序的失衡,也造成了家庭养老支持中的孝文化“失范”。在一些现实农村社会中,在应对农村社会结构变动的过程中,传统的孝文化并没有能够发挥维系农村家庭养老支持的功能,反而在家庭养老支持中面临被弱化或扭曲的风险,在农村家庭养老的经济支持、看护支持及精神支持的三个层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失范”状态。
(一)农村家庭养老的困境:孝文化的失范
1. 由“价值性”转向“工具性”的孝文化
传统家庭伦理的核心是“孝道”,孝道应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价值性的。但在社会结构变动期,家庭结构和功能发生分化和解体,代际关系的外在“断裂”使血缘关系的凝聚力被极大的削弱,人们对孝文化的遵循转向了更多的工具性行为。遵循孝道的家庭养老在有些时候成为获取利益的方式,甚至出现怪异的“死后孝”现象,即老人生前被漠视甚至被弃养,但当老人去世后,所有子孙成为“孝子贤孙”并为老人置办丧礼,以此向他人展现家庭的孝文化。而之所以会举办盛大丧礼,是因为既能够获取随礼习俗的带来的经济利益,也能够为自己子孙在当地带来“孝”的好名声。子代养老的行为目的由孝的价值性转变为“以孝获利”的工具性,使得家庭养老走向表面化与形式化。
2. 转向女性家庭成员支持的“靠女养老”
孝文化失范对家庭养老的重要影响内容就是转向女性家庭成员看护的“靠女养老”,尤其是女儿养老。虽然西方社会的家庭养老也会主要表现为女儿或儿媳照顾,男性更多是帮老人处理经济问题,但这与其在性别上的角色分工有很大关联。而在乡土中国社会,传统上崇尚“养儿防老”,儿子是家族血脉的传承人,男性继承体制把女儿排除在养老之外。尤其是婚后的女性属于夫家,没有独立的经济权利被依赖受制于夫家,并没有独立的能力赡养父母。然而现实的状况是,男性人口的流动使女性在家庭养老中的作用也不断提升,甚至由于男性的“家庭缺位”把女性推到了家庭决策者的位置上来,形成女性对父母的养老意愿要比赡养公婆更强烈。传统孝文化规范的以儿养老或替代儿子的儿媳养老发生转变,“家庭缺位”的男性子代仅靠提供物质补贴等支持养老,女性成为老人日常生活中的主要照料者,而且女儿对自身父母的赡养要比儿子更加用心,不但能在生活方面保证对老人的看护照料,而且会更加关注老人的精神需要。
3. 孝文化控制变异下的养老束缚
孝文化失范造成家庭养老困境另一表现就是孝文化控制变异下的养老束缚问题,突出表现在老人主体上。传统孝文化是中国一定的历史社会背景下孕育而生的,是小农经济和宗法制度的产物,带有浓重的封建忠君思想内容,内容上过于强调顺从。传统孝道观念,父母子女在人格上处于不平等状态,“父为子纲”,女性更要遵守“三从”,完全没有独立的人格权利,子女要对父母绝对的服从。老人对子女的严格管理并要求其遵循“孝顺”的方式时常并不能获得子女的认同,反而使得在其养老过程中缺失了子女支持的保障。孝文化衰落与其压迫型体制本身有一定关系,长辈将“孝”工具化来控制家庭事务及家庭成员,由此使孩子缺乏理性精神,一旦子女在代际关系中获得资源权力地位后就容易变得不孝。然而,深刻留在人们心中的对父母的“孝顺”意识,再加上同村人的相互评价影响,使得人们对“孝等同于顺”的意识更加强烈。其结果是既造成了子代的控制反抗,又造成老人为了家庭“孝顺的名声”而并不愿意到家庭以外的机构去养老,“变异”的孝文化反而成为束缚家庭代际关系的制约因素。
(二)农村家庭养老支持的对策建议
1. 重视家风建设
家风建设就是要建设家庭的核心价值观,是建设家庭中的每各成员都明确认知并遵循的规范文化,其重要内容就是以孝文化支撑的家庭文化建设。在当前社会重视家风建设,就需要赋予孝文化在新时期农村社会的新生命力,既要完善农村教育,又要做好文化传承。由于传统的孝文化教育与传承注重言传身教,而人口流动造成家庭结构变动的主要问题就是家庭成员缺位,这种缺位既导致教育的缺失,也导致传承的断裂。因此,新时期的农村教育不应一味偏重更要“走出去”的功利性教育,更需要培育子代对家乡、对亲缘、对家庭认同的情感性教育。教育的形式不仅依靠乡村学校教育,还要立足于农村社区教育。在“矫正”孝文化失范的同时,通过新时期的家风建设实现农村社会的重新整合与良性发展。
2. 完善养老服务
农村社会结构变动下的家庭养老困境也折射出农村养老服务的欠缺与不足,进一步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仍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一方面,政府需要持续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以提升农村老人的经济水平,并在实现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或政府资源投入的保障下,建设农村社区养老基金并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以应对家庭成员缺失或能力不足导致的家庭养老难以为继的困境。另一方面,增强农村地区的养老组织机构建设,并保障组织机构中的养老生活质量。一些西方发达社会的养老发展实践表明,老人在搬入养老公寓等机构进行养老生活后,并没有遭到家庭的“抛弃”,而是家庭关系变得更顺畅,老人不仅能够得到更加专业人员的照顾看护,而且与子女在精神支持联结上变得更强。具备生活质量的养老环境能够使家庭成员产生安心养老的心态,也能够缓解家庭养老的压力。但这并不等同于放掉家庭养老,家庭成员在物质资源上的支持、日常生活的看望以及代际间的精神慰藉能够依托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更加有效有序有情的开展,从而使农村家庭养老在重视家风建设及完善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呈现新时期的新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