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刍议
2018-11-19王艳
摘 要:本文在对吉林省构建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政府部门在提供创业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大学生的创业需求,以服务体系结构和包含要素为整体构架,从创业政策服务、创业教育服务、创业资金服务和创业孵化服务等方面对完善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提出具体建议。
关 键 词: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创业需求;万众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7.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8)10-0071-10
收稿日期:2018-08-30
作者简介:王艳(1966—),女,辽宁沈阳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行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期、新阶段的产物,是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创业不仅能够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还能够激发大学生的潜能,为建立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同时,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对国家未来自主创新能力的强弱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对于政府而言,优化大学生创业环境、提升大学生创业质量、提高政府决策和服务能力水平,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民生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基于此,需要对完善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进行深入研究。
一、研究范畴与相关概念界定
我国对大学生创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实务操作方面。由于学科背景和研究方向不同,学界对于创业的定义和内涵的认知存在差异。有学者认为,创业是一个发现和捕获机会并由此创造出新颖的产品、服务,实现其潜在价值的过程。有学者认为,创业行为是思考、推理和行为的方式。创业是一个创造出更大经济或社会价值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创业者优化整合资源。有学者认为,创业就是为了创建新企业而进行的以创造价值为目的、以创新方式将各种经济要素综合起来的经济活动。笔者认为,创业是个人或者組织根据对市场机会的识别,通过创办新企业,创造出社会需要的产品或服务,进而实现价值的行为过程。
大学生创业的主体是大学生,因此,除了满足一般创业者的属性要求外,还具有大学生创业主体的特点,但对于大学生创业主体的范畴,相关法规和文件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在现实中,不同地区有不同的限定,如有的地方性文件将大学生限定为高校在读和毕业未超过两年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回国留学生,而有的地方性文件则把大学生限定为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吉林省出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各地区的普遍做法,笔者将大学生创业主体界定为具有高等院校学籍和毕业五年内从事创业活动的高校毕业生。
创业服务即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咨询、创业帮助等多方面的服务。提供服务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包括社会公共服务主要提供者——政府,也包括社会非营利性组织,还有商业运作公司——创投公司等。本文将创业服务提供主体的研究范畴限定为政府相关部门、高校和由政府推动成立的社会组织。
所谓服务体系,是指不同服务部门之间和同一服务内容内部不同要素之间相互关联且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系统。服务体系应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整体性。体系本身具有整体统一的含义,因此,服务体系应是围绕同一目标、相互组合而成的统一整体。二是相互关联性。服务体系之中的各个独立要素相互之间具有依存性,同时各要素同整体环境之间也具有相关联性。三是在纵向上具有层次性。即可以从上至下分为若干等级,前一等级是后一等级的统领,后一等级则是前一等级的细化。四是变化性。服务体系形成后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该随着时间的迁移、环境的变化、现实情况的不同而作出相应的调整,从而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进一步分析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可以将其概括为:由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投入和政策为保障、以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为目标、满足大学生创业需求的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因此,这一服务体系同样也具有整体性、关联性、层次性和变化性等特点。
二、吉林省构建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是一个以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维护大学生创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机整体。按照时间节点来划分,可以分为创业前服务、创业准备中服务和创业后服务;按照提供服务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政府创业服务、社会创业服务和学校创业服务;按照服务功能不同,可以分为创业政策服务、创业教育服务、创业资金服务和创业孵化服务。本文以政府创业服务为切入点,从创业文化、创业政策、创业教育、创业资金和创业孵化等方面进行阐述。
⒈创业文化服务——营造创业氛围。通过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选树一批 “创业先锋”代表人物,发挥榜样的引导、激励、示范作用。吉林省自成功举办首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来,赛项设置从2015年的1495项增加到2017年的7049项,参赛人数从2015年的7475人增加到2017年的32515人。大赛让大学生有了梦想成真的舞台,营造了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吉林动画学院学生曾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奖项。2017年11月,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20余个省市的682家用人单位到吉林动画学院参加毕业生就业创业洽谈会,提供人才需求岗位近14000个,吉林省近30所高校万余名相关专业毕业生参会。
⒉创业政策服务——强化组织保障。加大创业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有正常经营行为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初创企业补贴并落实促进创业就业的各项税收政策。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中国吉林高新技术人才市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整理汇编了《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手册》,长春市印发了《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实用摘编》,其中的创业优惠措施达40余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教育厅联合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团,到长春财经学院等高校为即将毕业的学生作就业创业政策解读,使毕业生更好地了解各项优惠政策,助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⒊创业资金服务——拓宽资金补贴、贷款渠道。一是加大创业创新资金支持力度。在公共预算中优先、足额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加大省级创业专项资金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2016年投入1.2亿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补助、创业平台建设、初创企业补贴、创业培训及创业能力提升补助、创业活动补助。二是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为解决大学生创业初期资金紧张问题,对每户初创企业一次性补助由3000元提高至5000元,主要用于房租、水电、物业等费用补贴。对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自2013年吉林省首次发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以来,已连续四年为20019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2708.57万元。三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延长贷款期限,简化创业担保贷款程序,精简贷款申请材料,取消个人贷款合同公证等手续。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在原有规定5万元、8万元、10万元的基础上,分别提高到15萬元、18万元、20万元;吉林市就业服务局采取担保中心担保、第三方担保、银行经办,银行直贷、捆绑式贷款等多种方式,自2002 年以来,已为3.49万名创业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21.33亿元;
⒋创业教育服务——提升创业能力。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向系统化转型升级。2015年-2017年,全省共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119门、专门课程673门、在线开放课程378门、54所高校探索实行了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制,90%以上的本科高校成立了创新创业教研室;加强创新创业专职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全省高校现有专职创业创新教师946人,就业指导教师807人,聘请兼职导师2243人,入选国家级导师库90人,省级导师库474人,使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型。二是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实施并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和学科竞赛实施体系。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学科竞赛实施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大创计划和学科竞赛的管理,不断提高管理质量。2014年至2017年,全省本科院校大创计划项目申请专利506项,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1326项,二等奖2484项。三是探索建立创业人才培养改革机制。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为目标,组织实施国家“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和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遴选30个省级重大需求协同创新中心,有16所高校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吉林动画学院被教育部评选为“全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长春汽车高专“政校企联盟办学”模式纳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⒌创业孵化服务——打造创业平台。目前,吉林省有大学生创业园107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33个,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8个,大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21个,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33个,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服务,使人人都享有创业机会。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到2015年底,吉林省大学生创业园累计入园1754户企业、4900名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29803人。2016年,在新认定的省级大学生创业园中,每个创业园至少入驻大学生创业企业20户,每户带动3至5人就业;依托大学生创业园打造5个新业态的众创咖啡和创客空间。“十三五”时期,吉林省计划每年至少培育20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平均孵化规模达25户以上,创业孵化基地每年新增就业岗位10000个以上,以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对创新创业和带动就业的作用。
三、吉林省大学生创业服务需求分析
研究大学生创业主体对于创业服务的需求,是关系到吉林省创业政策以及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是否合理的关键所在。为此,笔者针对在校大学生和已经创业的大学生设计了调查问卷,并对调查问卷数据进行了分析。
⒈大学生创业意愿。在向高校大学生发放的调查问卷中,剔除无效数据,共获得有效数据1241个。有创业意愿的学生人数为747人,所占比重为60.2%。对于自主创业的原因,剔除无效和未选择的数据,共获得有效数据1003个。按照认同度由高至低的排序依次为:“一直都有创业的理想和愿望”(68.2%),“有非常好的创业项目”(32.5%),“受别人邀请”(25.8%),“创业可能带来可观收入”(25.4%),“未找到合适的工作”(14.2%),其他( 5.6%)。
⒉自主创业遇到的困难。在向在校大学生和已经创业的大学生发放的调查问卷中,均涉及创业遇到的困难一题。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认为大学生创业遇到的主要困难排在前三位的依次为:“资金筹备”(50.2%)、“创业项目选取”(38.6%)、“创业团队组建”(32.4%)。而在校大学生认为大学生创业遇到的主要困难排在前三位的依次为:“资金筹备”(56.0%)、“创业与学业冲突”(37.4%)、“不了解政策法规”(35.7%)。由此可见,在校大学生同已经创业的大学生的创业服务需求并不完全一致,但资金缺乏是大学生创业面临的首要问题。不同于已经创业的大学生面临的问题,在校大学生在创业中面临着创业与学业的冲突以及对于政策的不了解。
⒊大学生创业时间。在向在校大学生发放的调查问卷中,有25.5%的大学生认为创业应选择在“在校期间”,20.2%的大学生认为创业应选择在“毕业时”,46.8%的大学生认为创业应选择在“毕业并积累一定的经验后”。
⒋大学生创业方式。选择自主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的创业方式以“团队创业”比例最高,占49.6%;其次为“网络创业”和“加盟创业”,分别占25.6%和14.8%;选择“专业领域创业”的占9.3%;“概念创业”的占1.5%;5.6%的毕业生选择了“兼职创业”。其中,因为有分担风险的考量,所以选择“团队创业”的占大多数。选择“网络创业”的人数增加迅速,同近几年网络快速发展、倡导网络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
⒌自主创业信息与指导。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对各类创业信息与指导的需求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政策”(61.4%)、“创业团队组建”(45.2%)、“专家咨询指导”(47.8%)、“成功人士的经验”(39.7%)。在校大学生对于创业信息与指导的需求同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大体相近,但也有所不同。主要的区别是在校大学生对于创业服务的政策和法规了解不够。网络、老师介绍、同学口口相传、学校宣讲会等是大学生了解创业政策的主要平台。因此,从政策制定者——政府的角度来说,如何让政策制定后很快“落地”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⒍创业融资问题。据向已经创业的大学生发放的调查问卷和政府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大学生毕业后创业成功率并不高,而引入风险投资项目数量更是稀少。一方面,大学生创业失败率高,每年社会都会有一批创业失败人群被淘汰;另一方面,大学生社会经验有限,很难提供可以吸引风险投资的项目。因此,缺少资金的大学生往往会考虑政府创业扶持贷款政策,但政府小额担保贷款手续繁杂,申请时间长;同时,这类贷款对象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往往是毕业三年内的创业者,超过三年,有些创业服务政策无法享受。
⒎大学生创业孵化服务。据向已经创业的大学生和在校大学生发放的调查问卷显示:在校大学生对于孵化器的了解程度并不高,在设计的问题“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包括的内容,哪个最重要”中,选择孵化器的比例仅为9.7%。相比较而言,已经创业的大学生对于孵化器的了解程度要高于在校大学生。但从座谈和访谈的记录看:创业园中的大学毕业生认为创业園作用相对有限,在水、电、供热价格优惠方面比较满意,办公环境和政策咨询方面的满意度次之。在资金服务方面,受访者普遍感觉作用有局限性。
⒏大学生对于创业服务的相关建议。大学生对于政府提供的创业服务建议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公共信息平台。将政府制定的创业政策和创业相关知识(如申办公司的流程等)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发布。二是加强政策落实。政策不应只局限在宣传层面,而应加强落实,尤其是放宽政策限制。三是加大对大学生创业资金的提供和资助力度。四是增强大学创业培训课程的实践性。大学创业培训课程不应只停留在理论层面,更应增强实践性和应用性。五是创建积极向上、公平公正的创业环境。六是政府应做到重点扶持、突出引领。相关部门通过一定方式的考核,对有创新和发展前景的项目重点扶持。
四、吉林省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⒈创业文化服务方面。一是创业典型人物宣传力度不够,家喻户晓的激励、示范作用有限,造成大学生思想观念更新慢,自主创业意愿不强。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是新形势下国家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吉林省高校毕业生中进行自主创业的人数比较少,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很多高校毕业生希望在相对稳定的国家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和收入相对较高的三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就业,而这些工作单位和行业恰恰是就业竞争激烈的单位,这就进一步加剧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难度。二是创业文化引领经济发展的作用不明显,造成人才、项目外流。如吉林省已经进入“互联网+”决赛的项目,被外省以500万元价格直接挖走。
⒉创业教育培训方面。 目前,吉林省高校创业教育培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创业教育流于形式,实效性不强。从师资力量上看,教师缺乏创业成功的实际经验;从学生方面来看,近半数学生不愿意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目前,全省平均每4000多名学生仅有1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校均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室不足10个、高校创业园校均不足0.5个。基地资源缺乏,造成教育与实践严重脱节,难以满足大学生创业实训需要。二是缺乏地方特色,规模有限。高校进行的创业教育重理论,轻实践;重共性问题,轻个性培养;重学分要求,轻教育实效。创业项目发展方向同吉林省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对接不紧密,高科技产业、信息产业项目较少。而在社会创业培训机构中,能够真正具有影响力并且对大学生创业提供实际帮助的创业培训机构较少,整体规模相对有限。
⒊创业政策服务方面。一是大学生创业服务的部分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吸引力不大。如在税收限额减免政策方面,现行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只满足了部分初创企业的融资需求,但企业后续发展的融资问题没能得到有效解决,高校毕业生贷款依然存在担保难问题。针对大学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创业只能依靠担保基金的代偿,从其管理使用规定上看,并未达到预期效果。二是相关的政策性资金不到位。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资金主要来源于就业专项资金,但就业专项资金中的90%都用于支付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职业培训等,而专项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的资金明显不足,缺口较大。
⒋创业资金服务方面。一是大学生创业初期启动资金不足。一部分大学生反映贷款程序多,借贷金额少,融资渠道有限,风险投资大多偏向于高科技、能源环保等行业,对于多数大学生所选择的经营管理灵活的服务业鲜有投资,创业担保贷款所需保证金也是创业时面临的难题。二是缺乏后续运营资金支持。在大学生创业之前和创业准备中,能够依靠一系列服务——创业教育、项目提供、注册服务、创业启动资金服务等支持,但由于大学生创业经验不足,在创业后往往面临资金短缺的困境,尤其是进入三年之后的企业再发展阶段,需要政府提供资金助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而由于现行政策(创业资金服务往往针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的局限,使得很多进入到创业关键期的大学生反而得不到创业资金的支持。
⒌创业孵化方面。吉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建设不平衡。目前,全省共有大学生创业园107个,入驻大学生创业企业上千户。吉林省的大学生创业园一般可分为由政府投资创办的创业园、高校投资创办的创业园、各类开发区创办的创业园,这三类创业园属于由政府相关部门主管或高校主办的非营利性的创业园。这些创业园区政策优惠、公益性强,但与市场的粘合度不够,实效性相对较差。第四类是由民营企业主办的营利性的创业园,以营利为目的,紧跟市场需求,但公益性较差,享受政府政策较少。从区域分布情况看,大学生创业园主要分布在经济发展较好、高校集中、创业条件好的城市,如长春市就有82家,占吉林省创业园总数的76.6%。而从建设整体质量看,大学生创业一般可分为生存创业项目、科技创业项目以及新兴科技创业项目。一般的生存性创业平台如同企业运营,把零散资源集合起来,将商业性项目、服务集聚一起来做。孵化园生存类创业项目较多,而能够提供高科技项目服务的孵化园较少。多数创业园仅能提供创业交流场所,一部分创业园能提供代理、市场、技术等服务。目前,只有东北袜业创业园、摆渡创新工场、敦化大德创客园能够在基本服务的基础上提供完善的金融支持服务。
五、完善吉林省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的建议
大学生创业服务涉及到多个主体,既包括政府部门,也包括高校和社会组织,还有企业参与其中。因此,完善吉林省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需要政府部门、高校和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教育服务、政策服务、资金服务和孵化服务。
(一)提供创业教育服务
⒈制定校企合作教育计划,注重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聘请一些有成功创业经验的知名企业家作为创业教育的兼职教师,企业作为培养创业人才的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实习的机会,让他们积累市场经营经验,提高创业实战能力;政府和高校要从制度、资金等方面为兼职教师创造条件,以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的双赢。目前,浙江、上海、北京等多个省市高校都成立了创业学院,加强校企合作,抓好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对接、教学资源与企业资源对接、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对接,实现了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双赢。建议吉林省在有条件的高校成立创业学院,实行校企联合,共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⒉构建创业教育组织框架,实现创业层级培训。创业教育的开展需要完整的组织框架,除了在学校成立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创业教育研究中心这两个决策机构和指挥机构之外,还应该根据创业教育的实际需要建立不同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可以接受创业教育研究中心的业务指导,把组织机构下沉到各院系、科研机构和实习基地,形成交叉整合优势和纵向快捷优势。此外,还可以下设创业教育基地、创业信息中心和社会实习基地等。
依托课程平台,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实施计划式创业。通过开展学科创新创业训练,撰写创业计划书,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依托仿真实训平台,实施模拟式创业。依托创业模拟实训平台,开展学生创业模拟实训;依托专业孵化平台,实施导师孵化式创业;依托专业科研平台,实施学、研、创、产有机结合,孵化培养自主创业典型。
⒊探索创业教育模式,构建系统的课程体系。以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为核心,探索 “能力本位、立体化、三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课程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学生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将教学体系、教育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方式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和完善学分制,注重学生个性培养。依托专业教育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实施计划性创业。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列为必修课,编写创业教材,开展创业意识培训。
(二)提供创业政策服务
⒈完善创业教育政策。吉林省应积极完善创业教育政策,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相关政策,努力探索新思路、新模式。在完善创业教育政策的基础上,提升高校创业教育培训水平。通过制度设计、政策制定来保证高校创业教育培训课程的开展以及实践性课程所占比重,提供完善的创业教育政策配套服务。
⒉成立大学生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 可以将其挂靠在就业服务局,主要任务是促进政府、高校以及社会组织共同发挥作用,不仅对创业前期提供政策咨询、政策解读、行业信息、创业资金和其他项目支持的建议,还要对创业后的企業负责提供咨询服务,对其在具体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主要包括企业管理、特定商业需求、行业技术、金融财税等问题提供帮助。定期组织创业大学生开展交流活动,帮助其了解市场,提高竞争能力。
⒊落实创业优惠政策,营造良好创业环境。近年来,为了鼓励大学生创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部分地方还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投入不到位等问题。大学生创业是促进充分就业的有效方式,是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民生工程,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政策的执行情况,以保证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倾听大学生对创业政策的满意度评价并及时反馈给政策制定部门,使创业政策的制定与落实系统化、制度化,让创业大学生真正受益。
(三)提供创业资金服务
⒈整合资源,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和各类基金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积极培育各类创业投资基金,不断提高基金的数量和规模, 以加大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投入力度, 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能,确保大学生创业项目做大做强。积极对接并争取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扶持。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简化贷款程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大学生创业投资, 着力解决创业融资难问题。采取资金注入的方式,为省内规模较大并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的单位提供支持。鼓励私募机构设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互联网股权融资行为,开展创业大赛等投融资对接活动,为大学生创业搭建融资平台。
⒉加大风险投资引入力度。传统的创业融资途径包括向家人和朋友借款、银行商业贷款、小额信用贷款以及政府和社会组织资助等。这些传统途径有自身优势,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政府部门很难单纯依赖自身力量解决创业者的资金问题,这就需要引入商业化模式和途径即风险投资,想大学生创业之所想,急大学生创业之所急,满足大学生创业之需求,提供各类“订单式”服务。当然,风险投资也有自身的限定,如门槛较高、项目选择严格等,但这种限定也会促使创业的大学生提供更具创新意识和高新技术的创业项目,着力打造吉林省创业品牌,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新局面。
(四)提供创业孵化服务
⒈培育新型创业主体,以创业带动就业。一是引导创业孵化基地提升创业就业能力。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互联网+”、电子商务等领域,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创业园提供优质服务,使创业带动就业呈现出新亮点,通过搭建平台、开展培训、鼓励扶持等措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模式,形成“创业培训+创业孵化+产业园区发展”的综合培训孵化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创业培训的实效性和创业成功率。针对创业大学生发展需求建立项目储备库,使更多的创业大学生找到合适的创业空间。加强高校创新成果与本地企业的对接,搭建桥梁,使其实现就地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