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引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2018-11-19石少涛
◎文/石少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在振兴发展过程中,抓实抓好民营企业党建,必须多措并举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在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上有所作为,为促进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家创业兴业信心。中央曾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县以上党委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统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为落实这一要求,辽宁省建立省市县乡上下贯通的党建工作体制。各级非公党工委承担着以党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职责,发挥综合协调、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的职能,科学调配发改委、工商、经信、税务、金融等部门资源,为民营企业生存与发展创造条件。着眼于加强企业党的建设,依托非公党工委建立直接联系工作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建立清清白白的和谐关系。平等地看待民营企业。及时摘掉“有色眼镜”,纠正“正庶出身”等偏颇认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作用,引导形成“优胜劣汰”鲜明导向;在政策、资金、项目的分配上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尤其对发展规模不大但潜力较强的“朝阳产业”高看一点、厚待一层。真诚地帮助民营企业,创新载体,探索推进“党建引领民企振兴行动”,为民营企业发展建平台、引项目、聚人才。各级党组织认真研究制定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形成与民营企业一起干、一起奋斗、一同发展的良好态势,坚定民营企业家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围绕激发创新活力,坚定企业家创造品牌决心。党建工作服务振兴发展是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的重要体现,在围绕辽宁振兴发展这一中心工作中,党建工作要出生产力、战斗力。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对推动企业直面竞争、培育和激发创造精神具有重要支撑。大力弘扬创新精神。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反映企业在创新发展方面的诉求和建议,争取更多的创新政策支持。立足企业长远发展,引导企业增强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将创新创业作为发展的内驱动力。同时,利用好“初”字号、“原”字牌企业多这一优势,在推陈出新上下功夫,激发和保护老字号企业改革创新发展意识,推动“老曲发新声”。增强企业的竞争意识。企业党组织要立足企业实际,建立竞争机制,采取设定党员先锋岗、划定责任区、设立先锋工程项目等方式,动员党员在改革发展中当先锋、创佳绩。引导企业树立工匠精神。辽宁具有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的良好传统,但应清醒地看到,当下仍然存在重行政轻专业、精英工匠“东南飞”的现象。对此,要鼓励企业家专注专长领域,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立志于“百年老店”持久经营与传承,把产品和服务做精做细。企业党组织要在文化建设上有所作为,把党建工作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增强企业争先进、创一流的价值理念。
围绕增强奉献精神,筑牢企业家致富思源初心。各级党组织要积极营造企业与社会良性互动的氛围,不断塑造民营企业家良好形象。加强教育引领。将有一定发展潜力、牵动性强的企业负责人尤其是党员出资人,纳入重点培养计划,依托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进行专门培养,帮助他们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创新教育理念,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企业负责人到民营企业发达省份学习经验、拓展思路。搭建各类企业家互相学习交流平台,促进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建立激励机制。着眼用足用好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各种优惠政策,凡是国家未明确禁止的领域,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进入。对一些民营企业在相关行业领域做出较大成绩、产生一定影响的,给予表彰和奖励。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引导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应急救灾、奉献爱心等公益慈善事业,展示企业家精神,凝聚崇尚创新创业的正能量,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舆论氛围,激励民营企业家更好奉献社会、服务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