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后反腐新战法
2018-11-18李永忠
李永忠
十八大以来的五年,面对严峻复杂的腐败态势,党中央坚持“三转一聚”,要求各级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办案主业”,保证投入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办案,即办案人员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倍。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我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了153.7万人,体现了执纪必严、违法必究,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了“带电的高压线”。十九大之后的反腐败之仗怎么打,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给出了回答,即党的十九大之后的反腐败工作,既要继往,更要开来。
反腐败新战法注重专责党内监督,以拍增量“苍蝇”为主,重视事前防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党的十九大后面临不同形势,我国反腐败任务也有所不同。
定位上,由聚焦办案主业转向专责党内监督。新党章首次明确指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在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中,新增了“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并将其位居“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之前。纪委由聚焦办案主业转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形势所需,也是回归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科学定位。
对象上,由打存量“老虎”为主转向拍增量“苍蝇”为主。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国的“打虎行动”不仅提振了党心、军心、民心,而且成效显著。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共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其中十八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43人,中央纪委委员9人。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的“老虎”,新账老账一起算。在强高压反腐的形势下,十九大后,我国的反腐败工作必然由重清查存量转向重遏制增量。习近平总书记有句话概括得很形象:“‘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
关口上,由重事后惩处转向重事前防范。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我国年均处分率为3.4‰(此前,全国年均处分率通常在1.5‰—1.7‰之间)。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我国平均每天处分842人,处理违反八项规定140人,获罪入狱32人;平均每月“落马”7名中管干部,处分148名厅局级干部和1050名县处级干部。上述数据显示了我国存在一定程度的体制上监督虚设、工作中监督弱化、平台下监督空转等问题。当然,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我国反腐败工作也有创新,一是作为“异体监督”的巡视发挥了利剑作用。在十八届中央纪委执纪审查的案件中,超过60%的线索来自巡视。二是认识了关口前移的重要性,总结出了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第一种,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第三种,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第四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据新华社报道,2017年1至8月,北京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546人次,同比增长47.2%;山西省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7239人次,同比增长19.2%;浙江省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4085人次,同比增长119.6%。
反腐败新战法注重治本,以赢得空间为主,力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重点上,由治标为主转向治本为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提出,“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过去的提法是“重点查处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对比一下,十八大期间明确的重点,十九大后仅沿用了一个,“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都没有再次提出,主要强调的是“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同时强调“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由此可见,十九大后的反腐重点,由腐败者个体转向群体,并转向四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要着眼于治本。
时空上,由赢得时间为主转向赢得空间为主。五年的反腐成效,为政治体制改革赢得了宝贵时间。压倒性态势要转化为压倒性胜利,不仅要赢得时间,更要赢得空间。小岗村、凤阳县、安徽、四川、深圳等,无不是通过赢得空间而成功的典型案例。而随着三省市监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广,我国必将在赢得大面积空间、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方面迈出一大步。
任务上,由形成压倒性态势转向取得压倒性胜利。要取得压倒性胜利,必须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只有制度反腐才能真正关权入笼。而取得压倒性胜利主要有五大标识:第一,腐败存量基本解决;第二,腐败增量基本遏制;第三,外逃贪官基本抓回;第四,纪检监察基本归位;第五,权力结构基本科学。由此,才能真正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干部好不好,群众说了算”。
反腐新战法要求摒弃不科学的权力结构和不合理的选人用人体制
十九大后的反腐新战法,离不开摈弃两个根本性弊端,即不科学的权力结构和不合理的选人用人体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许多问题,看起来是风气问题,往深处剖析又往往是体制机制问题”,“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出轨、越轨,许多腐败问题都与权力配置不科学、使用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有关”。2015年6月5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固树立改革全局观,顶层设计要立足全局,基层探索要观照全局,大胆探索,积极作为,发挥好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在习近平总书记论述的三大作用中,突破最重要,没有突破,既难以示范,也无从带动。试点承担着解决分歧、弥合纷争的任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试点是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实践。从这个意义上讲,试点是检验顶层设计好与坏、基层探索成与败的重要标准。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三省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不能仅仅满足于当一个合格的施工队,而是要具有敢死队的精神、突击队的勇气、勇于试错的胆识,才有可能成功。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这在我国反腐败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推动我国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