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皮征服历史
2018-11-17杜君立
维梅尔是荷兰黄金时代的绘画大师,他的绘画作品向来以美丽与神秘征服世人。在一幅绘画中,一名荷兰军官倾身向前,正对着一名面带笑容的女子;这位只有背影的军官最引人注目的是头上戴着一顶时髦的帽子,这帽子是用海狸毛皮制成的。
加拿大历史学家卜正民以这顶帽子为由头,写了一本有趣的历史书《维梅尔的帽子:从一幅画看全球化贸易的兴起》,他其实是想借这顶帽子来论证当时的全球化贸易——海狸皮来自遥远的美洲。对当时的欧洲人来说,毛皮贸易是一项古老而又主流的支柱经济。北美的毛皮贸易就如同中南美洲的贵金属一样,支撑起欧洲经济崛起的半壁江山。在欧洲人进入北美之后的两个多世纪中,他们对西部内陆地区的兴趣几乎一直仅限于毛皮贸易;或者说,正因为毛皮贸易,欧洲人才深入美洲大陆的每一个角落,几乎所有印第安人都置身其中。
北美毛皮贸易主要以海狸皮为主。当时海狸分布在北美的绝大部分地区,数量达数千万只。除了最珍贵的海狸皮,毛皮贸易还包括其他动物皮革,如北美东南部的白尾鹿皮、西北地区的驯鹿皮和麋鹿皮、大草原上的野牛皮等。不过,海狸皮始终是整个毛皮贸易的核心,其他动物的毛皮在交换时常常会换算成海狸皮。
在人类最远古的狩猎采集时代,人们猎取动物,食其肉,寝其皮。随着农耕社会的出现,到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狩猎采集只局限于少数北方边远地区。当时的毛皮贸易输出地主要是西伯利亚和北美。和毛皮贸易类似的还有来自非洲的象牙和犀牛角贸易;在19至20世纪,每年输入西方的象牙超过1000吨。
在合成材料和高效率暖气技术问世之前,在貂皮大衣、海狸皮帽风行的年代,各式各样的毛皮、兽皮需求极大。毛皮贸易鼎盛时期,每年大约有100万只海狸被捕杀。无数张被海狸鲜血染红的毛皮经商人之手,变成巨额财富。从美洲印第安人那里以微薄的代价换来的一张海狸皮,运到欧洲加工后,至少可以获得10倍以上的利润,最高甚至达到200倍以上。在17至18世纪,一张上等海狸皮在欧洲可以卖到90先令。在海湾毛皮公司成立的头20年里,每年向股东支付的股息达到298%。
毛皮具有重量轻,价值高,易运输和保存的优点,从事毛皮贸易并不需要多大的资本。就这样,毛皮这个“软黄金”带来的巨大的利润和市场需求,推动了西欧殖民者对北美的开发。
正如贵金属和蔗糖贸易对南美,毛皮贸易对北美的历史影响同样巨大。作为一种独特的边疆开发模式,毛皮贸易使印第安人、荷兰人、法国人、英国人、俄国人、西班牙人和瑞典人都卷入其中。与农业生产相比,毛皮贸易离不开印第安人的合作。印第安人既是猎手,又是中间商,他们用毛皮从白人手中换取烈酒和枪支;随着海狸的灭绝,他们被迫放下武器,迁入保留地。
毛皮贸易从16世纪初兴起,直到19世纪70年代结束,总共持续了3个半世纪。在早期阶段,列强逐鹿,毛皮商人以国家的名义明争暗斗,到了后期,一方面毛皮资源锐减,另一方面现代纺织品兴起,毛皮贸易走向没落,西部大陆的毛皮地区走向农业化。
应当承认,毛皮贸易造就了美国和加拿大的早期历史;实际上,美加两国的边界就是沿着毛皮贸易南北边界划定的。毛皮贸易为新生的加拿大缔造了一个横贯大陆的经济体系,毛皮贸易的利润也为美国后来的工业化积累了重要的资本。
新尼德兰
人类社会利用毛皮的历史非常悠久,毛皮尤其珍贵的毛皮向来都是奢侈品,不仅价格昂贵,而且是身份和社会地位的象征。以着装来强化社会等级差别,这在世界各地不同文化中都是一样的。孔子把“乘肥马,衣轻裘”看作一种奢华待遇,杜甫在《壮游》诗中描述人生最得意,就是“放荡齐赵间,裘马颇清狂”。1336年,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规定,只有王室成员、贵族和少数教士才能穿珍贵毛皮,貂皮为宫廷专用,贵族可穿海狸皮、海獭皮和狐皮等,普通平民只能穿羊皮。一些法令還特别禁止妓女穿着毛皮服装。
16世纪的欧洲,毛纺和丝纺业兴起,虽然人们对穿毛皮大衣的兴趣有所减弱,但对一顶毛皮制成的帽子仍然孜孜以求。从中世纪时期,人们就喜欢以帽子来显示社会地位。用海狸皮制成的礼帽防雨又好看,对有身份的人必不可少。但经过长期消耗,欧洲毛皮资源早已枯竭。早在1424年,苏格兰国王便下令禁止貂皮的出口。从历史角度来说,美洲——尤其是北美的发现,不仅拯救了毛皮业,也使毛皮贸易兴盛起来。
哥伦布最早到达中美洲,很长时间里,西班牙人都未能向北美发展。北美大陆不像南美大陆一样拥有黄金和白银之类的贵金属,但却与欧洲距离更近。最早来到北美是北欧渔民,他们被纽芬兰的鳕鱼所吸引,但随着他们与当地印第安人交换的海狸皮越来越多,这些渔民便改行成为毛皮贸易商,因为毛皮比鳕鱼有更大的利润。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最早的北美大陆探索和殖民史是从毛皮贸易开始的,而对巨额利润的追求成了早期“开发”北美大陆的目的和动力。
为了抢占更多优质的毛皮资源,在毛皮贸易过程中,英、法、荷等国的殖民者可谓无所不用其极,英法先后于1608年和1620年在圣劳伦斯和普利茅斯建立了殖民点,并以此为据点向北美大陆南北扩展。
1609年,哈德逊到北美探险的这一年,荷兰人到达新英格兰南部,并宣布对新领地的占领权。为了排除其他竞争力量,阿姆斯特丹的商人们组建了新尼德兰公司,并在美洲建立了两个贸易站:一个在曼哈顿,是为纽约的前身;另一个奥兰治堡,即后来的阿尔巴尼。
新尼德兰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毛皮贸易。随后到来的荷兰西印度公司进一步加强了美洲的殖民地建设。整个新尼德兰大致包括今日美国的纽约州、康涅狄格州、新泽西州和特拉华州部分地区,1626年,荷兰人以60荷兰盾的代价从印第安人手里买到哈德逊河口的岛屿,取名为新阿姆斯特丹,这里便成为新尼德兰的行政中心。
尽管荷兰政府试图在新尼德兰发展农业,但毛皮贸易远比农业开发诱人得多。1624年,荷兰人从美洲运出7246张海狸皮,1850张海獭皮,总值2.8萬荷兰盾;第二年运出5000张海狸皮,500张海獭皮,结果这些毛皮卖出了4万荷兰盾;1626年,收获7000张海狸皮,800张海獭皮,卖得5.6万荷兰盾;1628年,虽然收获的毛皮比上年少,但却卖了6.1万荷兰盾。此后几年,收获量都比上年有所减少,但收益却逐年增加,直到1632年,产量突然增加到1.4万张海狸皮和1700张海獭皮,售价达14万荷兰盾。
在后来一个世纪中,奥兰治堡始终是新尼德兰毛皮贸易的中心。美洲易洛魁人带着毛皮来到这里,与荷兰人交换朗姆酒或马匹、枪支。仅1656年,就从这里运走了3.5万张海狸皮。走私商人比正规商人所取得的毛皮还要多。
美国的诞生
最早在北美进行毛皮贸易的是法国人,魁北克是他们建立的第一个永久居民点。1673年,传教士雅克·马尔凯特和毛皮商人路易·约里奥顺密西西比河而下到达阿肯色河,1682年,拉萨尔又顺流而下到达了密西西比河口,宣布密西西比河所流经的所有地区都是法王路易十四的土地,并将其命名为路易斯安那。法国人以圣劳伦斯河的上游为中心,向着密西西比河和落基山两个方向发展,到18世纪中期,新法兰西殖民地面积已经非常大,在北美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毛皮帝国。
在法国之后,背负巨额债务的英国清教徒跨越大西洋,到达普利茅斯,在某种意义上说,普利茅斯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毛皮贸易站。从1631至1636年,清教徒共向英国共输出1.2万磅以上的海狸皮和大约1000磅海獭皮。借助毛皮贸易,普利茅斯殖民地用21年的时间还清了欧洲债务。
普利茅斯的成功让马萨诸塞的英国移民大受鼓舞,他们从梅里马克河扩张到康涅狄格河谷。将这里的荷兰毛皮商人赶走之后,所有毛皮贸易全部落入英国人之手。从1652到1674年,运往英国的海狸皮价值11752英镑,这并不包括其他毛皮。
1667年,英国和荷兰的战争暂告一段落,根据双方签订的《布雷达和约》,新阿姆斯特丹被转让给英国。当时的英国国王查理二世将这片新领地交给其弟约克公爵,新阿姆斯特丹遂改名为“新约克(New York)”,即“纽约”。荷兰为了垄断东南亚的香料贸易,忍痛割爱退出毛皮贸易,北美便成为英法两国逐鹿之地。
海狸皮贸易的黄金期持续了大约一个半世纪。1762年,大约有17.3万张海狸皮从北美洲运出,其中9.4万张来自加拿大,5万张来自北边的哈德逊湾公司,1.5万张来自纽约,这些毛皮大约价值4.3万英镑。如果加上走私的毛皮,估计每年输往英国的毛皮价值在5到10万英镑之间。
北美大陆幅员辽阔,南北差异较大,就毛皮贸易而言,北方以海狸皮为主,南方则盛产白尾鹿,在17世纪初期,鹿皮贸易并不受重视,弗吉尼亚殖民地禁止与印第安人贸易。《航海条例》出台之后,鹿皮贸易与烟草种植成为南方经济的两大产业。进入18世纪以后,鹿皮交易规模达到顶峰,鹿皮和奴隶被视为“18世纪南部最好的商品”。就连路易斯安纳殖民地的法国人也染指鹿皮贸易。到1726年,法国总督比安维尔估计每年有5万张鹿皮从路易斯安那运出。
毛皮贸易一直处于一种高度的竞争状态,最明智的方法是在其他竞争者到来前尽量猎捕。在恶性竞争下,毛皮商人采取涸泽而渔的方式,以最大限度地获取动物毛皮,因此这注定毛皮贸易不可持续。在大规模的商业化猎杀下,珍贵动物迅速灭绝,并连带造成动物栖息地的毁灭。
海狸几乎伴随着毛皮商人的脚步逐渐走向灭绝:1630年的安大略南部,1640年的马萨诸塞海岸,1660年的纳拉冈塞特湾,海狸一步步从原先的栖息地绝迹。
为了寻找新的毛皮资源,毛皮商人不断探索陌生区域。一代又一代的毛皮贩子深入北美大陆,他们获得的经济资料和信息为后来的农业打下了基础,或者说,毛皮贸易为后来的农业开发铺平了道路,毛皮商人所探索的西部小道成为后来农业移民迁往西部的道路。与毛皮经济相比,农业生产需要更多的劳动力人口。法国在北美的殖民地新法兰西占据着当时从大湖到落基山脚下的大半个北美地区,在毛皮经济下只有区区6万人;相对而言,东部的新英格兰的农业社会已经拥有多达160万人口。
1763年,英法七年战争结束,英国夺取了法国在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全部殖民地,取得了北美毛皮贸易的控制权。这一年,美洲印第安庞蒂亚克人爆发起义,英国政府为这场战争花费了10万英镑。为了安抚印第安人,英国政府对新获取土地设立了三个殖民地:加拿大、佛罗里达和格林纳达,并实行军管,所有毛皮贸易及印第安人事务全部由政府统一管理,由官方确定毛皮交易价格,禁止在贸易站以外私自交易,并禁止向印第安人出售朗姆酒。新管理机构和大量驻军所需费用由北美十三殖民地承担,《印花税法》随之出台。
随着毛皮资源的逐渐枯竭,毛皮贸易的重要性在新英格兰正迅速下降。但拥有广阔的西部腹地的纽约和宾夕法尼亚仍对毛皮贸易十分依赖,1765年,纽约向英格兰输送了价值5565英镑的毛皮。当时北美各殖民地都希望英国放松限制,使大量新增移民能够对西部进行农业扩张。对英国政府来说,农业移民带不来任何商业利益,反而会因为侵占土地激发印第安人暴动,相比之下,加拿大的毛皮贸易更值得保护。1774年,《魁北克法案》出台。在这种有利的形式下,加拿大的毛皮贸易迅速扩张。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加拿大每年输往英国的毛皮价值20万英镑左右。
但不久就爆发美国独立战争,真正原因或许就是反对大英帝国的商业垄断,并争取对西部进行自由开发的权利。
美国成为这场战争的结果和赢家,它获得了梦寐以求的五大湖以南、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大片地区,领土面积增加一倍。美国人所要的是对西部进行移民和拓殖,而不是其毛皮贸易。在谈判中,富兰克林甚至要求英国将加拿大也送给美国。
加拿大最看重的毛皮产地都被划入美国领土,这让加拿大人非常失望。尤其是西北海岸的毛皮贸易,这里盛产海獭皮,这些海獭皮运到中国后,每张可以卖到80至90美元,相当于海狸皮的30倍。独立后的美国一下子成为西北海岸海獭皮贸易的主导者。从1788年到1826年,美国船队共完成了127次中美之间的贸易。在1804至1814年间,共有21艘美国船队携带49万美元的毛皮,在中国卖了1112万美元,利润率高达2200%;即使去掉人员船只开支仍然有525%的净利润率。
1804年,在杰弗逊总统的推动下,美国以1500万美元的价格买下了法国在北美的殖民地路易斯安那。这片近乎原始的土地比当时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土面积还要大。早在1785至1789年间,杰弗逊作为美国代表停留巴黎,探险家约翰·莱迪亚德就告诉杰弗逊,应该在美国西海岸建立一个皮毛贸易栈。
征服西伯利亚
大约15世纪初开始,全球气候进入一个寒冷时期,中国称为“明清小冰期”,年平均气温降低了1℃左右。清代,精致的皮裘成为身份地位的重要象征,尤其是在北方。故此,清代中国成为世界最大的毛皮市场。
中国本土出产的毛皮非常少。珍贵毛皮动物一般生活在严寒的北方森林地带。东北地区虽有大片森林,但作为满清的祖地被圈禁起来,一般人难以进入。明清时期,许多森林被开垦为田地。普通树林面积太小,毛皮动物难以繁衍生存,所以毛皮在中国尤其珍贵。
清代对外输出丝绸、瓷器和茶叶,毛皮是白银之外不多的几种输入商品。这些毛皮主要来自俄罗斯。
戴蒙德在《枪炮、钢铁和病菌》一书中指出,人类和自然物种一样,往往更容易沿着纬度传播。在西欧国家开拓美洲时,俄罗斯跨过乌拉尔山,向东方扩张,毛皮是重要的诱惑。黑貂皮引诱哥萨克人跨过一条河又一条河,不断东进。面对无尽的荒原,哥萨克人与那些美洲毛皮商人一样,体现了极大的毅力和勇气,承受了极大的困苦和危险。他们与西班牙殖民者一样,一边向前推进,一边修筑要塞。西伯利亚的鞑靼游牧部落因为人口稀少,文化技术落后,几乎难以有效地抵抗哥萨克的入侵。
1584年,英国探险家沃尔特·雷利爵士在北卡羅来纳的罗厄诺克岛登陆;几乎与此同时,俄罗斯探险家叶尔马克率军占领西伯利亚汗国首都卡什雷克。不到半个世纪,俄罗斯人已经到达北冰洋和太平洋,并在太平洋海岸建立了鄂霍茨克要塞。1636年,俄罗斯人基本征服了西伯利亚全境。1651年,他们在贝加尔湖建立伊尔库茨克要塞。在中国历史中,贝加尔湖被称为“北海”,乃是苏武牧羊之地。
西伯利亚极其严寒,自然环境恶劣,难以进行农业;在当时情况下,除过毛皮,几乎没有太大价值。在俄罗斯人的征服史上,皮毛贸易一直支配着西伯利亚,这在一定程度比北美更甚。1586年,进入俄罗斯国库的毛皮总量极其可观,包括20万张黑貂皮、1万张黑狐皮、50万张松鼠皮以及许多海狸皮和貂皮。毛皮作为最重要的岁入来源之一,沙皇政府通过各种手段获取毛皮,并保持对毛皮贸易的完全垄断。“政府从毛皮贸易中支付掉在西伯利亚的行政开支后,保有大量盈余,并使国家增加了一块巨大的地区。”
1644年,沙俄武装探险队队长波雅尔科夫顺阿穆尔河而下,到达松花江,他带回了480张黑貂皮。1657年,俄罗斯人占领阿尔巴津,并修筑一系列要塞。这时,他们遭遇到强大的清政府,双方之间的冲突很快升级为一场战争,经过欧洲耶稣会士居中调停,清政府和沙俄于1689年签订《尼布楚条约》。根据该条约,俄国虽然暂时失去了鄂霍次克海,但与清政府建立了正式的贸易关系,西伯利亚的毛皮从此有了一个庞大的市场。
从后来的历史来看,对西伯利亚的征服堪称一个神奇的成就。征服西伯利亚的俄罗斯人就如同征服美洲的西班牙人一样,以小得惊人的力量,在短短几十年时间里,就获得了相当于月球表面积的广袤土地。
经过一个世纪的猎杀,西伯利亚的毛皮产量迅速减少。俄罗斯毛皮商人将目光投向更东方的勘察加半岛、阿留申群岛,甚至阿拉斯加。1725年,彼得大帝派白令考察美洲,结果白令死在阿拉斯加。阿拉斯加地区实在不适宜人类生存,即便是对一直生活在高寒与荒芜的俄国人。
当时俄国商人也仿照欧洲殖民公司成立“俄美公司”。为了水獭和海狸,他们沿着太平洋海岸向南航行,这其实比走陆路要容易得多。到1780年,俄罗斯毛皮猎人沿着水獭的足迹,已经到达南方温暖的旧金山湾;在这里,他们遇到了西班牙殖民者。俄罗斯人修建了罗斯堡,从事毛皮贸易,等到附近的海狸逐渐绝迹,夹在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的俄国人只好把罗斯堡卖给美国的淘金者。
美国独立后,俄国毛皮商人在温哥华一带被美国人和英国人处处打压,日子越来越不好过,最后只有放弃。到1860年,阿拉斯加的海豹和水獭已近乎绝迹,这时俄国人恰好借《瑷珲条约》从清朝手中得到了60万平方公里的毛皮产地。再加上俄国刚刚在克里米亚战争中一败涂地,出于对英国将阿拉斯加并入加拿大的担心,俄国便急急以720万美元的价格将整个阿拉斯加卖给了美国。俄罗斯在北美最鼎盛时期,阿拉斯加的俄国人也从未超过800人。美国购买阿拉斯加的价格为720万美元(约合今天的1.2亿美元左右),平均下来每英亩只有2美分。尽管如此低价,这笔交易仍受到美国国内许多批评,批评者认为,阿拉斯加可利用价值连每年付出的管理费用都不够。但后来在阿拉斯加发现了大量的矿产和石油资源,再加上其重要战略价值,证明阿拉斯加购买案对美国非常有利。
野牛的灭绝
北美的毛皮贸易繁荣时代,海狸皮虽然价值很高,但贸易额最大的却是野牛皮。海狸皮只是满足西方贵族虚荣心的奢侈品,而野牛皮则被视为现代工业原料的一部分,这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对野牛皮的需求量要大得多。
工业革命作为一场动力革命和机器革命,直接推动了齿轮和皮带传输的广泛应用,野牛皮因其良好的通透性和韧性,成为制作传输带的绝佳材料,这导致对牛皮的需求几乎没有止境,作为美国第五大工业产业,制革工业不仅消耗光了美国野牛,而且还需要从拉美国家进口大量野牛皮。
进入19世纪,牛皮交易量迅速上升。1805年,西北公司交易了1135张牛皮;1830至1843年,美国毛皮公司每年交易的牛皮达7万张。从1825年到1830年,仅仅通过新奥尔良运出的牛皮袍子就超过78.5万件,平均每年13万件,其中1825年运出了18.4万件。到1840年代,印第安人每年交给东部商船的野牛皮袍子达10万件以上。从交易额来说,美国毛皮公司的野牛皮袍子贸易已经远远超过之前的海狸皮贸易。
随着美国内战的结束,白人移居者终于可以腾出手来对广袤的美国西部进行开拓。横跨北美大陆的火车加快了草原的开发,猎人更容易进入草原腹地,野牛皮也更容易运出草原,仅在1872年冬,道奇城两个牛皮商就通过圣菲铁路向外运输了20万张牛皮。当时每节车皮可以装3000张牛皮,仅1876年,就有大约350节满载牛皮的列车到达东部城市。1872至1874年,圣菲铁路、堪萨斯太平洋铁路和联合太平洋铁路共运送了大约1378359张牛皮。
现代枪械技术非常先进,猎杀野牛是一件很容易且很“英雄”的事情,但剥皮则麻烦得多,甚至非常令人厌恶。结果被猎杀的野牛要比被剥皮的野牛数目大得多,很多被猎杀的野牛还没有被剥皮,就任由其白白腐烂掉了。在1872年时的一份统计显示,大约每猎杀5头牛才能获取一张完整的牛皮。本来为了牛皮才发生的猎杀野牛活动到了后来简直是为了猎杀而猎杀。
北美野牛是北美大平原地区特有的动物,也是一种高大的群居性动物。在西方人到达美洲之前,北美大平原上的野牛大约有1500至5000万头;美国内战结束时,仍有1200至1300万头野牛栖息漫游在大平原上。
工业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反自然的倾向。铁路公司对四处游荡的野牛恨之入骨,因为野牛群会威胁到火车的运行安全。圣菲铁路曾设立專列,让乘客从行驶的列车上向野牛射击,车厢变成了“轮子上的室内射击场”。沿着圣菲铁路的两侧,一路都可以看见成堆的野牛白骨。随着西部铁路全面开通,野牛的栖息地支离破碎,野牛失去最后的庇护和生存环境。
在欧洲人到来之前,印第安人没有马和枪,只能用传统方式狩猎少量野牛,以满足生存所需。当印第安人进入西方殖民者的经济体系后,尤其是马和枪的普遍使用,使猎杀野牛成为一场毁灭性灾难。到19世纪下半叶,野牛越来越少,专职猎杀野牛的印第安人连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了。
在1872至1874年,每年被杀死的野牛高达300万头。结果在短短的数年内,野牛的数量从原来的上千万头锐减到不足200头。从1870年到1883年短短的十余年间,数百万野牛在北美草原就这样骤然消失了。即使活野牛已经没有了,那些遗留下来的野牛骨头仍然是火车运输的主要货物。这些牛骨被卖到东部工业区,加工成肥料和颜料。在高峰期时,铁路每年运送的牛骨就达5000车皮。以前人们说“火车所到之处,野牛都会减少”,实际上,火车所到之处,连牛骨头都不剩。
到1903年,整个北美就只剩下34头野牛了。
最后的印第安人
北美野牛在如此短的时期内就遭遇灭顶之灾,无疑是毛皮贸易的最后疯狂。或者说,野牛的灭绝成为毛皮贸易走向终结的标志。在此之前,毛皮贸易已经将北美的海狸、水獭和海豹捕杀殆尽。从1800年到1915年,大约4000万只海豹被杀。仅1897年在北太平洋地区就杀了10万只海豹。陆地上的海豹绝迹后,猎人又追到海上,直到海豹彻底灭绝。
北美东南部的白尾鹿原先达到4000万只。18世纪时,每年平均运出查尔斯顿的鹿皮为十几万张;在贸易鼎盛时期,每年大概要屠杀100万只鹿。到19世纪末,曾经无处不在的白尾鹿已经踪迹不见。
就在印第安人疯狂屠杀海狸的时候,一位温尼伯湖边的老人预言道:“我们如今不费力地去屠杀海狸,现在很富足,但很快就会变穷。”没有了野牛,世世代代居住在草原上的印第安人突然发现自己失去了一切——不仅土地和野牛,还有他们的生活来源和文化传统。
毛皮贸易不仅毁灭了北美的原生动物,也给印第安人带来一场灭顶之灾。正如一位美军将领所言:“每一头牛死掉都表示一个印第安人的消失。”毛皮贸易让印第安人沦为白人的杀戮工具。为了得到毛皮,西方毛皮商人为印第安人提供了大量的烈酒和枪支。1799年,每季度大约有9600加仑朗姆酒运往加拿大的西北地区;1803年时增加到21000加仑。相比朗姆酒,枪支更为贵重。最早的时候,一支枪可以换到和它等高的毛皮,即使到了1718年,一支枪也可以换到25张上等毛皮。
枪支的增多加快了猎杀的速度,使海狸加速消亡。为了获得更多的海狸,印第安人部落之间互相争夺地盘,火枪使冲突变得更加频繁和惨烈,从而需要更多的枪支弹药,欧洲人得以坐收渔利。在这场贸易中,白人得到了动物毛皮,印第安人得到了酒和枪,酒让他们上瘾和沉沦,枪让他们自相残杀。据估计,从1620到1750年的130年间,新英格兰有3.6万印第安人死亡,其中有1万人死于火枪战争。
除了酒和枪,白人携带的天花病毒和瘟疫对印第安人更是一场巨大浩劫。白人带到西北地区的天花使得90%的奇帕维安人灭亡;在17世纪前半期,新英格兰土著人口从7万多人下降到1.2万。由海狸毛皮换来的枪支和美酒,以及不期而至的病毒使得北美东海岸的印第安社会最终走向崩溃。
西奥多·罗斯福在1901年担任美国总统前,曾以4卷本的《征服西部》而一举成名,成为美国历史学会主席,他有一段评论颇具代表性:“虽然屠杀野牛既无目的也很残忍,对于这种物种的几近灭绝非常遗憾……但是,野牛的毁灭是解决印第安人问题的唯一办法,只要对这种大型动物的游猎仍然存在,印第安人就不能被圈在保留地里,并且在战争时期总会得到足够的牛肉供应和支持。而它们的消失是迫使后者最终放弃其部分的野蛮生活方式的唯一办法。从人性的广阔视角看,野牛的毁灭是一个福音。”
歸根结底,应该说是现代工业和美国经济体系导致了野牛的大灭绝,美国对待公共资源向来采取的是“先到先得”的森林法则。站在西方殖民者的角度看,野牛和印第安人都不重要。美国一位环境史学者指出:“1870年代到1880年代早期对野牛的猎杀,无疑是工业社会的一个杰作。西部草原变成了全球工业经济的一个遥远的延伸,是其对自然资源需求的一个目的。”
野牛的消失,意味着北美草原走出蛮荒时代;随着农业移民大量输入,被开垦的草原转眼就变成了“世界粮仓”。
哥伦布到达新大陆400年后,北美大陆上随处可见的海狸、海獭、白尾鹿、野牛等全部消失了,欧洲人用几个世纪时间在新大陆完成了一个巨大的改造自然的工程,重新复制了一个新欧洲。这样一来,失去猎物的现代人彻底统治了地球。不久以后发生的两次世界大战中,人类将枪口对准了自己的同类,现代工业的悲剧大抵如此。
在圣经传说中,一场大洪水灭绝了地球上所有的动物,只有诺亚方舟的人类和少数几种家禽家畜得以幸存。这或许是一个关于农业时代的隐喻。农业需要的是土地,而不需要土地上的植物和动物,除非它们经过人类的驯化。
古老的毛皮贸易落下了帷幕。没有了猎物和自然,并不意味着人类社会不再需要动物的毛皮。在后来的历史中,来自动物养殖场的毛皮成为主流。在1920年代,北美出现了一千多个养殖场,美国每年的毛皮交易额达到5亿美元。
直到今天,毛皮贸易仍是一个重要的行业,但它正越来越受到国际动物保护组织的“杯葛”。回想早期人类对海狸和野牛的大屠杀,毛皮消费似乎更需要重新打量。正如童话“披着羊皮的狼”所隐喻的,动物毛皮确实美丽,但只有在动物身上时才如此,再奢华的毛皮穿在人身上,所展现的只是一种残忍和野蛮。
杜君立,作家,现居西安。主要著作有《现代的历程》《历史的细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