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比“好生活”更好的 “美生活”
2018-11-17刘悦笛
刘悦笛
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民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里的关键词之一是“美好生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今后中国人民所追求的共同目标。
外媒把“美好生活”译成good life 或者 better life,翻译回中文就是“好的生活”或“更好的生活”。如果“好”或者“更好”就可以描述一个有品质的生活,为什么中文里还要加上这个“美”字呢?
在好生活之上的,其实就是“美”生活。美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代表着在“好”以上,人类的更高追求。美好生活,说的实际上是两种生活:一种是好的生活,另一种是美的生活。好的生活,就是有质量的生活,美的生活,就是有品质的生活。那么,两种生活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呢?好的生活,是构成美的生活的现实基础,而美的生活则是好的生活的理想升华。
我们要知道如何审美,不仅仅是因为我们在追求更加美好的生活,更因为审美是社会前进的推动性力量,同时也是衡量社会发展的高级尺度。我们生活中的一切选择、决策,其实都有我们的审美心理在起驱动作用。小到房子买什么户型、用什么手机、穿什么衣服、听什么音乐,大到建筑怎么设计、天际线怎么规划、城市怎么布局,都是如此。我们个人的审美选择,会反向决定社会的生产。我们每个人的审美水平,就决定了整个社会甚至整个时代的审美眼光。
“生活美学”对于中国人具有重要的作用,就在于美是令人幸福的,生活美学指向了我们的幸福生活或生活幸福。正如哲学家康德所指出的:“权力、财富、荣誉,甚至健康及完全的福祉和对自己状况的满足,均归于幸福之名下。”但这是远远不够的,幸福是个大美学的问题或美学的大问题,幸福生活并不是权力的享有、财富的占有、荣誉的获取、健康的保证等自我满足,而是一种包孕美感的更高级的生活形态。
中国哲学家冯友兰认为,人生由低向高构成了四重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自然境界是求“本能的善”,人类最基本的欲望的实现都属于这一层次;功利境界是求“个体的善”,但是其中的人类行为仍是以“取”为目的;道德境界则是求“社会的善”,此种境界里的人类行为以“予”为目的,追求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的统一。然而,前三重境界都不是至善境界,也不是美的境界,只有天地境界才是求“宇宙的善”,同时,这个最高境也是至美的境界,也就是美善合一之境。
所以,人的幸福是分层的,每个人感受的幸福感也是不同的。有人认为自然境界的满足了就是幸福,有人认为功利境界的满足方是幸福,还有人认为道德境界的实现才是幸福,但这些幸福都没有达到天地境界,而这最高的“天人合一”之境,在中国源远流长的文化当中,就是一种广义的审美境界,不是面对艺术和自然的那种小美学,而是一种直面人生境界的大美学。
生活美学在当今中国的兴起,就是顺应了时代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君不见,多少从事“茶道”“花道”“香道”“琴道”“美食美味”“古典家具”“古今收藏”“工艺民艺”“旅行民宿”“非遗保护”“公共艺术”“艺术教育”“艺术授权”“创意产业”“游戏动漫”“室内设计”“地产开发”“社区规划”乃至“城市顶层设计”的人士,都积极融入“生活美学”的宏大队伍中。这些“生活美学”同道们,正在全国各地传播着“生活美学”。
这股中国人的生活美学潮流,并不是“自上而下”的号令,而是“自下而上”地自然生长出来的,其国民心理基础,大概就在于“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自然而然的生长,那是好事,如此才能长久持续。中国的确需要整体的“美学规划”,既然曾是“礼仪之邦”,那将来也要成为“美善之国”,这才符合礼乐相济之华夏悠久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