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人大:夯实三个支点 创新监督工作
2018-11-17宋景丞
□宋景丞
近年来,金乡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夯实监督议题、监督程序、监督保障三个支点,开创了新时期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坚持议题三个贴近。一是贴近发展,突出重点。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全县“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当作监督工作的重心,提前介入,先后举办座谈会,多方收集意见,并连续3次就全县经济发展走向和工作重点开展专项调研,分专题召开初审会议,向县政府提出有价值的修改意见,为“十三五”规划的科学制定打下了基础。二是贴近民生,主攻难点。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将农民增收、劳动力转移、农村低保、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等民生问题列为常委会的重点审议议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促使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投入额度和工作力度。三是贴近和谐,关注热点。近年来,大气污染、水污染等问题成为影响当地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针对这一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连续3年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的专题报告,全县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严把程序三个关口。一是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相结合,把好调研关。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会前集中视察制度和专题调研制度。每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前,根据会议议题,都会组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围绕监督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工程项目现场集中视察。同时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常委会相关委室组成专题调研小组,就视察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为常委会开展有效监督提供依据。二是履职考核和重点发言相结合,把好审议关。为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常委会建立健全了组成人员参加视察调研、审议发言考核制度及年终述职制度,要求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分组会上人人发言,分组会召集人综合发言,审议议题所涉工作室主任主导发言,确保形成高质量的审议意见。三是跟踪监督和问责相结合,把好落实关。常委会重视审议结果的整理,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形成审议意见正式行文转达报告机关,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摘要刊发审议发言内容。重视审议结果的转达,常委会将审议意见转达“一府两院”处理,并报县级领导和县直有关部门参阅。“一府两院”组织相关机构认真研究,提出处理审议意见的办法和措施,及时部署整改。跟踪监督审议意见落实,“一府两院”按审议意见转达书的时限和要求,将意见落实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加强问责力度,有效解决了审议意见落实不力的问题。
实现保障三个转变。为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县人大常委会在监督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由“一次审议”向“两审制”转变。为保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实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再报告制度,对同一报告实行“两审制”。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审议意见落实措施,按照审议意见要求改进工作后再次提请下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二是由“议事”向“由事及人”转变。县人大常委会督促县政府组成部门第一责任人和法、检“两长”公开向社会作出承诺,年中对承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年末对承诺兑现情况组织检查测评,不断加强由事及人的问责力度,促使承诺工作内容得到有效落实。三是由“单体履职”向“联合履职”转变。县人大常委会与县电视台联合创办了“代表之声”栏目,实现了人大法律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此外,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支持常委会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人大代表担任行风评议监督员,积极参与县直机关工委及纪检部门开展的部门行风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