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居镇人大: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8-11-17杜大庆,孙中华
山东人大工作 2018年11期
“过去村里搞建设、上项目、分救济,老百姓对钱是怎么花的、花了多少,救济款给了谁家根本不清楚。现在实行‘一事一议’,党务、政务、财务等情况就像玻璃缸里养的鱼一样,看得一清二楚。俺对实行‘阳光村务’举双手赞成!” 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龙东村村民杨小巧在村务公开栏前感慨地说。
今年以来,龙居镇人大针对辖区村庄出现的村级事务全由“两委”干部大包大揽的现象,在镇党委的大力支持下,探索建立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制度,实行村务公开。规定凡涉及广大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召开村“两委”会议进行协商,再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将会议形成的决议办理事项张贴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在项目具体实施中接受群众监督。此外,龙居镇人大还督导各村把群众最关心的重要村级工作列入全程记录范围,确保村级重大事务“一事一记”“一会一记”“应记全记”,实现公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龙居镇人大通过探索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延伸监督触角,促进村级决策科学化、村务管理制度化,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而拆除了干群间的“隔心墙”,搭建起了“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