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美育回归生活
2018-11-17刘悦笛
中国社会对于美育的推崇,不仅在于它有使人革新之功用,更在于美育在中国的悠久传统始终并未断裂。
今年是蔡元培先生诞辰150周年。大约十多年前,赴东堂子胡同75号拜访蔡元培故居,屋顶蒿草一片,门前竟可罗雀,当时就想到:五四前夜,时任北大校长的蔡元培先生家中想必是高朋满座,一个新的时代即将来临!
早在1917年,蔡元培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以美育代宗教说》一文。去年五四青年节当天,在如今五四大街上的老北大红楼,也就是新文化运动纪念馆,举办了一次“新文化、新美学、新生活”的活动,笔者应邀在现场做过一次演讲,呼吁重倡蔡元培先生的“美育代宗教”的观念。蔡元培先生是中国近代美育的创始人,“美育代宗教”是他最具号召力的主张。
所谓“美育”,亦即“育美”,就是“育人之美”。蔡元培先生在1919年的《文化运动不要忘了美育》一文里就认定,国民塑造、文化进步和社会变革都亟待美育的发达:“文化进步的国民,既然实施科学教育,尤要普及美术教育。”中国社会对于美育的推崇,不仅在于它有使人革新之功用,更在于美育在中国的悠久传统始终并未断裂。
儒家的六艺皆带有“美质”教育,蔡元培先生曾经断言:“吾国古代教育,用礼、乐、射、御、书、数之六艺。乐为纯粹美育;书以记实,亦尚美观,射御在技术之熟练,而亦态度之娴雅;礼之本义在守规则,而其作用又在远鄙俗;盖自数之外,无不含有美育成分者。”其实,数的规律之教也是包含美质的,中国传统的儒家教育形成了完整的谱系,其中大概只有“乐教”相当于西方的艺术教育,而礼、射、御、书、数各项教育,都是关乎生活经验本身的同时也富有美感的:既是生活的又是审美的,那就是“生活美学”的。
这种从生活出发并包孕美化的“人文化成”教育,实际上,就是今天的“生活美学”的教育。“生活美育”作为一种植根于生活世界的大美育,不同于囿于纯艺术或纯审美的小美育,它才是世上最大的美育。
为何蔡元培先生以本土传统为根基并适应时代之新变提出“美育代宗教”之说呢?他比较了宗教与美育的优劣:首先,美育是“自由的”,而宗教则是“强制的”;其次,美育是“进步的”,而宗教则是“保守的”;再次,美育是“普及的”,而宗教则是“有界的”。显而易见,由于美育被赋予了一种社会启蒙功能,所以才是自由的、进步的、普及的。
然而,还有一层蔡元培先生始终隐而未说,那就是中国社会未如欧洲那样经历过中世纪和启蒙运动后形成政教分离的现代格局,而是在殷商宗法时代以后,经过西周与春秋中叶的宗教与人文混杂阶段,春秋末叶直到19世纪宗教与人文相对独立,儒家“人文教化”位居社会主流,而没有任何一种宗教(如道教、佛教甚至基督教)成为全民信仰,新文化运动则以“德赛先生”开启了新时代。
这为在中国“美育代宗教”提供了历史与现实的土壤。因为,中国人具有一种广义审美化的人生观与世界观,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业,就在现实的“一个世界”来加以成就,而不是通过外寻“另一个世界”来加以救赎。
蔡元培先生指出了美育超出宗教的价值:“美育之附丽于宗教者,常受宗教之累,失其陶养之作用,而转以激刺感情……鉴激刺感情之弊,而专尚陶养感情之术,则莫如舍宗教而易以纯粹之美育。”西方宗教的缺憾,不仅在于让知、情、意依附于宗教,而且,宗教本身的冲突也问题重重。也许,回归到“和而不同”的中华和谐精神,方可得以整合,而这种和谐就是一种美,因为“美是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