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大:三项举措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2018-11-17王春雷
山东人大工作 2018年6期
换届以来,济南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对新制定的三部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为保证法律法规的严格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新制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山体保护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3件生态文明领域的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巩固和发展好禁燃成果;严格落实山体保护生态红线,加强规划管控和保护措施,完善山体修复治理监管制度;督促市政府制定完善建筑垃圾管理配套政策,全方位加强监管,确保法规得以较好地实施。
二是开展小清河污染防治的专题询问。小清河污染问题是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5个问题之一,也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小清河污染治理工作。
三是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力度。在安排监督议题、开展视察调研、组织代表活动等方面,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围绕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力度,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重点加大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的监督力度,强化对乡村振兴的监督,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美丽乡村,不断推动农村环境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