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旗多措并举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发展
2018-11-17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委统战部
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 2018年2期
近年来,鄂温克旗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提高民族工作服务水平,多措并举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发展。
一是珍惜民族团结,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成立由旗委书记任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旗、苏木乡镇、嘎查社区三级工作组织网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大基地建设,创建旗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苏木乡镇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6个,在全旗重大节庆活动和节假日开展各种形式的展览、宣传。
二是培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示范作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纵深发展。2014年,鄂温克旗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旗”。2017年,顺利迎接国家民委对国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的督查。
三是依托民族政策优势,积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依托国家、自治区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扶持倾斜政策,近五年投入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10548万元,实施196个民生项目。全旗范围内各嘎查基本实现“五通十有”的目标,极大地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认可和肯定。新型民族关系、民族团结在全旗呈现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