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阳县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状、原因和对策
2018-11-16徐霞
徐霞
【摘 要】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文章在全面深入了解山阳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的基础上,介绍了目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的现状,并进行了原因分析,最后提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建议和对策。要建立家庭防范机制,学校防范机制,社会防范机制,司法防范机制,加强社会各部门的联系,建立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体系。
【关键词】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补救;帮扶;调查报告
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为了全面深入了解山阳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进一步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健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为实现跨越发展,构建和谐平安美丽幸福新山阳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本人用了半年的时间结合山阳县法院近三年来关于未成年人的犯罪事件,就本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调查主要采用走访、向老法官请教、谈话等方式进行,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共计调查了52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其中,男性38名,占73.08%,女性14名,占26.92%。
一、山阳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殊性以及引起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对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我们应采取“以防为主,打击为辅”的方针,促使家庭、学校、社会形成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巨大合力,采取从源头上遏制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
在近三年来,山阳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总体形势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2014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14人,占当年全部犯罪人数的7.95%,2015年15人,占当年全部犯罪人数的8.3%,2016年16人,占当年全部犯罪人数的8.5%。
山阳县近年来为什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数量会逐年上升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应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分析:
1、从年龄结构来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年龄向低龄化方向發展
山阳县2014-2016年共查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2人,2014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14至16岁的有4人,2016年14至16岁的有2人。2015年10人参与的抢劫案中,2人未满14周岁,2人刚满16周岁,5人未满17岁,1人未满18岁。近三年来,山阳县共查办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52人,其中14岁至16岁的18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34.61%,16岁至18岁的34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65.38%。
2、从犯罪形态上看,团伙性犯罪日趋增多
2014年团伙犯罪占全年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71%,2015年团伙犯罪占全年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72.3%,2016年团伙犯罪占全年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81.29%。初犯比重较大。在所有未成年人犯罪中占87.5%。
3、从身份结构来看,呈现两大特点
一是农村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山阳县查办的5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有27人生活在农村,占总数的51.92%。二是外来人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重大。山阳县查办的5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外来人口未成年人20人,约占本地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38.46%。
4、家庭的关爱度严重缺失
未成年人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与关爱,导致未成年人过早受外界不良风气影响,从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5、从犯罪手段上看,犯罪手段成人化、智能化
违法犯罪种类和人群呈现出显著的特点,即财产类犯罪为主,文化程度越低导致犯罪几率越高。山阳县查办的52名犯罪嫌疑人中,小学文化14人,占26.92%;初中文化28人,占53.85%。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较为突出的表现为:财产型犯罪和性犯罪,且呈暴力性倾向。2014年到2016年未成年人犯罪中侵财犯罪占68%以上,而性犯罪占13.4%左右,且带有一定的暴力倾向。未成年人犯罪手段呈现成年人化趋势。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
犯罪,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犯罪的发生和变化,犯罪的原因和危害后果,均具有社会性、综合性,是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不良影响,恶劣环境等在未成年人身上综合作用的结果。在一定意义上,犯罪实际上是社会消极面的“综合症”。从未成年人犯罪的产生原因看,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就客观方面而言,有的是自身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家庭方面的原因,有的是社会方面的原因等等。由此可见,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是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既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就不可能靠一个部门解决,也不可能按照某一种方法解决,而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进行综合治理。只有这样,才能标本兼治,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1、主观原因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在社会化过程中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正常发展的客观要素,作用于他们的思想感情,使其心理畸形发展或出现变态,以至于造成他们的反规范意识,从而引起他们的行动同社会秩序相违背。
(1)经济原因。经济原因是造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最主要因素之一,其中表现在:从小物质匮乏,生活条件不好,以至于形成错误的金钱观和价值观;父母把精力都花在增加经济收入上,从而忽视了孩子的成长,结果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等。
(2)未成年人年龄小,自身的生理和心理尚不成熟。根据生理学和心理学研究,未成年人处于身体快速发育阶段,在身体外部特征、身体构架、体力和耐力上均接近成年人。但是未成年人的新陈代谢快等生理特点又决定了其具有心理上易冲动、讲义气、做事不计后果的特点。经不住外界的诱惑,以致于在追求新、奇、刺激和享受面前,极易受不良因素的影响,甚至被一些心怀叵测的人利用,往往被坏人拉拢、引诱,走上犯罪道路。
(3)未成年人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他们注重自己的学习成绩,而忽视了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意识弱,法制观念淡薄,而未成年人当中的另一部分,由于过早辍学在家,也未受过普法教育,不知法、不懂法,在他们看来,罪与非罪,能为与不能为界线不分,从而使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2、客观原因
(1)学校教育的严重缺失。学校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缺失也正是造成其犯罪的重要原因。从统计分析中不难看出,很多未成年人罪犯的文化程度较低。学校教育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学校教育的严重缺失,管理不到位,是未成年人犯罪不可忽视的问题。片面追求升学率,学校重“应试”、轻素质,重智育、轻德育,重教书、轻育人。人为地将班级分为甲、乙、丙班,把学生划分为三、六、九等,實行区别对待,严重挫伤了学生的自尊,由此产生对社会的极大怨恨心理。
(2)贫富差距的拉大。贫富差距的拉大造成人们心理失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力得到大幅提高,生产力水平有了长足发展。但也出现了“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的状况,这些会使那些通过自己辛勤劳动的人对自己的社会地位产生怀疑,从而出现心理上的挫败感。
(3)家庭教育方式方法不当。一是家长对子女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有效的监督,过分娇宠溺爱,百依百顺,包庇纵容。二是家长对子女的教育简单、粗暴,漠视子女的自尊和独立的人格,动辄拳脚相向,棍棒相加。三是家长行为不端。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父母不正子乱来”,有些家长不注重个人形象,行为放荡不羁,致使孩子身受其害,产生犯罪心理,从而坠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4)社会补救帮教措施不完善。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当他们因种种原因失学和无法就业时,社会不能为其提供再接受学校教育和培训就业的机会,使之处于“学校不管了,家庭管不了,社会没人管”的现象,从而整日无所事事,很容易自甘堕落而违法犯罪。
(5)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接荐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由国家预防、群众预防和专门预防三部分组成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系统,缺乏组织性、系统性、网络化,还没有形成一整套完整、正规化的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如对刑释、解教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司法机关和基层组织之间的接荐衔接不够,缺乏密切联系。
三、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运用多种手段,实行综合治理,才能防患于未然。
一要建立家庭防范机制,构建和谐的生活环境。要建立学校与家庭互动机制。同时,开辟第二课堂,加强对家长的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家长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继而由他们不断地给子女灌输守法意识,构建起家庭教育防线。
二要建立学校防范机制,构建和谐的教育环境。三要建立社会防范机制,构建和谐的成长环境。要大力解决就业困难问题。四要建立司法防范机制,构建和谐的帮教环境。抓好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五是社会各部门应加强联系,建立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体系。
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控制与预防,单凭某一个部门的努力是难以奏效的。这个社会性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网络,使“花儿”不再过早凋零。
四、结语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也不是因为某种单个原因造成的,只有对这些原因进行全面分析,才能找到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在经过走访和调查之后,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的现状、原因分析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建议和对策,进行了详细的探讨。祝愿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有一个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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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郑伟.中国青年研究→02/2009实证调研.
[3] 余辉.法学专业社会实践调查报告.2016-09-24 .
[4] 未成年人犯罪案例.
[5] 学生伤害赔偿案件及分析.
【作者简介】
徐 霞(1970.9—)女,汉族,陕西商洛人,中共山阳县委党校讲师,本科学历,研究方向: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