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世纪中国三种文学与出版的关系
2018-11-16黎萍
黎萍
摘要:进入新世纪之后,中国的出版呈多元化。严肃文学出版依旧占据主流,但是发展速度放慢,读者群逐渐缩小。快餐文学与IP文学异军突起,每年会制造若干畅销书与影视热点。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与人类阅读习惯的改变,图书市场也在做出相应的调整,文学与出版的关系处于变化之中。本文旨在探析三种文学与出版之间的微妙关系。
关键词:文学 出版 严肃文学 快餐文学 IP文学
美国学者M.H.艾布拉姆斯在他的《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一书中提出文学是一种活动,由四个相关的要素构成,即世界、作家、作品和读者,四者共同构成文学活动。世界是作家要进行描写的客观对象,也是作品的基础,而作者是作品的创造者,读者是通过作品与作者对话的人,对于作品的评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出版实际上是隐含与渗入文学活动之中的。我国新世纪生活中主要存在三种文学与出版的关系:
第一种是严肃文学出版。严肃文学的文学功能主要集中在审美上。严肃文学成长期较长,对于出版社而言,该板块盘子大而稳健,需要出版社去做长线的投资。出版社前期以投入为主,而后期则有可能获取较高的回报。在严肃文学作者还不具备高知名度时,出版社会愿意为他们出版作品,同时运用媒体资源进行营销,提高作者知名度。随着严肃文学作家开始具有一定地位的时候,作品慢慢就会得到市场的认可,出版社逐渐开始得到回报。严肃文学作品有可能变成经典性畅销书,这就是严肃文学背后的商业价值。例如在2016年就传出一条消息,浙江文艺出版社以2000万的高价买下莫言的全版权。
那么当代严肃文学作品如何经典化呢?作品的经典化与作者的个人努力密不可分。在当代中国,一个严肃文学作者成长的轨迹大致如下:在严肃文学期刊上发表文章——文学作品出版一一获奖,同时得到市场的认可。在我国,大多数严肃文学作家都是体制内的作家。进入体制内,一方面他们可以谋得一份体面的职业,得到社会认可,潜心创作,不需要为生活的颠沛流离而烦恼。另一方面,他们有可能因为远离了他们原来生活的根基而失去创作的动力。与网络作家相比,严肃文学作者创作速度比较慢,创作素材来源于生活,需要时间做材料的收集与整理。
在当代社会,文学不像解放前的文学,能够唤起人的觉醒,追逐精神的自由;它也不像春秋战国时期那样,是贵族阶级才懂的奢侈品;它也不像唐代至清代,是知识分子走上仕途的利器。文学热的确在退潮,文学所具备的功利性的功能已经被淡化。但是,无论科技如何发展,人类都需要故事。故事是人类想象力的载体之一,也是滋养人类情感的最佳肥料。席勒看来,文学艺术就是疏离现实世界,打破实在之网而实现精神自由的必由之路。同时,严肃文学以及严肃文学背后的批判性不会消亡,这也同样意味着严肃文学不会消亡。
第二种是快餐文学的出版。快餐文学的功能主要体现在消费与娱乐上面。对于这类图书的出版,出版社的介入比较深。这种介入主要体现在出版团队对于图书的价值的挖掘、打造,以及营销环节的着力。这类图书的打造,出版社抱着迎合大众的态度,赚钱是主要的目的。近十年来崛起了许多文化公司,国内许多畅销书都出自于他们之手:读客、新经典、中南博集天卷……例如读客文化公司。他们十分擅长营销。其营销理念是“像卖牙膏一样卖书”。他们可以运作出“畅销书”。所以说,这类快餐类图书的商业价值,有很大一部分与出版者的商业操作有关。
许多快餐文学背后,也并非单纯地经营图书,而是夹杂着多种商业模式。例如,广州作家吴大伟因为在微博上晒出与相差十八岁妹妹的生活照而走进公众视野,成为“网红”,继而出版图书《这世界,缺你不可》,备受热捧。吴大伟趁势打造淘宝面膜店,从文化中找商机。
快餐文学作品作者的主要特征是年轻化,这类作品主要针对的是年轻读者。容易陷入模式化的窠臼。创作方式,相比严肃文学创作,不需要作者具备深厚的生活积累。网络文学是快餐文学中的一个较大的品种。网络文学的兴起与科技的发展息息相关。由于网络平台的运营模式,网络作家通常一开始就写长篇小说。网络作家的成长轨迹是:一部定乾坤,快速爆红,快速淘汰。网络作品的爆红,与出版时机以及出版商运营手法相关。很多网络写手的第二部作品就不那么畅销。当他写第二部作品的时候,读者的口味已经变化了。如果说严肃文学作家依靠写作可以改变社会地位,那么网络作家的写作更多的是快速积累财富。
第三种是IP文学出版。这是一个远远大于前两者的名利场。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一剧两星”政策对电视剧制作单位影响巨大。相较于沿用多年的“4+x”模式,同一部电视剧每晚黄金时段联播的综合频道不得超過两家的规定,让电视剧制作单位重新洗牌。好的剧本和团队变成稀缺资源,实力雄厚的电视剧制作公司可能会推出更多的精品去抢占市场,而一些小的制作公司则不得不重新审视制作成本。现成的、有一定粉丝基础的IP成为竞争的焦点。
在IP文学出版领域,作者从影视剧改编所获得的酬劳,与图书出版所获取的酬劳相差近100倍。因此,许多知名作者在将稿件签给出版社的同时,已经将影视版权售出。出版社只能签下一些名气尚处于积累阶段的作家的影视版权,苦心经营。由于影视剧投资较大,因此影视公司通常锁定具有大量粉丝基础的作者,目光也主要集中在古代宫廷剧、家庭伦理剧和都市情感剧这些题材上面。对于一些精品力作,则无法呈现。从而出现了一些质量不高的影片,提前透支了观众的信任度。因此,影视人员不能完全用产品思维取代作品思维,一味利用IP赚快钱欺骗观众只能是一时,没有内容和质量支撑的电影和电视剧只会迅速被淘汰。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文学呈多元态势发展,文学与出版的关系也分化为许多类别种类。随着时间的发展与验证,最科学的文学与出版关系会固定与继续发展下去。而不管文学与出版的关系如何变化,值得坚信的是,阅读本身没有离开我们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