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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忏悔中呼唤良知

2018-11-16张鲁宁

关键词:良知

摘 要:《小狗包弟》是巴金创作的一篇回忆性散文,现被选入人教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但是在教学中教师却往往忽视隐藏在其中的“良知呼唤”问題。借助于海德格尔的良知现象学分析,会发现作者的自责和忏悔正是来自于作者的良知。良知告诉“我”,“我”不应该把包弟送向死亡,“我”是有罪责的。在良知呼唤中,那个被日常生活遮蔽着的、沉沦于世的“我”就被唤醒了。被良知唤醒的“我”也就是本真此在的“我”,就是开始忏悔的“我”,同样也是带着良知去生存的“我”。

关键词:良知;良知呼唤;忏悔;本真的我;日常生活中的我

《小狗包弟》是巴金1980年创作的一篇回忆性散文,后被收录到散文集《随想录》中,现又被选入人教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一)》。《小狗包弟》讲了这样一个事件:包弟是与作者一家一起生活了七年的小狗,作者和包弟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情谊。在“文革”期间,为了自保,作者却不得不亲手把小狗包弟送向了死亡。在送走包弟后,作者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与忏悔之中。

作者的自责与忏悔来自于作者的良知,或者说没有良知就不会有自责与忏悔。但是,在这篇课文中却并没有出现关于良知的任何字眼,作者把良知“藏在”哪儿呢?本文认为,作者的良知就隐藏在作者的“瞧不起自己”、“不能原谅自己”、“向包弟表达歉意”、自责、忏悔等言辞的背后,或者说正是“良知的呼唤”让“我”意识到了“我”的罪责,良知让“我”开始忏悔,良知让“我”“带着良知”去存在。

但是,在现实教学中,教师却往往不能“发现”那被“隐藏”起来的良知,当然也就无法引导学生去“倾听”作者的“良知的呼唤”。本文的研究正是针对这一问题,通过对课文中作者自责、忏悔的分析,揭示出那被作者“隐藏”起来的作者的良知。在研究方法上,本文将借助于海德格尔关于良知现象学的分析。

一、黑夜里,良知在诉说“我”的罪责

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听不见狗叫声,看不见包弟向我作揖、跟着我进屋,我反而感到轻松,真有一种甩掉包袱的感觉。但是在我吞了两片眠尔通、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甩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

如果说送走了包弟,保全了自己,“我”应该感到轻松,但是,为什么在入睡时,“我”却感到了羞耻,感到了自己的罪责了呢?

从原因上来看,是因为“我”为了保全自己把包弟送向了死亡,“我”“亏欠”包弟的,所以“我”才会感到自己的罪责。

那么,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为了保全自己,就不能把包弟送向死亡呢?特别是在“文革”这样的时期,难道不应该为了人的生命而舍弃狗的生命吗?而如果,为了人的生命而不得不舍弃狗的生命是正当的,那么“我”的罪责又来自于何处呢?或者,我们还可以这样反驳:难道是“我”杀死了包弟吗?难道不是这样一个冷酷无情的社会杀死了包弟吗?“我”也是受害者。为什么“我”要忏悔?为什么“我”要承担罪责呢?

在这里,我们看到,如果我们认为为了人的生命而牺牲狗的生命是天经地义的选择,如果把包弟的死亡归结为社会的冷酷无情,如果我们自己以受害者的身份来思考这个问题,那么,“我”根本就不会感觉到自己的罪责。

但是,“我”却真真切切地感觉到了自己的罪责,感觉到了自己的羞耻。那么,“我”的罪责来自于哪儿呢?当我们回顾课文时,会发现,与其说是包弟的死亡引发了的“我”的罪责,不如说,当“我”彷徨地决定送走包弟的那一刻时,“我”的罪责就已经产生了。而包弟的死,则让“我”的罪责在当下显现了出来。因此,我们可以说,“我”的罪责来自于“我”当时的决定,来自于“我”当时的选择,当“我”选择把包弟送向死亡的那一刻,就决定了“我”是有罪的。

那么,在当时,“我”还有其他的选择吗?是的,还有其他的选择。

我也曾多少次的不舍得,孩子们都劝我把包弟送走,我请我的大妹妹设法。据说只好送给医院由科研人员拿来做实验用,我们不愿意。

但是最终包弟还是被送到了解剖桌上,送向了死亡。而正是这个选择构成了“我”现在感觉到的罪责。而相反,如果“我”当时没有选择把包弟送向死亡,那么也就不会有“我”现在的罪责。

“我”的选择构成了“我”罪责的起源,那么,“我”的选择为什么会成为“我”的罪责的起源呢?海德格尔解释说,罪责之所以构成罪责,就在于能不这样,与其说有选择的罪责,不如说是能够不这样选择。[1]324-325所以,当“我”能以不这样选择(把包弟送向死亡)的方式,而却这样去选择(把包弟送向死亡)时,罪责就已经到场了;当“我”以能不把包弟送向死亡,却把包弟送向死亡时,“我”就是在有罪责的生存。能够不(把包弟送向死亡),但是“我”却如此(把包弟送向死亡),才是“我”罪责的起源。

海德格尔认为,罪责来自于选择,就意味着,罪责中有着“不(这样选择)”的性质,而能够不这样(选择)则来自于另一个可能的选择。

那么,“我”能够不这样选择(把包弟送向死亡)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因为“我”是自由的。“我”可以选择把小狗送向死亡,同样,“我”也可选择把小狗留下了,还可以选择把小狗送向其他可能。但是,每一种选择都意味着,“我”要承担“我”自由的责任,而“我”的罪责就是“我”的当下的这个选择需要承担的。

虽然,作为自由的此在,“我”是有罪责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我”的罪责却又总是被恐惧、害怕、轻松等沉沦于世的状态遮蔽住,因此当“我”送走包弟时,“我”感到轻松,“我”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罪责。但是,当黑夜里,当“我”意识到包弟的死亡时,当“我”意识到“我”还可以不把包弟送走时,包弟还有生存的可能性(还可以不死)时,“我”的罪责就被唤醒了,“我”意识到了“我”(选择)的罪责。于是,“我”感到深深的自责,“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

在这时,当“我”意识到“我”的罪责时,“我”也就听到了诉说“我”罪责的声音。这个声音呼啸而来,振聋发聩,彻底击碎了日常此在的“我”。

那么,谁在诉说“我”的罪责,谁在诉说“我”选择的罪责?也许,在表面上看,是包弟的死亡让“我”意识到了“我”的罪责,但是包弟的死亡只能从外部判断“我”是有罪的,却不能从内心唤起“我”的罪责感。而能让“我”领会到自己最本己的罪责的,能唤起“我”内心的罪责感的,能让“我”的此在觉醒的,只有良知。正是良知告诉我,是“我”把包弟送向了死亡,正是良知告诉“我”,“我”还有其他的选择,正是良知告诉“我”,“我”不应该这样做(选择),正是在此时,“我”听到了良知的诉说。

“我”终于听到了良知的呼唤,良知在诉说“我”的罪责,良知在呼唤“我”有良知的存在。

二、听到良知呼唤前的“我”——被日常生活遮蔽的“我”

良知在诉说“我”的罪责,那么,这个“我”是谁呢?当然是作者自己。但是,现象学提醒我们说,事实上,课文中出现了两个“我”,一个是因为害怕而送走包弟的“我”,一个是听到良知呼唤而忏悔的“我”。显然这里的“我”,是那个为了保全自己而把小狗包弟送向死亡的“我”,那个被良知呼唤的“我”。

那么,这是一个怎样的“我”呢?课文中这样介绍:

听见包弟尖声吠叫,我就胆战心惊,害怕这种叫声会把抄“四旧”的红卫兵引到我家里来。

以前看见包弟作揖,我就想笑,这些天我在机关学习后回家,包弟向我作揖讨东西吃,我却暗暗地流泪。

十多天来我就睡不好觉,这一夜我想得更多,同萧珊谈起包弟的事情,我们最后决定把包弟送到医院去,交给我的大妹妹去办。

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听不见狗叫声,看不见包弟向我作揖、跟着我进屋,我反而感到轻松,真有一种甩掉包袱的感觉。

在这里,我们看到,这个“我”是害怕包弟给“我”带来危害的“我”,是为了自保决定把包弟送向死亡的“我”。这个“我”和在“文革”中处于害怕状态中的他人并无不同,海德格尔把这样一个“我”称为:日常生活状态中的我,或者说“沉沦于世的我”。海德格尔所讲的沉沦于世,沉沦于日常生活中,并不表示任何的否定的、贬义的评价,而只是意味着一种生存的状态,一种被日常生活构成着的生存状态。沉沦于世就是“迷失在常人的公论与闲言之中,它在去听常人本身之际对本己的自我充耳不闻”[1]311。沉沦于世的我,也就是以常人的方式现身着、领悟着、言说着的此在。因此,海德格尔说,作为存在者,此在并不完全掌握着自身,此在总是被“抛入”到这个世界之中[1]316-317,同时也是被这个生活世界构成着,被日常生活关联着。

那么,这个沉沦于世的“我”是如何对待包弟的?依据课文内容,我们可以把沉沦于世的“我”对待包弟的方式分为三个层面:

第一,“我”“担心”包弟会给“我”带来危害。在当下这种生存境域中,“我”被抄“四旧”的红卫兵带来的恐惧包围着,战战兢兢,惶惶不可终日,“我”祈祷着畏惧的事情不要到来,但是包弟的吠叫却成了最不确定的因素,包弟的叫声可能会随时把可能的抄“四旧”变成真实的抄“四旧”,“我”担心着包弟的叫声,担心着包弟可能给“我”一家带来的危害,于是“我”决定把包弟送走。

第二,“我”不舍得把包弟送走。“我们”一家和包弟之间有着深厚的情谊,“我们”一家都不舍得把包弟送走,特别是在包弟友好地向“我”作揖时,更唤起了“我”的不舍。同时,包弟又是无辜的,它并不知道这个世界发生着什么,更不知道“我”将要把它送向死亡,面对这样一个无辜的受害者,更唤起了“我”的不忍心,不忍心去想这件事情,不忍心去面对包弟。

第三,在送走包弟之后,“我”感觉到轻松,像是甩掉了一个包袱。形势的紧张,让“我”不得不决定把包弟送向死亡。虽然“我”很舍不得包弟,但是既然包弟会给“我”带来危害,为了自保把包弟送走就应该是自然不过的事情,难道“我”(和家人)应该受到包弟的拖累不成,“我”可能会怀念包弟,但是把包弟送走应该是正确的。因此,把包弟送走后,“我”也就感到了莫名的轻松。

这样,我们也就看到了那个沉沦于世的“我”对待包弟的方式:“我”把“我”的“决定”委弃给了日常世界,日常世界中的“当前形势”告诉“我”要把包弟送向死亡,虽然“我”内心是不舍得的,但是“我”没有听从内心的声音,而是顺从了日常生活中的“我”,把包弟送向了死亡。把包弟送走后,日常在世的“我”也就感到了莫名的轻松。

但是,当“我”带着这种轻松睡眠时,在黑夜里,当日常生活中的恐惧渐渐消散时,当“我”沉寂下来时,“我”却想到了受难的包弟,这时,良知的呼唤也就不期而至,猛然间振聋发聩地呼啸而来。良知告诉“我”说:“我”不应该把包弟送向死亡,“我”是有罪责的。良知的直接呼唤,瞬间击碎了“我”的日常生活,“我”也被瞬间“命中”了,“我”所恐惧的、害怕的、暂时的轻松都被良知的呼声跨越了、打碎了。在良知的呼唤声中,“我”猛然间看清了自己的罪责,“我感到羞耻,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在“我”的自责、忏悔中,良知也就发生了,良知也就到场了。海德格尔称“以这种方式呼喚着而令人有所领会的东西即是良知”[1]311。良知到来时,那作为“常人”生存着的“我”也就被处决了,“我”所恐惧的、害怕的日常生活中的一切也被彻底击溃了。

这时,“我”领会到了良知的呼声。

三、听到良知呼唤的“我”——本真此在的“我”

“我”终于听到了良知的呼声,领会到了自己作为自由此在自身的罪责。听到良知呼唤的“我”,也就是去掉了日常生活遮蔽的“我”——本真此在的“我”。[1]339-340本真此在的“我”将如何面对这个世界,面对自己呢?课文中写到,当“我”听到了良知呼唤时,“我感到羞耻”,“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要还清心灵上的欠债”,“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

在这里,我们看到,听到良知呼唤的“我”,并没有逃避自己的罪责,也没有否认自己的罪责,而是“听从”了良知的声音,选择了有良知的生存。说此在有良知,就是说此在以倾听良知呼唤的方式置身于良知之中,听从于自己最切己的生存可能性,真诚地面对自己的罪责,真诚地向包弟道歉,真诚地开始忏悔,真诚地带着良知去写作。

那么,在这里,我们同样还需要追问的是:作为此在的“我”是如何“听到”良知的呼唤的?课文中这样写道:

但是在我吞了两片眠尔通、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甩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我的罪责)。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

良知就这样自然出现了,“一声呼唤,不期而来,甚至违乎意愿”[1]315。良知就“是”这声呼唤,良知就这样不期而至。那么,良知的呼喚来自于何处呢?海德格尔说:“呼声无疑并不来自某个共我一道在世的他人,呼声出于我而又逾越我”[1]315,良知就来自于此在自身,良知就是此在呼唤自身。但是,在这里,我们会不禁会反问道:难道不是包弟的死在呼唤“我”吗?包弟的死确乎引起了“我”的良知,但是良知呼唤者却并不是包弟的死,包弟的死只是告诉了“我”包弟的死亡,而能够意识到包弟可以不死、包弟还有生存的可能的则是本真此在的“我”,正是本真此在为“我”打开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包弟的可能生存方式,正是这种生存的另一种可能性才让“我”震惊。这种可能性是对日常生活中的“我”的“决定”的否定,是对沉沦于世的“我”的谴责,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那个被良知的呼唤去掉了遮蔽状态的“我”,那个“从闲言唤回到生存的能在的缄默之中的我”,就这样被良知带回其自身——本真此在的“我”在此时显现出来。

在良知的召唤中,“我”猛然间不仅看清了自己处身其中的日常生存状态,也听见了随之而来的由本真此在发出的良知的呼唤。海德格尔解释说,我之所以能委弃已经板结化的日常的生存方式,能够听到良知的呼唤,能看到被遮蔽着的“此在自身”,就是因为此在并不是一个“现成者”,而始终是一个以能在的方式存在着的“本真能在”。[1]340因此,在这里我们要强调的是,“我”能够被唤醒,能够听到良知的呼唤,仅仅是因为“我”并不是一个已经完成了的在者,而是一个始终以能在的方式存在着的“本真能在”,在良知召唤发生之际,被召唤的此在自身听见了自身能在的召唤,在听到良知召唤时,“我”的“本真此在”就被唤醒了,即是说当“我”听到了良知召唤时,“我”的“本真此在”就已经到场了。

作者巴金是有良知的,也终于听见了良知的声音,领会到了作为自由的此在自身最本己的罪责存在。自责、忏悔是巴金写作《小狗包弟》的初衷,同时也是因为他听到了本真此在的“良知的呼唤”。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写道:“即使在‘说谎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何况在今天,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良知是此在的良知,良知不会因为外在的“说谎成风”而消失,良知总存在于本真的此在中。[2]

四、结语

“文革”这场浩劫,让巴金失去了小狗包弟,也失去了他最亲的人,但是这样一个毫无过错的老人并没有怨天尤人,也没有声讨和控诉那一段历史,而是浸入了深深的自责与忏悔之中,《小狗包弟》就写作于此。在这篇文章中,巴金作为一个受害者但是却要站出来忏悔,这种勇气和动力来自于作者的良知,同时,也在唤醒着我们的良知。

几十年后,当巴金回顾自己的写作时说:

这是一笔心灵上的欠债,我必须早日还清。它像一根皮鞭在抽打我的心,仿佛我又遇到五十年前的事情。“写吧,写吧!”好像有一个声音经常在我耳边叫。我快要走到生命的尽头了,我不愿意空着双手离开人世,我要写,我决不停止我的笔,让它点燃火狠狠地烧我自己,到了我烧成灰烬的时候,我的爱,我的恨也不会在人间消失。

在这些文字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有良知的老人的本真此在。

参考文献:

[1]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陈嘉映,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

[2]张鲁宁.美德的起源与形成[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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