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执鞭理财转向
2018-11-16郭田勇刘凯
郭田勇 刘凯
编者按:作为资产管理栏目的开篇,首期我们重点关注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和私人银行业务的影响,同时推出有关韩国资管新规后市场运行的国际经验以飨读者。全球财富与资产管理市场西风东渐,国内财资市场发展迅猛且政策频出,为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更好地促进国内财资市场发展,《银行家》杂志联合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置资产管理栏目。我们将持续探讨研究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的发展与变化,将成果与读者分享。
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8年4月27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资管新规落地无疑将会给规模达百万亿元的资产管理市场带来巨大的挑战,但同样也为资管行业带来了转型和发展的契机,指明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资管新规成为资管业务监管的新框架
《意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的基本思路,全面覆盖、统一规制各类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资管新规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和监管机构治理资产管理市场的决心和信心,给处在转型升级新时期的国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战略更加坚定。考虑到近年来资产管理行业体量和影响的广度以及资管业务混业经营的复杂性,通过2017年11月17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各方意见,最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对反馈意见进行反复研究和审慎决策,充分吸收了其中科学合理的意见,结合市场影响评估结果, 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资管新规敦促银行理财回归资管业务本源
资管新规明确指出,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金融机构不得在表内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此项规定对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意义重大:其一,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促使银行理财产品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控制资管理财产品的风险源头,为理财产品净值化创造转型环境;其二,金融机构不得垫付,将资管业务控制在表外有利于银行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的风险隔离,防止机构内部的风险传染;其三,理财产品通过资管业务或是通道业务进行嵌套所造成金融机构之间的风险传染也会得到有效的控制。
净值化是银行理财发展的大趋势
资管新规开创了理财产品净值化的新纪元,净值化的革新之处在于以下几点:一是公允价值原则,对资管理财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其净值化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并且公允价值原则是多层次、多方法的;二是风险更加明晰,凈值化管理的理财产品能够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让投资者在明晰风险的同时做出最优决策;三是投资者可以尽享收益,改变以往预期理财产品超额留存模式,在管理费之外的投资收益全部给予投资者, 所以理财净值化并不代表理财产品的收益会降低;四是计量方法原则与灵活并重,坚持公允价值计量,鼓励使用市值计量,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因此,资管新规的制定符合金融市场发展原则和客观规律,这也体现出党中央和各监管机构充分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合理引导市场改革的先进理念。
资管产品的净值化并不是一刀切的,为了避免假净值,部分封闭式产品可以继续使用摊余成本法。资产管理产品由托管机构核算、外部审计机构确认,避免假净值化。鼓励市值核算,规定两种产品仍然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一是封闭式运作,且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的产品;二是封闭运作,且所投金融资产暂时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产品。这也说明资管新规的公允价值原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但在特殊情况下仍采用最优的市场计量方法。
过渡期的调整兼顾新规原则和金融稳定
考虑到资产管理业务具有一定延续性,资管新规允许金融机构依照“新老划归”原则,允许存量产品自然存续至所投资资产到期,过渡期由之前的2019年6月30日延长至《意见》发布实施后的2020年底,但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发行的新产品应当符合资管新规的要求。为了金融机构的资管业务可以合理接续,允许金融机构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发行老产品进行对接, 但必须严格控制在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防止断崖效应。这些举措也是党中央和各监管机构在充分了解资管产品特殊性和复杂性之后,为防止“处置风险的风险”而进行的合理调整。
理财新规使得银行理财转轨更有章可循
此次资管新规落地之后,银行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成为历史,理财产品净值化时代即将到来。银行理财产品未来如何净值化,净值化对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业格局又有哪些影响,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银保监会于2018年7月20日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7月20日至8月1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终于9月28日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发布相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对正式稿的相关细节进行了官方的深度解读。
为了能够更加平稳地推进银行理财的净值化改革,理财新规可谓有紧有松。紧是指理财新规延续了资管新规的基本精神和要求,监管从严,明确净值化方向不变。松是指逐步降低投资者门槛,开放银行理财投资渠道,减少投资限制,丰富投资标的;逐步压缩非标比例,稳妥有序处置非标资产,为非标转标提供相对舒适的空间。结合银行理财的体量和影响,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转型期方针。
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相辅相成
这里的“松”是开放投资限制而不是监管放松,在不改变新规对理财生态和盈利模式变化的影响逻辑前提之下,对局部板块和产品进行放开,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为净值化改革铺平道路。首先,降低了银行理财的销售门槛,简化审核准入流程, 有利于降低发行难度;开放式理财产品应当满足流动性资产比例的最低要求。其次,允许公募理财通过投资各类公募基金间接进入股票市场,明确ABN等资产支持证券为可投资产,对公募和私募理财进行了区分,减少了对私募产品的限制,解除大额存单集中度限制。再次,明确理财子公司的公募理财产品可以直接投资股票,进一步降低理财销售的起点,允许与私募基金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合作。最后,新规要求银行上报理财业务整改计划,逐步有序推动老产品压降,延续央行要求,不强制要求在过渡期结束前将未到期非标处置完毕。
银行理财未来应当转变发展模式
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业在资管新规落地之后,特别是在理财产品打破刚性兑付、非标定义明确、公投私受限之后,应当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革。首先,保本理财退出历史舞台之后,应当加强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建设,如开展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创新,开发面向企业和个人的大额可轉让定期存单产品,丰富理财类货币基金产品的种类,以此填补保本理财的产品留下的负债空缺。其次,加快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建设,强化理财子公司的独立运营能力和市场地位,开发股票市场投资组合管理能力,加强与公募、私募基金的合作;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开辟新的投资渠道,逐步加强财富管理模块的建设和升级。最后,加强银行自身投研能力和净值化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品净值化估值能力和应对净值波动的流动性管理能力,补足业务短板,增强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净值化理财产品创新。
未来银行理财的盈利模式将从赚取息差转变为赚取管理费, 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资管本质,与国际资产管理业务逐步接轨,因此也需要银行理财产品和运作模式进行转变。银行不再是资金的搬运工,不再是单纯的信用背书方,而是应当不断挖掘自身独立研发产品的能力,提升主动管理能力,逐步实现产品的多元化、差异化,建立并完善一整套业务链条的管理运营能力,凸显银行理财业务的优势和特色。资管新规是资产管理行业新的管理框架和行业规范,也将成为银行业转型升级的方向标。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