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规占地出现“新变种”
2018-11-16赵卓悦
赵卓悦 李 松
违法违规占地一直对我国农村土地利用、监管秩序造成较大压力。近年来,由于土地执法、问责日益严格,以往直接平整土地、大规模毁坏农田的占地行为得到一定遏制。但与此同时,一些项目为了躲避监管,却修起了所谓的 “大棚房”“木屋民宿”……这些具有一定隐蔽性的违规占地 “新变种”名目繁多、花样翻新,值得警惕。
这其中的不少项目头顶“设施农业”名号,打起了土地政策“擦边球”,改变农地用途和性质,如此做法不仅面临很大的政策、法律风险,也极易引发与农民的利益矛盾。
花样翻新 “大棚房”变身“私家庄园”
“大棚房”是当前一种较为典型的违规占地形态。一些开发商在不符合土地规划,未完成土地征用流程的情况下,直接在农用地大棚里搞非农建设,并包装成为“大棚别墅”或“私家农庄”,对外进行销售或租赁。
如果不亲身走进这些 “大棚房”,真是难以一窥其中的“奥妙”。笔者发现,不少“大棚房”建设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这些大棚大多地处城镇郊区,地面上覆盖了一层覆膜,隐藏其中的违法违章建筑有时很难通过卫星拍摄等监控方式发现。
除了“大棚房”,有的农村建设项目也在突破用地限制上搞“变通”。例如,有的修建所谓的“花卉展示屋”,其中保留一定的绿地、水塘,看起来好像没有改变土地用途;有的则是修建“木屋民宿”,如果被查处,也可以低成本拆除……这些都是规避监管的惯常做法。
“过去一段时间,一些农村利用集体土地甚至基本农田搞出租、办‘农家乐’等现象较多,并且时常有村‘两委’成员参与其中,这不仅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而且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长期来看,还会对粮食安全底线带来威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说。
利益驱动 “先违规占地再补办手续”
“从各地国土资源部门的通报来看,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安徽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杨小森认为,对这些案件进行通报并加强管理,有助于相关法律法规在基层真正落地生根,也能起到普法宣传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近年来,一些地区“大棚房”等违规用地“新变种”之所以花样翻新,关键还是有强烈的利益驱动在作怪。
在一些建设“大棚房”的村社,一些农民算了笔貌似合理的“收益账”:如果农民自己种菜,一座农业大棚辛苦一年可能收入也不到一万元。而一栋“大棚房”销售收入动辄十几万元,抵得上辛苦劳作十几年。而作为“操盘手”的开发者,先低价流转土地、高价公开出售“大棚房”,同时承接大棚内部装修等建设工程,利润可观。
基层干部介绍,违规占地“新变种”的出现,集中反映了一些城市资本下乡项目不考虑乡村规划、发展实际,试图低成本用地,获得更高的利益收益。甚至还有人打着“先违规占地,再补办手续”的小算盘,想着“生米煮成熟饭”,躲避监管。
此外,对于违规占用农地的行为,基层也面临监督执法难、整改拆除难等问题。有些农村违规用地是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或者有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修建,有些村干部出于情面或利益考虑,顶多是提个醒,觉得大家乡里乡亲的,村民们挣钱也不容易,也不能给人家拆了。
严查之下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标本兼治 满足资本下乡用地合理需求
笔者采访发现,随着一二三产业互动发展趋势加快,在一些地区,资本下乡项目不断增加,乡村发展用地需求量日益增加。一些项目确实存在打政策“擦边球”的问题,违法违规占用农地。但不少人也反映,目前客观来讲,一些农村发展合理的建设用地需求还无法得到有效满足,这也是造成部分项目 “绕着政策走”,违规问题突出的一个原因。
在城市近郊农村,用地资源更是紧缺,不少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反映,发展都市农业,需要建设乡村旅游、农家乐等配套商业和服务设施,但目前农村建设用地资源紧缺,盘活困难,影响了“一三产业”的互动效应。
“搞特色效益农业,就不能光就农业说农业,要发挥农业休闲、观光、旅游等功能,延长产业链、挖掘附加值,这些都需要建设配套用房和设施,但由于农业建设用地管控严格,企业一旦触碰红线,风险很大。”一家农业企业负责人说。
在某花卉种植大县,一家专业合作社曾流转近200亩土地种植花卉,为了延长花卉保鲜期、错季销售,合作社曾打算修建占地2亩的标准化冷库和附属用房,但在申请用地需求时,却发现这些设施无法办理产权证。因为担心资金投入没有政策保障,合作社不得不终止了项目建设。
笔者了解到,在一些地方,根据相关规定,农业结构调整,可以允许在农地上建设一定数量的临时生产管理用房,不办理产权。但什么是临时?临时的期限有多长?土地复垦保证金如何缴纳,缴纳标准是多少?这些还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各地都在“摸着石头过河”。随着农业投资体量越来越大,用地矛盾可能会越来越多地暴露出来。
不少基层干部认为,要遏制农村基层违规占地的趋势,应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一方面,应加强土地利用监管,遏制违规用地;另一方面,应提升用地保障水平,加快特色小城镇、特色村落规划编制,有效盘活和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合理满足农业农村建设用地各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