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中性原则对中国意味着什么?
2018-11-15冯立果
冯立果
“竞争中性”原则是一个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概念,可以减少中国与世界的误解,缩小分歧。
在2018年10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G30国际银行业研讨会上发言,提出“考虑以竞争中性原则对待国有企业”。这是中国部级以上官员首次对“竞争中性”正面表态。“竞争中性”这个专业术语,第一次作为一个新概念进入了中国公众的视野。
在中美贸易摩擦以及国内关于所有制争论纠缠不清的时刻,中国首次正面肯定“竞争中性”原则,有着解放思想、柳暗花明的重大意义。
第一,有助于消除二元所有制鸿沟。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国内除了外资企业,确实形成了国有一民营的二元所有制格局。改革开放这40年,国有和民营企业都获得了高速发展,国家采用“两个毫不动摇”“两个都是”“三个没有变”的政策。
当然也不容否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产权保护、行业准入、银行贷款、上市融资、产业政策支持、创新政策支持、政府监管等方面都存在不一样的待遇,有学者称之为“歧视性的货币政策”“歧视性的监管政策”等。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出现了一个泾渭分明的界限或者鸿沟,长期难以弥合,国内学术界在所有制问题上长期争论不休,谁也说服不了谁。但“竞争中性”概念和原则,可以使双方找到最大的交集。
第二,为国有企业改革解放了思想,提供了新思路。改革开放40年,国企改革也搞了40年。但40年來的主要思路是单纯改国有企业本身。现在看,这一思路下,国企改革难度越来越大,改革进度不如预期。
“竞争中性”则为国企改革提供了一条新思路:
内部改不动。咱们从外部改行不行?如果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在行业准入、土地矿产资源、资金、人才等核心生产要素供给上能平等化,那么就等于剪断了对国有企业“输送营养的脐带”,激发国有企业内在的改革动力,倒逼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清理僵尸企业。有助于实现国资国企改革目标。
第三,可以减少中国与世界的误解,缩小分歧。“竞争中性”是一个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通行的概念,过去几年里,中国虽然没有用这一概念,但事实上一直在这方面进行努力。比如提出了“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正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因此。“竞争中性”原则与以上说法是完全相符的。
一方面。国外的“竞争中性”原则并非针对中国的特定规则,而是国际趋势和现实。
另一方面,这也是中国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易行长用世界通用语言来与世界沟通,有助于减少误解,缩小分歧,增加互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