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中国特色职业训练院的创新模式及构建路径
2018-11-15董梦莹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董梦莹/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一、中国特色职业训练院的创新模式
当前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教学工作仍然以理论为主,实践训练相对缺乏,无法满足当今社会的发展要求,因此,建设注重实践训练的职业机构,培养更多适应社会发展的实用性人才尤为重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2014年提出建设职业训练院,并将其纳入公共职业培训服务体系之中,并在2016年下发通知,公布在河北、辽宁、黑龙江等10个省份开展职业训练院试点工作,要求试点地区的人社部门做好充分的配合与协调工作,充分体现了我国对发展职业训练院的重视与决心。
职业训练院从中国职业教育的实际情况出发,弥补职业教育的短板,特色鲜明,更好适合我国当前社会的发展,是我国现代教育有益创新与大胆尝试。与其他职业教育机构相比,职业训练院有着鲜明的特点,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职能与需求相结合、政府与市场相结合。同时,职业训练院囊括竞赛集训、技师研修等内容,并将“职业培训”改为“公共实训”,职业培训业务便划分为公益性质与市场性质,其中公益性质由政府直接管理,注重处理用人单位所需而培训市场无法提供的矛盾。市场性质受市场的影响与把控。职业训练院要想更好的发展,弥补职业教育不注重实践训练的不足,既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持,又需要相关经费的及时到位。
二、中国特色职业训练院的构建路径
(一)明确职业训练院规范
职业训练院出现时间较短,为保证其功能的正常发挥,明确相关规范尤为关键。一方面,制定明确、完善的职业训练院章程。章程是约束职业训练院的重要制度,决定着职业训练院能否长远、健康发展,因此,国家职能部门应组织职业教育领域专家,在明确建立职业训练院根本出发点的基础上,制定章程内容,为职业训练院的运营提供保障。另一方面,明确职业训练院职责。有所为,有所不为,职业训练院并不能代替传统的职业教育,其是传统职业教育的进一步提升,明确职业训练院职责,不仅能够与传统职业教育区分开来,而且可更好的突出职业训练院的优势。职业训练院的职责包括就业服务、技能评价、竞赛集训、技师研修、公共实训等,在此基础上还应对各项内容进行一步细化,并制定可行的规范。
(二)做好职业训练院管理
职业训练院是一个新生事物,很多内容需要进一步探索与完善,但不可否认,做好职业训练院管理是需要完成的基础工作,要求职能部门可从以下内容着手:首先,明确审批部门。审批部门是管理职业训练院的重要部门,通过决定是否通过审批,保证职业训练院的有序发展,因此,在对当前我国职业训练院发展情况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可参考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由省、市相关部门行使审批权限。其次,完善管理方法。为更好的管理职业训练院,一方面,在综合分析技工院校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对就业服务、技能评价、公共实训等方面的管理内容加以保留。另一方面,明确经费来源。管理职业训练院时应做好经费的管理,为此,职能部门可参考香港职业训练局的做法,即,政府负责主要资金的拨付,而培训费、学费等可由职业训练院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收费细则。最后,构建内部管理组织。内部管理组织是职业训练院有效运转的保障,因此,应在遵守国家相关规范的基础上,明确职业训练院不同职能,各职能指派主要负责人及成员,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促进职业训练院职能的正常发挥。
(三)构建完善的教学体系
构建完善的教学体系是职业训练院各项教育活动顺利实施的保障,因此,要求职能部门将教学体系的完善作为重要工作加以落实:首先,明确教学内容。如上文所述,职业训练院注重实践训练,因此,明确教学内容时应紧紧围绕“实践训练”,合理选用教材,及时完善教学软硬件配套设施。其次,做好教学过程设计。教学过程设计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职业训练院教育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职能部门应做好教学过程设计,参考传统职业教育方法,合理安排各学科,并根据不同学科内容,制定对应的教学方法。最后,完善教学评价机制。做好职业训练院教学评价,有助于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为给进一步优化相关教学环节提供依据,因此,职能部门应构建合理的评价机制,对学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促进学员能够真切的认识自身的不足,有针对性的加强训练,以刚好满足社会要求。
三、结语
职业训练院的提出是我国职业教育的一次新的尝试,为保证其长远、健康发展,需要政府职能部门提高认识,积极探索构建途径,一方面,应明确职业训练院规范,为其效能的发挥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做好职业训练院管理,明确审批部门、完善管理办法、明确经费来源等,为职业训练院日常事务的处理提供依据。同时,还应构建完善的教学体系,以培养更多满足社会发展的实用性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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