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藩镇类型及其动乱特点(下)
2018-11-14张国刚
张国刚
三
上一期我们讲了河朔型藩镇和中原型藩镇的特点。现在接着来看边疆型藩镇。它的前身是开元、天宝时缘边节度使中朔方、河西、陇右、剑南、岭南等镇,故设置最早。在此我们主要以京西、京北诸镇为典型进行考察。
安史之乱以前,西北边疆就是军务繁剧之地。天宝末年,哥舒翰身兼河西、陇右二帅,统重师以镇之。战乱期间,边防军悉师东讨,吐蕃、党项步步进逼,形势十分紧张。后来一直是“边羌挐战不解”a。唐廷除了大力巩固这里的军镇外,又征山东防秋兵以资守备,大历九年(774)征以备边的幽蓟、魏博、成德、淄青、汴宋、河中及江黄申息等军队达二十八万人。尔后,这里的重兵集结一般在二十万人以上,甚至有些方镇的兵力还时有所增。西北地区遂成为唐朝军事斗争的重心。
如此庞大的武装在长安附近集结,客观上形成了对中央的军事压力和威胁。因此,唐廷一方面通过化大为小,削弱藩镇的力量来加强对这一地区的控制;另一方面又扶植神策军势力以控制西北藩镇。唐神策军凡十三镇,其势力遍及京西的凤翔、秦、陇、原、泾、渭;京北的邠、宁、丹、延、鄜、坊、庆、灵、盐、夏、绥、银、宥等地区。它们皆“取中尉处分”,与所在节度使“相视如平交”。“建国威,捍非常,实天子之爪牙也。”a神策军与西北藩镇一直矛盾很深。
西北藩镇的节度使几乎都是武人,并且多为出自禁军的“债帅”。所谓“自大历以来,节度使多出禁军”b,主要是指这一带。故而吴廷燮才说:“并汴大镇,多畀词臣,泾、鄜边藩,或为债帅”c。这不仅进一步巩固了宦官在京西、京北的势力,也加强了唐廷对这些方镇的控制。
西北诸镇地处边徼贫瘠之地,人口稀少,军旅众多,饷费浩大。各镇“除所在营田税亩以自供之外,仰给于度支者尚八九万人”d。结果唐政府“以编户倾家破产之资,兼有司榷盐税酒之利,总其所入,半以事边”e。边疆型藩镇仰给度支的情况,一方面固然加强了其对中央的依赖;另一方面则由于供馈不足、衣粮欠缺以及“债帅”的暴敛而频频引起边军动乱。在边疆型藩镇四十二起動乱中,这类兵变达二十九起,占全部动乱的百分之七十。
最后,谈东南型藩镇。安史之乱以前,东南诸道即为唐王朝重要财赋之地。战后,“两河宿兵,户赋不入,军国费用,取资江淮”f,东南诸道的赋税收入成为唐廷赖以生存的根基,所谓“唐立国于西北而植根本于东南”,屡经大难“而唐终不倾者,东南为之根本也”a。因此,如何控制东南藩镇,是唐后期政治中的一个重大课题。
限制东南诸道的兵力,始终是唐中央的一个基本方针。安史之乱以前,这一带既鲜设府,亦少甲兵。战争期间,陆续设置了防御、团练、节度诸使,但除寿春、鄂岳北部一线因逼近中原,兵力稍众外,一般兵力很少,而且旨在防御“盗贼”(即便在与安史势力艰苦鏖战之秋,这里的兵力也受到严格限制。有的节度使“饬偏师,利五刃,水陆战备,以时增修”,被指为“过防骇众”);而“减兵归农”者则受到褒奖。故永王璘之乱、刘展之乱及袁晁起义,唐廷都是靠从中原战场抽调兵力才得以平定的。安史之乱后,东南诸道一般都先后易节度为观察。元和中,朝廷以这里“是税赋之地,与关右诸镇及河南、河北有重兵处,体例不同”,而大量裁罢其军额,其中有江陵永平军、润州镇海军、宣州采石军、越州义胜军、洪州南昌军、福州静海军等。因此东南镇一般兵力寡弱,故吴廷燮说:“并、汴大镇,皆诩十万;洪、福、潭、越,不过万人。”b
东南型藩帅一般很少武夫,多为“儒帅”,淮南等大镇更是宰相回翔之地。其平均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尤其是宪宗即位初年,图谋经营两河之际,东南型九镇藩帅皆曾一易或数易。这样,就有效地限制了藩帅在本镇培植盘根错节的势力,保证了唐朝中央对东南型藩帅的牢牢控制。广德、乾符间,东南型藩镇动乱仅十二起,占这时期全部藩镇动乱的百分之七,其中仅李錡一起为短命的反叛。故史称“天下方镇,东南最宁”a。
对东南型藩镇兵力的限制还大大降低了这里的军费开支。“赋出天下而江南居十九”,除了江南地区本身的富庶外,主要原因就是这里养兵少,军费低,因而上供数量大。其实,当时东南地区真正经济发达的只是扬、楚、润、常、苏、杭、越、明等包括太湖流域附近地区的长江三角洲一带,至于江西、福建、荆南等地,其经济开发水平并不高。
综上所述,我们可对唐代藩镇形势作如下申述:
第一,唐代藩镇割据主要表现在河朔,而河朔割据又集中在三镇。此外绝大多数藩镇,虽然也有重兵驻扎,也不是唐廷的赋税之地(东南型除外),也有频繁的动乱,但它们都是唐王朝控制下的地方政权,不是割据性质的藩镇。其节度使的调任和派遣基本上都由中央决定,其动乱只是内部兵乱,不是割据叛乱。这些说明了藩镇割据的区域性。
第二,中原、边疆、东南型藩镇虽然不属于割据性质,但是由于它们各自不同的地理特点及其与唐王朝的政治、财政、军事关系,因而深刻影响着整个藩镇割据形势的发展。具体说就是,东南型从财力上支撑朝廷,边疆型(西北)从武力上奠定了关中,中原型从军事上镇遏叛镇。河朔割据形势的变化,不光取决于河朔本身的势力消长,更大程度上取决于上面三类藩镇的动向。这一点,可以称之为藩镇割据的制约性。
第三,各类藩镇之间的总体关系,在代宗时业已形成,至元和时除淮西、淄青相继肢解外,基本格局并无变化,长庆后又故态复萌,最后黄巢起义打破了这种格局:举足轻重的中原型藩镇大部分被野心勃勃的朱温吞并;李克用据有河东及西北边镇之一部而与之抗衡;西北边镇之另一部则为李茂贞等所据,并且动辄举兵犯阙;东南型藩镇也不再供给唐朝财源;“国命所能制者,河西、山南、剑南、岭南西道数十州”a——主要是西南边镇,唐朝的灭亡只待时日了。
五代的历史仍然明显地受到唐代藩镇格局的影响:北方相继递嬗的五个小朝廷的激烈争夺和南方若干小王国的相对安定,实际上多多少少反映着唐代北部藩镇(河朔、中原、西北边疆型)重兵驻扎、动乱频仍和南部藩镇(东南型)驻兵寡弱、相对安定的差异。
四
通过对藩镇类型的分析,我们考察了藩镇割据的区域性与制约性,以及河朔割据的游离性与依附性特点。其实,纵观唐代后期的藩镇史,可以发现,表现得最突出、最普遍而又最引人注目的并不是因为割据而反抗中央政府的斗争,而是频繁、激烈的藩镇动乱。那么,应当怎样看待这些动乱呢?一般的看法总是把它同割据与叛乱纠缠在一起,不加分别或者分辨不清。因此,对它们作定量定性的分析,弄清其特点和原因,便成为藩镇问题研究中的又一关键。
唐代藩镇动乱就其表现形式来说,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形:第一,兵士哗变,其表现多为广大士兵因反抗暴虐或谋求赏赐而发生变乱;第二,将校作乱,其表现为少数觊觎帅位的将校杀帅谋位而以利诱其众;第三,反叛中央,其表现为与中央武装对抗;第四,藩帅杀其部下,主要表现是藩帅为除去威胁自己的骄兵悍将而发生动乱。这些不同的动乱究竟何者占主要位置呢?
先看河朔型藩镇的动乱。广德、乾符间,河朔型藩镇动乱凡六十五起,其中与中央发生武装冲突或带有扩张性的仅十三起,约占百分之二十。其余百分之八十的动乱不仅发生在藩镇内部,而且都是在自身矛盾斗争中得到平息,表现出藩镇动乱的封闭性。而这些动乱又以“士卒得以陵偏裨,偏裨得以陵将帅”的兵乱为主要特征,表现出藩镇动乱的凌上性。
假如考察藩镇动乱的全局,就更能证明这些特点。广德、乾符间,全部藩镇动乱一百七十一起,与中央发生外部冲突的不过二十二起,仅占百分之十三;而兵变中,节帅杀部下的事件仅有十四起,占百分之七。就是说,有百分之八十七的藩镇动乱表现出封闭性,百分之八十的藩镇动乱表现出以下替上的凌上性。魏博牙军、宣武悍卒、徐州骄兵等等,无一不是以在内部逐杀斗争中“变易主帅,有同儿戏”而著迹于史的。所以清人赵翼感慨地说:“秦汉六朝以来,有叛将,无叛兵。至唐中叶以后,则方镇兵变,比比而是”,“逐帅杀帅,视为常事”a。可见封闭性与凌上性是唐代藩镇动乱的普遍特征。
唐代藩镇动乱在形式上表现出封闭性与凌上性,而在内容上则具有反暴性和嗜利性。所谓反暴性,是指这些动乱具有反抗节度使苛虐残暴的色彩,或下级将士争取生存的反压迫性质,这类例子简直不胜枚举。如河朔型的横海军,“节度使程怀直,不恤士卒”,为部下所逐。中原型的武宁军,“节度使康季荣,不恤士卒,士卒噪而逐之”。边疆型的振武军,“节度使李进贤,不恤士卒”,判官严澈“以刻覈得幸于进贤”,亦为军士所逐。大中时,南方藩镇“数有不宁”,也是因为藩帅“停废将士,减削衣粮”。
还有许多动乱则属于骄兵“杀其将帅以利劫”的事件。如武宁潘帅被逐,朝廷派“曾任徐州,有政声”的田牟去镇守,“于是安帖”。田牟是怎样镇徐州,使军情安帖的呢?史称:“田牟镇徐日,每与骄卒杂坐,酒酣抚背,时把板为之唱歌。其徒日费万计。每有宾宴,必先厌食饫酒,祁寒暑雨,卮酒盈前。然犹喧噪邀求,动谋逐帅。”a河朔魏博牙军更是“皆丰给厚赐,不胜骄宠”,“优奖小不如意,则举族被害”b。东南藩镇也有“指漕货激众谋乱”的事件。总之,这些动乱的主体是被称为“嗜利者”的骄兵,他们“利在此而此为主矣,利在彼而彼为主矣”c。动乱的原因则是所谓“杀帅长,大钞劫,狃于利而然也”d。因此,可以称之为藩镇动乱的嗜利性。其实,藩镇动乱的反暴性与嗜利性往往是孪生的,前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內部动乱,基本上都是反暴性与嗜利性相结合的产物。
藩镇动乱的这些特点说明了什么呢?封闭性,说明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藩镇内部而不是外部。凌上性,说明动乱的根源主要来自下层而不是上层。反暴性,说明某些兵士哗变具有一定程度的正义性,因而具有发展成起义的潜在可能,如咸通九年(868)的庞勋起义,乾符二年(875)的王郢起义等。而嗜利性则尤其具有左右局势的力量,它使得:第一,许多兵变往往被一些上层将校和野心家所利用,所谓“凡据军府、结众心以擅命者,皆用此术而蛊众以逞志”,从而增加了藩镇动乱的复杂色彩;第二,有些兵变即使发展成声势颇大的起义,也易于被收买而中途夭折。总而言之,唐代藩镇动乱绝大多数是发生在藩镇内部的以骄兵为主体,以反抗节度使为主要形式,以邀求赏赐、瓜分本镇赋税为指归的变乱。它们同与中央政府分庭抗礼的藩镇割据和叛乱是有重大区别的。
通过以上对唐代藩镇类型的研究及其动乱特点的考察,我认为,唐代藩镇割据具有区域性与制约性统一的特点,不能简单地把藩镇与中央的关系一概视为割据;而河朔区域的割据又具有游离性与依附性并存的特点,不能把割据绝对化。当然,唐代藩镇权力相对来说比较大,不像宋代那样中央对地方统得很死,宋人和明人都有不少讨论唐宋时中央与地方关系得失的言论,值得我们重视并加以研究;而廓清唐代藩镇问题的一些迷雾,正是这种研究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