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加班灯光是为“局长”而亮
2018-11-14乔一民
□乔一民
加班是职场一个经久不衰的热点话题。可是半夜亮起的灯光里,真的都有必要吗?最近《人民日报》报道了一种现象:“局长办公室的灯亮着,科长的灯就不敢关,科员也得干等着。”这种一人加班、全局加负的现象在有的单位约定俗成、成了常事,让职工有苦难言。
“局长办公室的灯亮着,科长的灯就不敢关,科员也得干等着”,这其实是一种陪加班。因为工作需要,自身责任心强,领导加班值得赞许。有些工作需要下属配合,也能够理解。也不排除,有些领导只是为了摆威风,通过让下属陪加班,来体现权力快感。
很多加班根本没必要。有些领导说起来是“工作狂”,但真要分析,他一天用在工作上的时间,有那么长吗?不排除“白天沿街走,晚上费灯油”。有些晚上加班,只是摆造型。进办公室看看,真在忙于工作吗?不排除一些人根本就没有工作,或者说大量时间并不是在工作。
听过一个不是段子的段子。有一个单位因为工作性质,需要一些加班,可加班并不需要这么频繁,也并不都需要这么长时间。有一天,因为要赶材料,又加班了。下属们很认真,把材料写好,送到领导办公室。下属一不小心,发现领导正在看电影。工作之余适当放松,也能够理解。下属回去了,忐忑不安地等指示。可是,一直等到凌晨三四点,也没有等到答复。下属过去请示,发现领导不在。值班室介绍,早就看到领导回去了。领导走了,也不打个招呼,让下面人苦苦等待。下属只能摇头叹息。
对于一些迫不得已的加班,很多下属还是能够理解的。看到领导加班,还很敬佩。问题的关键是,有些加班到底有无必要,即便需要加班,有无必要那么长时间?很多领导都是独立办公室,他们此前可能睡了一觉,他们在加班过程中也可能有着各种调节,甚至累了睡一会。领导养足精神,下属却在疲劳作战;领导放松休息,下属还在挑灯奋战……这种“陪加班”,正如《人民日报》文章所说,“难免会让下属抱怨”。
还有一种“骗加班”,主要是骗领导。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职场形成了“态度重于能力”的倾向,只要有态度,哪怕没有能力也不要紧。可是态度这个东西,是最容易造假的。比如加班,就是一种可以造假的态度。对于有的人来说,加班不是工作需要,而是做给领导看的。有的工作,早早就布置了,还是有人加班到天明;没有那么迫切,还是一熬就通宵。真要走进办公室就会发现,其实有些人正在闲玩,有的甚至早就把工作干好了,只是为了欺骗领导,故意熬到天亮。
经常听到有人感慨“白加黑”“五加二”,这值得同情,可究其实际来看,真用足“白天”和“五天”,做到不叫一个工作日虚过了吗?很有必要问一句,有多少加班灯光是因为“局长”、为了“局长”而亮?明明白天可以做完的事,为什么非要加个“黑”?明明五天可以做完的工作,为什么非要加上周六周日?很多时候,因为工作没效率,这才“白加黑”“五加二”;继续没效率,工作还是涛声依旧。这里面既有官僚主义,也有形式主义的问题。
不必讳言,“局长亮灯科长就不关灯”是一种病态文化。面对愈演愈烈的加班现象,有必要反思,真需要那么多加班吗?真需要那么长时间加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