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恩海姆格式塔电影作者观初探
2018-11-14李天鹏
李天鹏
(西南交通大学 人文学院,四川 成都 611756)
一、引 言
谁是电影的作者?这是电影艺术家们争论不休的问题,也是电影艺术一个重要的悬而未决的问题。法国电影心理学家让·米特里就认为“关于影片作者的问题一直争辩不休”。电影界往往认为首次讨论电影作者问题的是法国电影学者亚历山大·阿斯楚克1948年发表在《法国荧幕》上的一篇名为《一个新的先锋派的诞生:摄影机钢笔》的文章。米歇尔·玛丽认为“它是最早肯定电影作者这个概念的文章之一”。真正把电影作者论发展成一股理论思潮以及创作观念的是法国新浪潮一批年轻的电影导演。电影作者论也称为“作者政策”“是由为《电影手册》撰稿并使其成为世界重要电影杂志的一群结合松散的影评家发展起来的”。正因为如此,电影界往往集中关注法国新浪潮的作者论,忽略了阿恩海姆的电影作者观。阿恩海姆提出了格式塔式作者观,反对极端个人主义或集体主义。他的观点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遗憾的是他的观点至今未能受到电影界重视。有鉴于此,笔者就阿恩海姆的格式塔电影作者观进行了初步介绍。
二、对个人主义电影作者观的否定
谁是电影的作者的问题,阿恩海姆在1934年的《谁是电影的作者》一文中就进行了集中讨论,这篇文章比阿斯楚克早14年,比法国新浪潮“作者论”早20年。它最初是阿恩海姆为“电影百科全书”而写,1958年由作者本人翻译成英文发表于纽约《电影文化》杂志。阿恩海姆的电影作者观主要以这篇文章为主,它主要讨论了两种电影作者论,即个人主义作者或集体主义作者。在综合两种观点的基础上,阿恩海姆提出了格式塔电影作者观。他认为任何一个电影参与者都分享了一部分电影作者的身份,如他自己在文章所言,“在一部电影的创作过程中,任何非电影化的工作都是没有存在空间的”。
首先,阿恩海姆讨论了个人主义电影作者观。这种电影“作者观”存在两种分歧,即有的人认为剧作者才是真正的电影作者,有的人则认为导演才是电影的真正作者。 电影剧本的剧作者才是电影真正的作者。这种观点认为导演只是对作家创作好的文本进行翻拍,“导演仅仅是这个诞生在桌子上的艺术作品的执行者”。阿恩海姆认为这种观点来自传统戏剧艺术。人们认为戏剧的舞台导演就是对桌子上的艺术作品的执行者。即使好的舞台导演可以增加剧本的魅力,但是在本质上舞台导演并没有添加任何本质性的东西。因此舞台导演并不是戏剧的真正的作者。以此类推,作为电影的导演同样如此,好的导演可以再现剧本的艺术魅力,但是导演并没有在剧本中增加本质性的东西。阿恩海姆反对这种观点,认为这种观点不仅仅是忽视了电影导演的地位,而且还忽视了戏剧与电影这两种艺术的差别。当代英国电影学者内尔海姆对此有同样的认识,他在《电影研究导论》中指出:“简单地把传统的作者研究的基本术语移植到电影研究上来,不但与传统艺术和电影之间的本质区别相抵触,而且更让人担心的是,艺术生产实践与那些使电影制作模式具有个性的表达方式之间的十分复杂的交汇点也会被掩盖掉。”与上述观点相反的是另一个极端,即电影导演才是真正的电影作者。电影艺术是视觉性的,这是导演的工作,而剧本作者“必须形象地从细节构想故事”。持这种观点的人从早期电影创作中寻找论据。早期电影创作,尤其是纪录片完全抛开了剧本,因为纪录片的拍摄根本不需要剧本、文字描述等工作。纪录片导演仅仅是选择拍摄一切他们感兴趣的素材,然后进行素材的选择与组合。即使“纪录片也可能有一个手稿,但那本质上只是一个工作计划表”。蒙太奇的使用也大大加强了导演的作者权威。因为蒙太奇是电影特有的一种艺术技巧。它构成了电影作为一个独特的艺术形式的重要基础。而“电影作为一个独特而完整的艺术形式越清楚,人们就越倾向于认为电影剧本作家只不过是一个原材料的供应商罢了”。
阿恩海姆对这两种极端的个人主义电影“作者观”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他认为这种极端的二元对立来自我们对两种工作的误导。这两种工作就是导演的工作和剧作家的工作。人们往往认为导演负责拍摄、视觉影像,而剧作家则负责纯文学性的工作。恰恰是对这两种工作的绝对分工的认识导致了上述二元对立的电影作者观。阿恩海姆对这种分离的工作进行了历史考察,他认为这种分离的工作性质的产生来自电影工作者为了满足制片人的要求。“奇怪的分工的形成是因为导演不能达到制片人的所有要求。”事实上,阿恩海姆认为电影的创作过程,任何一个参与者都是一种电影化的作者,都部分地分享了作者的身份。为此,他还认为演员也是电影的作者。在法国和德国拍摄的《安娜·克里斯蒂娜》中,阿恩海姆认为影片的三个主要部分由其他不同的演员扮演,甚至导演也更换了,但是电影多多少少还保留着它统一的最初的风格。重要的是主要演员没有更换,即葛丽泰·嘉宝。如果把主要演员更换了,那么《安娜·克里斯蒂娜》将完全是另一部电影。阿恩海姆认为在这个例子中,“我们有间接的例子证明女主角是电影主要的作者。”阿恩海姆列举类似的例子试图说明电影作者离不开任何一个电影创作过程中的参与者。
三、格式塔式电影作者观
集体主义电影作者观反对个人主义认为艺术作品的创作仅仅只能是个人化的视角来看待现实的观点,认为没有一种艺术创作是绝对个人化的,与集体、社会隔绝的。“艺术家远离社会思想只是导致他的作品对任何人都没有价值,除了他自己。”集体主义作者观要求电影创作需要团队合作。阿恩海姆认为真正的电影作者的问题是不可能绝对化的,电影作者既不是绝对个人的,也绝对不是集体主义的。电影作者是一个整体,一个格式塔或完形。因此,阿恩海姆提出了自己辩证综合的电影作者观。“实际地说,几乎每一部电影都要求很多人合作,这些人大多数都服务于不同的功能。有制片人、导演、剧作者、演员、摄影师、舞台设计师和音乐家——这只提及到最重要的人。”个人主义者反对合作的可能性。阿恩海姆认为在一个共同的电影主题下,团队和谐的共同创作是可能的。这实质上认同了集体主义的电影作者观。但他并不认同只有团队协作才能创造出伟大的艺术作品的看法。这又体现出他对个人主义电影作者观的认同,主张个人的重要性。“抛开判断制作过程的人数,我们需要意识到即使集体作品实际上也可能是一个独裁的导演的个人作品。”他认为只有教条的个人主义者才会认为共同的合作是不可能的。上述看法表明阿恩海姆弥补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作者观认识鸿沟的努力。他把两者进行了辩证综合的认识,就表现出他在电影作者观点上辩证综合倾向。这种倾向我们可以用阿恩海姆本人的学术关键词“格式塔”来总结,因此就得出阿恩海姆格式塔式电影作者观。格式塔心理学美学认为艺术是一个整体。电影的作者也是一个整体,而不是一个人的功劳。在《谁是电影的作者?》一文的后半部分,阿恩海姆举了很多例子对此进行了说明。如导演和剧作家的创作关系上,他认为,剧作家分享了部分的作者身份,即使有时候有的作家仅仅只是提供了一个故事的框架或确定一个主题,但是“他都部分地创作了电影,并且原则上他的工作和导演的工作并没有差异”。集体主义电影作者观就认为导演和作家的工作是一样的,只是两个人使用的艺术工具不同罢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对象,即银幕上的影像。从电影史来看,导演与作家的身份也是相互分开的。他指出很多伟大的导演都参与了剧本的创作工作,如卓别林、克莱尔等。而早期的剧本作家其实也开始注意到了拍摄场景、灯光等导演所考虑的工作。阿恩海姆认为演员作为电影作者,是为了说明演员实质上也参与了电影创作的一部分,分享了电影作者的身份。没有演员,电影无法创作出来。他在文章中提出了众多的设问句来证明电影创作中除开导演之外的其他协作者的重要性。很显然,阿恩海姆对于谁是电影的作者这一问题的答案是辩证的,用格式塔心理学的关键术语来形成就是“完形的”,如同他自己在文章中所坦言的那样:“我们的结论似乎是谁是电影的作者的问题不可能以一种绝对合意的方式得到回答。有些电影实际上是一个人的作品,尽管雇用了成十上百的合作者。其他电影有两个、三个、四个或者更多的不同程度地做出贡献的作者。”判断电影的作者不能绝对二元对立化,或是独裁性的个人主义的,或是集体主义的群体作者,而应该辩证地看待电影的作者问题。正因为如此,阿恩海姆才说电影作者问题的回答不可能是绝对合意的。因为电影作者既不能满足个人主义的全部论点,也不能满足集体主义作者论的全部观点。这体现了阿恩海姆在电影作者论上的辩证、综合的倾向。这种倾向在法国电影理论家让·米特里看来可能是荒谬的。米特里认为创作者拥有的个性成为判断电影作者是谁这个问题的主心骨。他在《电影美学与心理学》中自问自答道:“那么,谁是作者,谁是主要创作者?答案唾手可得:谁的个性起主导作用,就是作者。”“声言一部影片是一部集体作品,从而认为影片的作者就是这个集体,则失之荒谬。这是眉毛胡子一把抓。”这种观点是典型的个人主义电影作者观,恰恰是阿恩海姆需要反对的。阿恩海姆格式塔电影作者论实质上比绝对个人主义或集体主义更鲜明。这种完整性观点并不是没有看见个性的重要作用,也不是忽视集体作者的作用,而是看到了电影创作的复杂性,电影是个人的,电影也是集体的。“电影的作者是谁”这个问题的盖棺定论式的回答是不可能的,任何一种绝对化的作者观都只能是一种本质主义的作者论。而把电影创作者以一种辩证的“完形整体”群集来审视,或许是最公道的。阿恩海姆实质上是在教导我们在电影作者问题上应该采用相互联系的、部分与整体的辩证态度。
四、结 语
处在21世纪今天的我们,可能对于谁是电影的作者的问题依然没有给出完满的回答。阿恩海姆的这篇讨论“电影作者是谁”的文章写于1934年,早于法国新浪潮作者论和米特里的个性作者论几十年,他的观点中的辩证的光辉,完形化的认知视野,可以看出他在处理电影作者问题上的严谨性、全面性和合理性。笔者认为,阿恩海姆的格式塔电影作者观应当引起学界的重新认识,它有利于调和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之间的争端,避免走向作者一元主义霸权,提升电影摄制过程中其他参与者的作者地位。格式塔电影作者观对我们当下重新认识电影作者是谁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