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诗词研究的评价标准
2018-11-14
多年以来,社会各界常常以古典诗歌的辉煌成就和新诗的艺术气质为参照,贬损当代诗词,而诗词界也常常因当代诗词不能进入文学奖、文学史,和不能进入学校教材而耿耿于怀,其实大可不必。各种贬损意见,“三入”的渴望,以及难以实现“三入”目标而产生的焦虑心理,皆源于我们对当代诗词研究所持的文学性评价标准。
这种标准的流行渊源有自,从古以来,诗歌就是我国文学的代表样式,明清时期,各体诗歌进一步渗透到辞赋、散文、小说、戏剧之中。但随着白话新诗崛起,旧体诗被新诗创作者大加挞伐,被深受西方文学理论影响的文学研究者弃之如敝屣,以致被排挤出主流文学样式的阵营。我们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自古以来的绝大部分诗人都进入不了文学史,即使进入文学史评述的诗人,用今天的文学标准来衡量,他们的大部分作品也算不得像样的文学作品。何况我们拥有数以百万计的作者群体,每天产生的诗词散曲数量,就可能远超一部《全唐诗》,怎么能总是或者仅仅是以文学性评价标准来要求呢?
推动当代诗词学理性研究,推动当代诗词进入现代学术评价体系,实现当代诗词研究反哺创作的根本目标,是创作者与研究者共同的期待。我们认为,基于诗歌的功能类型,结合诗中情感与主体关系,联系当前诗词组织和诗词队伍建设,诗词活动及诗词作品现状来考察,当代诗词研究的评价标准值得重新审视。
基于历代以至现当代诗词的创作现状,可以区分三种类型的诗词:一是作为文化元素的诗词,二是作为艺术元素的诗词,三是作为文学作品的诗词。因其功能不同,还可以细分为各小类。如作为文化元素的诗词,可以是意识形态的宣传工具、思想教育的学习素材、娱乐交际的文雅方式;作为艺术元素的诗词,可以是书写的对象、铭刻的内容、吟诵与演唱的歌词和绘画作品的组成部分,等等。当代诗词不同侧面与不同层面的特征与价值,值得不同学科的研究者,如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教育学、心理学、文化学、民俗学、艺术学、传播学,以及语言文学(包括古代文学、现代文学、外国文学、文艺评论、文艺美学、文献学、语言学)等学科的学者,进行全方位研究,而不宜以现代主流文学价值观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诗词的文学审美功能固然重要,也只是其众多功能中的一种。其意识形态功能、宣传功能、教育功能、社交功能、娱乐功能,甚至心理疾病疗治功能等,都值得学术研究的关注。叶嘉莹说:“中国传统上多把对文学的衡量置放于两个重点之上:其一是作品之实用的价值;其二是作者之人格的价值。”他们希望文学作品“都能够有益于‘禆补时政’”。与此同时,刘勰所说的“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一类作品,反而并不被特别重视。再者,目前的各种诗歌活动,无论是学术研讨、学科教学、采风笔会,还是诗词比赛、展览、铭刻、演出等,也大多综合了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具有多方面的社会功能。
苏轼有云:“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如果把不同类型的诗词放在合适的场合,放在合适的层面进行观察,当代诗词就会呈现出异于我们固有的刻板印象的奇丽景观。明乎此,当我们遭遇来自社会各界对现代以来诗词的质疑和种种贬损时,就会坦然得多,也会自信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