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查前现场保护的必要性及方法
2018-11-13牛磊刘露邓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牛磊 刘露 邓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一、现场勘验、检查的定义及任务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侦查活动。
现场勘验、检查有以下五项任务:
1.判明事件的性质,这是现场勘验、检查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2.收集与犯罪有关的全部痕迹物证和相关信息
3.研究和了解作案人实施犯罪的情况
4.研究和了解作案人的某些个体特点
5.确定侦查范围
二、现场保护的意义和方法
1.现场保护的意义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发案地公安机关接到刑事案件报警后,对于有犯罪现场的,应对迅速派员赶赴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为了使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免遭破坏,由民警等有关人员对现场进行的封锁、警戒和对痕迹、物证实施的一系列保全、维护措施。
犯罪现场保护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保护工作质量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后续现场勘查工作质量的好坏。如果犯罪现场保护工作中出现失误,就会导致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灭失和现场原始状态的改变,给现场勘查工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保护好犯罪现场,将犯罪现场和周围群众隔离开,也可也保护犯罪现场和侦查工作的秘密。
2.现场保护的方法
现场保护的一般规则为划出一定的保护范围,把现场封锁起来,禁止与现场勘查无关的任何人进入,以保持现场的原始状态。常见的警戒措施有设置“人墙“、设置障碍物、划警戒线、封锁交通道口、指挥现场交通、张贴布告、关闭大门、划出通道等。
室内现场的保护,应当把案件发生的房间和室外进出该房间的路线、门窗、围墙以及可能留有犯罪痕迹、物品的场所一起封存起来。在一些入室盗窃案件中,受害人往往首先进入现场,翻动查找,以确定被盗物品,结果造成了现场的破坏和痕迹、物证的灭失。
室外现场的保护,应当划出一定的范围,将现场封锁起来,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原则上应把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其他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场所都包括进去。
三、紧急措施中的现场保护
1.抢救人命
现场有伤者时,应对立即组织专人进行急救或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但在进行施救过程中,要先记录被害人的位置、姿势以及周围易破坏的痕迹物证,尽量减少变动范围,保持现场的原始状态。
2.清除现场隐患
现场勘验、检查前,必须彻底清除现场的危险隐患,排除险情后再进行勘察。在确保现场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现场勘验、检查,避免或减少二次伤亡。笔者就曾经遇到过在勘查一起命案的过程中,发在犯罪嫌疑人就躲藏在现场内的紧急情况。
四、结论
现场保护工作的现状,既有距离、群众围观、天气等客观原因,也有民警不能及时到达现场进行保护,保护意识不强,宣传力度不够等主观原因。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对针对现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对病下药,切实提高现场保护工作的水准,为现场勘验、检查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