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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景颇族婚姻习俗变迁研究

2018-11-13焦阳瑞

海外文摘·艺术 2018年22期
关键词:媒人彩礼新郎

焦阳瑞

(云南民族大学 人文学院,云南昆明 650500)

婚姻是人类社会中最基础的结合方式,是通过男娶女嫁或者其他形式而得到法律上的和社会上的认同,正如魏斯特马克(E.Westermarck)《婚姻》中所讲:“婚姻乃经过某种仪式之男女结合,为社会所许可者,此种制度必以社会之许可为其特征,到处皆然。”这里的仪式在现实生活中则表现为各种不同的婚俗,这些婚俗依靠传统的力量使人遵守,成为一种标准化的行为方式。景颇族作为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有其独特的婚俗,这些婚俗承载着景颇族独特的文化,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转型变迁,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其生活方式、风俗习惯都发生着巨大变化。景颇族的传统婚姻观念和婚姻习俗也随着出现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1 田野点①介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简称耿马县),隶属云南省临沧市,位于云南省西南部边境,跨东经98°48′~99°54′,北纬23°20′~24°02′之间。耿马县东与临沧、双江两县接壤,南与沧源县毗邻,北与镇康、永德县隔南汀河相望,西与缅甸山水相连,国境线长47.35公里,县城耿马镇居县境中部。耿马县是临沧乃至昆明通往缅甸仰光以及印度洋缅甸海岸的皎漂港最便捷的陆上通道,从边境清水河到缅甸重镇户板、滚弄分别为15公里和24公里,到缅北重要商品集散地腊戌161公里。耿马境内有24个民族,其中11个世居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55.2%。

耿马的景颇族于光绪初年由德宏迁至耿马。公元1855年-1883年间,耿马傣族第二十代土司罕荣升因与沧源太爷斗争失败而流亡于德宏的芒市、陇川等地,为恢复土司地位而请景颇族帮忙,在回耿马的途中参加了杜文秀的回民起义部队反抗清朝统治,后因为起义失败,景颇族返回德宏。在罕荣升夺回土司位后,为了维护统治便第二次到德宏请景颇族,景颇族到耿马后便四散开来建寨立业。现在耿马的景颇族主要分布在贺派乡景颇新寨、耿马镇那弄寨、孟定镇草坝寨、孟定镇贺稳寨、孟定镇芒掌坎,是耿马县11种世居民族之一。

2 景颇族的传统婚姻习俗

传统的景颇族婚姻是建立在“丈人种-姑爷种制度”之上的,这种制度以同姓不婚为基础。不同姓氏一旦建立婚姻关系,女方姓氏即成为男方姓氏的“丈人种”,相对地男方姓氏即成为“姑爷种”。彼此一经确认建立为“丈人种”和“姑爷种”的关系后,即建立了单方面的通婚关系,“姑爷种”家的男子必须娶“丈人种”家的女子,但是“丈人种”家的男子不能娶“姑爷种”家的女子。“丈人种”家的女子生下来就是“姑爷种”家的儿媳,如果“丈人种”家里没有女儿,“姑爷种”要外娶时也要取得“丈人种”家的同意。这种“丈人种”与“姑爷种”的关系就是景颇族所说的“血不能倒流”的婚姻规则。只要遵循了这些规则,景颇族男女恋爱就是自由的。当然景颇族中也有包办婚姻的情况存在,当景颇族青年男女到了适婚年龄而没有伴侣时,其父母就会为其请媒人寻找伴侣,只要男女双方父母同意就会直接议婚,而不会过问子女的意见。

这些制度都是通过漫长的生产生活实践所衍生出来的,代表了景颇族独特的婚姻观念,是景颇族对生活实践的经验总结。同样衍生出来的还有景颇族独特的婚礼过程,景颇族的婚礼可分为四个阶段:串姑娘、提亲、迎亲、回门。

2.1 串姑娘

这是景颇族青年男女寻觅意中人以及谈情说爱的传统方式。景颇族男女青年的相识一般是在“目瑙纵歌节”、“情人节”、“新米节”等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所,在这些活动场所中,景颇族人可以随意寻找自己的意中人,当确定双方情投意合之后,以后的生活中就会继续往来。景颇族把自由恋爱称为“宋佐佐”,当女儿长大后父母便让她们各自另居一室,外村的青年男子可以到姑娘那里串门访问,父母不加干涉。青年男子也会在姑娘门外吹口琴,意思是今晚在老地方等你,如果姑娘同意便会出来和男子约会,这是传统景颇族青年男女约会的方式。当“串姑娘”到一定阶段之后,男方便会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

2.2 提亲仪式

景颇族在提亲之前,需要先请“董萨”打竹挂,占卜时取几根备好的薄竹,在院子里烧一堆火,烧薄竹,然后根据竹子炸后竹丝的形状判断吉凶。提亲时由男方(达玛)选派两个口齿伶俐、能说会道的媒人备烟、酒、茶、糖各两份到女方(目由)家说媒。经过交涉女方家里也同意后,由舅舅决定彩礼。一般凡是舅舅都需要送一头牛、一匹绸缎和神刀;给母亲奶母费360-660元;给父亲一个金或者银的烟斗;其他亲戚则是给绸缎一节。彩礼决定后女方会准备一把神刀、一包茶、一包烟、一瓶酒由媒人带回男方家来传达同意婚事的消息。

除了这种正常的提亲方式外还有三种特殊情况:第一种是男方想娶某女子为妻,但因女子年龄尚幼不能立即成婚,男方为了防止别家来娶,就先向女方家里送一部分聘金,这样别家就不能来娶。第二种情况是男方想娶某女子为妻,请媒人提亲时女方父母不同意并将女儿藏起来,如果男方执意要娶,便请媒人串通好女方的媒人设法将姑娘偷来送给男方,这被称为“弄勒古”,既成事实后,再与女方商议聘礼。第三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因自由恋爱怀孕而结婚,通过这种方式成婚,男方只需要用猪、牛祭祀女方的家神后就可以把女子领回家。

2.3 迎亲仪式

景颇族在迎亲时男方家要先派四男四女备烟、酒、茶、糖各两份到女方家接亲,把准备好的东西放桌子上说明来意。然后女方家会派舅舅等德高望重的老人送亲,并备有筒帕、神刀、谷种、小米、玉米、姜、锅碗瓢盆等。新娘被接到男方寨子里时不能直接去男方家,要先在男方媒人家住一晚,传说这样可以避免将女方家的鬼魂神灵带到男方家。第二天去新郎家之前首先要由两名敬酒人向新娘敬酒四次,第一次表示欢迎新娘的到来,第二次表示请新娘好好休息,第三次表示请吃好饭,第四次表示准备周全,请新娘到新郎家。敬完酒后,由媒人带路请新娘到新郎家门前的院场。

接亲的队伍会在距男方家三、四百米的地方设一个迎接新娘换服装的点,预示新娘要穿得漂漂亮亮地进婆家。等进到男方家院子时,敬酒的人又从新郎家出来向新娘敬酒,这次敬酒是婚礼仪式中的程序。第一次敬酒表示欢迎新娘到来,第二次敬酒表示请新娘入席,第三次敬酒表示让新娘向各位宾客敬烟,第四次敬酒表示认亲,新娘要认新郎方的亲戚。之后举行“公巴莱”(即过草桥)仪式,这也是景颇族婚礼中最重要的仪式之一。即在新郎家门前10-15米的地方栽插龙稿草,在草中间搭一块攀枝花树做的木板称为桥。然后由一名德高望重的妇女牵着新娘的右手从草桥上走过。当新娘来到正房门外时,在那里等候的婆婆将事先准备好的手镯或者银项圈给新娘戴上,表示认儿媳。然后将新娘引入公婆住的房间里。

第三天早上会举行“达米”仪式,即新郎新娘互喂糯米团的活动,先是新郎将蒸熟的糯米饭捏成团往新娘嘴里塞,同时称呼“爱沙格努”(小孩他妈),然后新娘同样将糯米饭往新郎嘴里塞,并叫新郎“爱沙格瓦”(小孩他爹)。接着就举行“格丁嘎膳”活动,由会戏弄人、逗笑的艺人,身穿破烂衣裤背着猪腿在新郎家院子里表演,这样的表演是在驱逐新娘在来时路上遇到的妖魔野鬼。

2.4 回门

新娘婚后的第二天早上,要亲自酿制水酒以展示新娘的手艺。结婚后的第二个月(结婚当月不能回娘家)男方带新娘到岳父家举行“木友嘎瓦”礼,包括对女方媒人(章同)家也要送“章同直庭”礼。带上用新竹子做酒桶装的水酒和白酒,包好的糯米饭表示团结,用若干成双的熟鸡蛋表示洁白真诚,包好成双的菜,以此表示生米已煮成熟饭,已成为一家人。男女婚后,每年都要进行一次木友嘎瓦。

3 景颇族婚姻习俗的变迁

3.1 通婚圈的扩大

耿马县除景颇族外,还有傣族、佤族、拉祜族、布朗族等少数民族,但民族之间比较封闭,来往较少。再加之景颇族习惯生活在山区,依山而作,依山而息,且喜欢迁徙,这导致景颇族与其他民族之间来往更加稀疏。景颇族虽然崇尚恋爱、婚姻自由,但这仅仅是针对景颇族内部而言的,过去景颇族认为与本民族结婚才纯,因此很少与其他民族通婚。而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族间交流的日益密切以及人口流动的加快,景颇族也从山区搬到了更适宜生活的坝区,停止了不断迁移的生活,这种封闭的婚姻模式逐渐被打破,景颇族与其他民族通婚的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加,逐渐成为景颇族主要的婚姻方式。例如,贺派乡景颇新寨,共83户景颇族,其中景颇族姑娘外嫁汉族的有24人,嫁佤族的4人,嫁傣族的1人,景颇族男子娶汉族的9人,傣族的1人,拉祜族1人。

这种通婚关系不仅仅表现在与之通婚的民族的不断增加,还表现在通婚空间范围的不断扩大,近几年,越来越多的景颇族人离开家乡到沿海发达地区或者国外从事非农产业工作,而多数人在工作中结识到自己的伴侣,这也是现有的通婚案例中景颇族与汉族通婚较多的原因。就已有的通婚例子来看,耿马景颇族与之通婚的地域主要包括湖南、浙江、广州等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还有少数人与缅甸进行通婚。

3.2 两性关系的变迁

传统景颇族婚姻中,景颇族婚姻一般由女母包办,景颇族女方家收男方家彩礼越多,就表示自己姑娘身价越高,一般必不可少的是牛、铓、毛毯、银饰等,如果要娶官家的女儿,更要增加长袍、马匹、象牙等。因此,由于结婚聘礼的高昂,妇女一般就成为丈夫家庭的一种财产。丈夫死后,妇女不能改嫁他人,而必须在丈夫家中转嫁给丈夫的兄弟、叔伯或侄儿,即所谓的转房制度。女方如果想另嫁他人就必须退还结婚时的彩礼。另外,景颇族还有妻姐妹婚的习俗,即男子在亡妻后,可续娶亡妻的妹妹,如果亡妻的妹妹尚未出嫁,则有义务嫁给他,如果亡妻未曾生育子女,男方就不必再出彩礼,如果已有子女,则需付一部分彩礼。

现在这种“男尊女卑”的观念意识也已经消失了。这一方面是因为教育的普及。由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使得景颇族人逐渐开始重视基础教育,景颇族人受教育的人也越来越多,思想逐渐与时俱进,开始意识到这种“男尊女卑”观念的错误。另一方面是因为经济的发展,女性作为生产力的一部分,在经济中逐渐显示出其独特的地位。随着经济地位的增加,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也逐渐上升,男女平等已经成为共识。

3.3 婚礼服饰的变迁

传统景颇族婚礼服饰男子一般比较简单,头带缀有花边图案和彩色绒球的白色包头,穿白色或红色对襟圆领上衣和黑色长裤,佩戴节庆用的礼刀和筒帕。女子的礼服就比较复杂,头戴红色织锦包头、耳戴金制或银制耳环,上身穿黑色圆领对襟绒衣,并配以数排银片、银泡及各种银饰,颈部挂满娘家人陪嫁的银链子和银圈,下身着传统织锦统裙,遮到胫部,上衣与统裙间系红色腰带,小腿部配有织锦护腿。这些服饰多由手工制成,是景颇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在景颇族的婚礼服饰一般换成了西式的婚纱、西服,或者是穿着配有景颇族花纹的便装。新郎的腰刀、筒帕,新娘的银饰等都不再佩戴。婚礼服饰的变化一方面是因为受到外来婚礼文化的冲击,年轻男女为了“赶潮流”更愿意用现代化的方式举办自己的婚礼,婚礼服饰的变化就是现代化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是因为传统的景颇族婚礼服饰都由手工制作,工艺十分复杂,而随着现代文化的冲击,会制作这种服饰的人越来越少,市场上这种服装又十分昂贵,因此大部分人更愿意选择现代化的服饰。

3.4 结婚礼仪的变迁

景颇族结婚礼仪变迁的倾向是仪式的简约化,婚礼中一些繁琐的部分被简化,逐渐向现代化的婚礼转化。最明显就是“媒人”角色的消失,在传统的景颇族婚礼中,媒人几乎是男女双方家庭联系的唯一纽带,从提亲开始,媒人就贯穿了婚礼的整个过程,是整个结婚仪式的实际操纵者。而现在随着青年男女自己在婚姻中自主权的提升,提亲等传统婚礼仪式不复存在,媒人的地位也不断降低甚至消失。其次是婚礼过程的简化,传统的景颇族婚礼要在婚礼前几个月开始准备,包括定制新娘嫁衣、置办伙食、水酒等,婚礼也要举行三天时间,其中包括各种各样的祭祀活动。现在随着思想的解放,生活节奏的加快,这种繁琐的带有迷信色彩的祭祀已经不见了,甚至景颇族最具代表性的“过草桥”也不再举行,“董萨”在婚礼中更多的是在扮演司仪的角色。最后则是彩礼的变迁,传统景颇族婚礼中,彩礼一般用的是实物,无论是男方的聘礼还是女方的陪嫁,都是烟、酒、茶、金银等实物,而且一般给女方的舅舅的彩礼是最重的。而现在这些彩礼变成了家具、电器或者折算成现金,也不再需要给女方舅舅彩礼。

4 结语

婚姻习俗植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是对生产、生活最真实的反映,并随着人们生活的变化而变化。“文化是人类适应客观环境以求生存和发展的手段,当人们面对的客观环境改变时,文化也会随之改变。”景颇族的婚姻习俗有变迁,有融合,也有传承,这都是景颇族接受现代化生活的真实反映,是旧的文化消逝,新的文化产生的必然过程,这同时也向我们展示了景颇族适应社会变迁的能力。在时代的变迁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保留自身特色的同时,加强与其他民族的交流沟通,博采众长创造新的民族文化,是当代景颇族不断发展并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的根本。

注释

①调研地点,社会学、人类学专用的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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