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运动受伤,丹麦家长会起诉吗
2018-11-13文|钟磬
文|钟 磬
体育运动受伤,谁的错
2018年5月初,“中青在线”报道:上海某校足球赛,A同学带球跑动,B同学从A身后扑上抢球,自己倒地导致锁骨骨折。两位当事人均未满14岁。B父母将学校、A及其家人告上法院,请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共计近16万元。
一审判决,因证明单方面过错证据不足,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学校和A方各赔偿1万余元。A方不服,以“损害后果系B自己行为造成”为由提出上诉。最终,上海一中院终审判定:A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校方承担1/3责任;B方自行承担“意外伤害事故”的其余责任后果。
判决一出,引发热议。《中国青年报》刊文指出:“学生因体育运动伤害事故起诉学校、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报道屡见不鲜,这让国内大量中小学校不惜以牺牲学生体育意识和健康体质为代价来降低学生体育运动的风险。”
要身体健康,就少不了体育运动,也就难免有意外伤害。作为安徒生国际幼儿师范学院(简称“安幼”)第二期学员,我有幸近距离观察并体验了丹麦人对于这个问题不一样的想法和做法。
丹麦家长感动了日本人
在“安幼”学习期间,一位在丹麦生活了50多年的日本老人、北菲茵民众学院的创始人千叶忠夫先生,给我们分享了他的一次亲身经历。多年前,千叶忠夫在丹麦一家教育机构当老师。有一次,一个孩子玩耍时不小心摔断了腿,他非常紧张,家长来了之后,他把事情经过讲述给家长。家长听后却对他说:“我们知道了,这是孩子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和你没关系,你别担心!”
千叶忠夫说,他当时的感动无法形容。作为听者的我们,内心也是非常震撼的。
千叶忠夫先生在讲课中着重介绍了丹麦的教育理念,其中包括儿童生存能力的训练与培养。他举例说,丹麦的幼儿园经常带孩子到大自然中去,在野炊过程中,允许孩子切菜、点火、爬树,等等,孩子受一些小伤也是正常的。丹麦人认为:只有在用刀的过程中,孩子们才能知道刀的危险;孩子爬树也是正常的,只有去体验,孩子才能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他们不是把孩子放在人为的“安全罩”里—当然,这过程中会有保护措施和老师照看。
千叶忠夫先生介绍说,在日本,孩子若在幼儿园或学校发生意外,学校和老师是要负责任的,需要赔偿。因此,日本的幼儿园和学校很担心学生发生意外,甚至不敢在校园种树,生怕孩子爬树摔下来,不好交代。
不过,千叶忠夫所看到的是丹麦的普遍状况还是个例?丹麦的家长在孩子意外受伤时,真的不会将学校或主办机构告上法庭吗?
连线丹麦:家长为什么不起诉
5月的一个周末,我们在“安幼”学习期间的翻译、丹麦终身学习组织项目总监Ann老师,在群里分享了她儿子参加社区业余俱乐部足球赛的照片和短视频。蓝天、白云、绿草,场外是拖家带口的观众,场上是大大小小的孩子,整齐的队服,矫健的身姿,娴熟地跑动、带球、抢球、过人、射门……既有正式比赛的专业认真,又有休闲度假的轻松惬意。
我发微信给Ann,请教丹麦学生在校意外受伤如何处理的问题。她儿子今年11岁,上小学5年级,酷爱足球。“我儿子踢球时也受过伤,石膏打了3个月!”Ann说。但是,印象中,面对类似问题,丹麦家长压根儿没想过去追责,因为丹麦人对学校、教师、球队都有充分的信任。
正值“安幼”第三期在丹麦培训,我请学员王虹迪就这一问题做了持续采访。参观森林幼儿园时,园长安娜说,她的幼儿园最严重的一次意外事故发生在有一次带孩子们到海边去玩时,当时风很大,一个孩子穿着户外连体服,将手臂缩进了衣身里,没在袖子里。结果孩子跑起来,一不小心,猛摔在地,手臂无法支撑,整张脸狠狠着地,一下摔掉了4颗牙!当时,老师马上做了紧急处理,请来家长,家长直接带孩子去了医院,后来再找保险公司理赔,没有找幼儿园的任何麻烦。
在奥特鲁普镇最大的公立学校斯莱特小学,“安幼”学员们观摩了学生们的体育课。操场上,学生们从1年级到9年级,按年龄分不同的活动区域,但不限制孩子们在区域间流动。老师在旁边照看,主要是防止、干预不同年龄孩子之间的肢体冲突和言语上的矛盾。我问学生会的负责人:“假如有孩子在运动中受伤,会怎么处理?”对方回答:“如果是轻伤,老师就处理了;如果严重,就给家长打电话送到医院。”
丹麦家长与中国家长对这一问题的处理,为何不一样呢?
Ann的丈夫皮特先生是丹麦人,曾在中国工作过十多年,他认为这一不同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在丹麦,成年人社会已经达成一种教育共识—孩子需要通过玩耍、运动、生存体验去找到自己的“能力边界”,这是比“防止受伤”更重要的事。经历危险是孩子成长的必经阶段。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合作是基于对“教育共识”的信任。皮特先生小时候特别喜欢爬树,还在树上搭建了小树屋,他觉得在树上拥有自己的树屋才是真正的男孩。成年人的共识,给了孩子尝试和实现自己梦想的空间。
第二,有科学的评估。比如,孩子们喜欢爬树,那什么年龄段的孩子能爬树?爬多高的树?在爬树中,孩子受伤的比例是多少?教育者都会评估。如果不是危及生命的危险,就允许甚至鼓励孩子尝试;但若觉得孩子完全无法掌控,家长和老师就会果断阻止。
第三,丹麦有完备的社会福利体系,教育、医疗、养老都由政府埋单。皮特先生认为,中国出现家长状告学校或老人摔跤却讹诈搀扶者的情况,应该主要是因为医疗费用问题。医疗和社会福利的保障缺失,会加重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在丹麦,除了国家提供的公共医疗保险之外,家长还会给孩子购买一种意外险,每年约600丹麦克朗(1丹麦克朗≈1.0079元人民币),孩子出现任何意外,都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和最好的照顾,解除了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
教育共识如何达成
让孩子探索自己的能力边界,这种教育共识是如何达成的呢?
丹麦奥尔堡大学教授约翰尼斯先生认为,丹麦的教育基于一个原则:尊重儿童—把孩子当成孩子,他们是有思想的独立的人,与孩子进行思想交流,引领他们成为有独特个性的自己。
以幼儿园为例,丹麦的幼儿园装修得并不高档、豪华,但温馨、方便,极具童趣,会考虑到不同年龄、不同个性的孩子的需求。举行集体活动时,如果有小朋友不想参加,就能找到一个温馨的小角落独处,不被打扰;午睡时间,不想午睡也没关系,自己找地方玩,只要不影响别的孩子;甚至,到了开饭时间,还不想吃,也可以等饿了再吃,这在中国幼儿园里几乎是不可能的。
“尊重”的另一个体现,是“平等”。丹麦人对平等的理解体现在方方面面。“尊重”,还体现在让孩子“独立”。孩子自己可以做的事,老师不会轻易插手。在“安幼”课堂上,北菲茵民众学院校长摩根先生介绍了一本《跟丹麦父母学幸福教育》的书,强调对孩子一定要“放手”。书中写道:“留给孩子单独玩耍的时间,成年人避免过快介入……当你感觉想去‘营救’时,就后退一步,深呼吸,提醒自己,他们这是在学习以后生存所需的最重要的本领。”
“尊重”,还包括“信任”。丹麦的幼儿园没有监控设备;丹麦的校园和社区都没有围墙;公路旁、树林边的居民小屋也没有围墙,更没有防盗门窗。公路旁还不时能看到无人售货小车,售卖新鲜水果、蔬菜等,车上贴有货品的价格,内放小钱盒,行人如果想买,就自行把钱放到小钱盒里,拿走东西即可。
基于“尊重”而形成的平等、独立、信任等观念,在一代一代的家长和教师中传承着,使家长与教师群体之间形成了教育的共识和默契。
高福利体系背后的社会基础
丹麦文化部前部长助理、南丹麦大学教授拉斯先生介绍,丹麦高福利的社会保障体系来源于丹麦的文化传统,而丹麦的文化传统则建立在整个社会的民主基石之上。因为,福利体系的运行需要清廉的政府管理体系,而清廉的政府管理则离不开平等、民主的价值共识。
其实,不管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人们都追求幸福。人的幸福,需要有美好的关系;美好的关系,源于彼此信任;而信任,来自对人的尊重。对人的尊重,才是解决意外伤害的“关键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