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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2018-11-12张毅

商场现代化 2018年15期

张毅

摘 要:保险行业发展快速,但货物运保险发展速度相对滞后。本文将对货物运输保险发展速度、水平、需求等进行分析,并对货运保险发展遭遇的难题进行探讨,明确经济发展对货运保险推动力度,并在此基础上从保险公司、政府角度出发,提出货物发展相关意见,使货物保险运输行业发展更加迅速。

关键词: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发展;经济水平

货物运输保险指保险标的为运输货物,在货物运输途中自然灾害产生意外,所造成的损失则是需要保险企业承担。货物运输保险可划分两个方面:国内货物保险、国外货物保险。本次研究针对货物保险发展阶段进行研究。货物运输保险起步较早,经过30年发展不断壮大,经历两次变革,开拓出水路、陆路运输方式,并已构建相关保险法律条款。电子商务兴起使物流业高速发展,物流企业对货运保险需求增加,使货物运输保险得以发展,国家同样对货运保险重视程度增加,货运保险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力度不断提升。

一、我国货运保险发展现状

1.特点分析

货运保险为财险险种之一,具备较多特点:

(1)被保险人存在多变性,货物运输过程中,被保险人货物会不断中转,此保险类型与普通贸易保险存在一定差异,前者被保险人为运单持有者,并非保险单提名者。

(2)受保货物具备流动性,被保险货物为现实交易产品,具有商业价值,货物会随空间变化而转移,常处于流动状态,并且流动性较强。

(3)承担风险及责任范围廣泛,货运保险承担赔偿主要以自然灾害及意外损失为主,还需承担操作风险但也可能是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货物运输保险需承担的风险较多,自然风险只是其中一部分。所以又可划分主观、客观两个方面风险。运输方式不同又可划分海、陆、空、邮包四种保险方式,不同运货方式采取险种不同,货物保险又具备广泛性。

(4)保险货物与保险人会出现分离,货物经过转移后,被保险人会使承运人继续运输货品。运输过程中货物责任也由承运人承担,所以可以呈现出保险物品与保险人分离特性。

(5)保险金固定性,同类货物在不同时间阶段及地域标注价格不同,为防止价格引起分歧,保险双方首先会洽谈价格。货物一旦运输出现意外,保险企业应当根据相关签署内容进行赔付。

(6)损失连带性,物流企业运输货物过程中,若产生意外会导致损失不只是货物本身,还包括企业信誉、形象。比如货物在运输途中产生意外,物流公司需照价赔偿,并且被保险者对物流公司能力产生疑问,下次运输可能不会选择该物流公司。一般物流运输途中的损害往往大于产品自身价值,客户会对企业产生不信任,使企业品牌受到打击,物流企业发展会受到困扰。

2.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发展现状

我国货物运输保险发展步伐较慢,与起步时间存在一定关联,物流行业的高速发展,带给货物运输保险发展机遇,使业务量提升,但是发展速度不足以满足企业发展目标。

(1)货物运输保险发展速度

现代物流业发展使物流企业收获一定利益,风险同样随之而来。其中不只是传统意义风险,还存在运输风险、客户流失风险、利益转移风险等。经济发展背景下,我国财险发展良好,保费收益据统计在2017年已经达到9451.89亿元,相比往年同比增长3个百分点,而货运保险仅占其中1.2%,同比增长不明显。财险保费与货运保费显现出较大差距。

(2)货物运输保险水平高低

货物运输保险市场发展水平为保险需求所体现,相比财险货运保险渗透力较差,本次研究将采取货运保险深度及密度指标对我国货运保险水平进行评价。我国货运保险深度指某地区货运保险费用收益与国内生产总值做对比,能够体现地区性保险行业对经济的促进作用,相关报道记载货运保险深度不断下滑,货运保险自1997年统计为0.046%,2017年为0.012%,数据体现货运保险深度每年都在下降。货运保险密度可反映出个别地区保险保费收益与人口之间的比值。货运保险密度能够反映出人们购买保险的能力及程度。我国货运保险密度正逐年递增,货运保险1997年人均购买力为2.79元,2017年人均购买力为8.45元。保险赔付机制为增加购买力的方式,保险理赔也是投保人所关注的问题,理赔也是保险公司建立的基础。我国货运保险赔付支出逐年递增。1997年货运保险赔付率为43.2%,2017年为58.4%,赔付率保持在40%-60%之间。

二、货运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1.货运保险发展进度迟缓

上述分析中可体现出我国货运保险保费收入过于缓慢的问题,财险保费收入远高于货运保险收入,并且货运保险在整个财险中所占比例不断减小。货运保险发展与我国经济发展成反比,这种发展不合理现象能够反映出货运保险行业发展速度迟缓,拉低整个保险行业发展速度。也能反映出我国货运保险市场存在较大开发空间,货运保险市场潜力巨大。近几年我国处于经济转型期,我国经济发展高速且健康,但货运保险行业发展却每况愈下,造成这种情况与经济发展可能存在关联,所以该行业发展可能受到其他因素阻碍,货运保险发展迫在眉睫,分析货运保险重要性对推动行业发展意义重大。

2.货运保险发展水平无法满足社会需求

我国在国际货运市场占比较大,全球货运保险市场保费占比可达十分之一。货物运输保险市场大并未解决我国货运保险行业业务占比低的问题,我国1997年货运业务占比为7.65%,2017年为1.2%,可以表现出我国货物运输保险市场发展水平低下,货运保险深度不足,也可体现出我国货物运输保险对我国经济的促进作用差。货运保险密度虽不断增长,但是速度过于缓慢。我国货运保险深度及密度在世界范围内名次偏后,货运保险密度能够体现出人们保险意识。若密度较小,能够体现我国人们保险意识较差。保险意识也是保障相关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只有不断提升保险密度的作用,才能将推动力不足问题解决。

3.赔付比率过高

我国货物运输保险所赔付的金额较大,一旦产生赔付事件,就应当使保险公司付出较大的支出,但是赔率过高会使保险公司利益受损,赔率与企业发展呈反向关系,赔付过高则会使保险公司利益受损,公司发展与盈利息息相关,赔率过高必然使保险公司发展步伐受到阻碍,开拓市场积极性降低。该因素也是货运保险行业发展缓慢的主要因素,赔付率过高也能体现出我国货物运输市场事故发生率高,所以应当重视物流公司运输安全。

4.货运保险购买力低

现代物流将制造、运输、销售环节整合。我国2017年物流行业利润值高达320万亿元,我国物流企业公司将成本最小化,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但是运输风险产生时,企业需要将风险转移才能保障利润,购买货物保险便能将风险转移。但是实际上,我国货运保险购买力并不高。地区经济差异使经济欠发达地区需求低于发达地区。货运保险收益与需求紧密相连。我国1997年-2017年,东部地区人均保险密度均高于西部及中部。人均保险密度代表我国物流业发展水平,人均购买力强则社会物流总值增长快,若是相反则会使保险下降,使公司发展受到限制。货物保费收入逐渐下降,与高速发展的物流企业相背离,物流高速发展并未推动货物运输保险发展,能够反映出我国人们购买保险的意识不足。

三、推动货运保险发展的途径

1.保险公司

(1)创新产品

联合运输方式被广泛应用,该方式可使运输风险提升,风险会体现出一体化趋势。我国运输保险只是对保险环节起作用,但是对整个物流一体化并没有太大保障。保险企业应当不断开发新型保险产品。货物保险发展需要其他企业作为支撑,使保险发展水平不断提升。需与物流企业展开合作,并以长期合作为基准,需明确物流运输风险类型,根据风险类型找到解决的方案,实现为货物保险的目的,最终保障两者和谐发展。

(2)提升服务质量

顾客至上为服务业发展核心理念,货运保险本身便是一种服务,应当坚持顾客至上原则,建立全面服务体系。货运保险一般为异地出险,保险公司需提供快捷服务。帮助客户将理赔程序完成,利用网络技术开展营销活动。客户可在网络办理业务,购买保险,提升保险营销时效性。

(3)大力宣传货运保险重要性

人们保险意识不足,购买力自然不足,所以保险公司为更好营销产品,应当采取宣传方式,使人们认识到货运保险的重要意义,推动货运保险行业发展。保险公司需指定有效宣传策略。可设计宣传资料,利用互联网,在各大网站及电视广播、APP中放映,占领版面,使人们能够了解相关知识。有意向客户可直接进入客户端与营销人员交流,观察货物保险类型。

(4)不同区域制定不同发展策略

货运保险既需要具备战略性规划,还需要具备区域特色。不能在全国市场实行一个策略,而是应当根据不同区域经济情况等,制定特色发展战略。我国东部地区经济发展优于西部、中部地区,所以应当根据地区实际情况,针对性开发产品、提供服务,使货运保险发展平衡。

(5)吸收专业人才

货运保险行业发展与人才引进密切相连,人才可对该行业发展统筹规划。货运保险企业可加大投入使人才被吸引企业中,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需组织企业内部员工进行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使工作人员能为企业带来更大的价值。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可派遣工作人员进入发达地区深造,采取交流学习方式,扩宽视野,充分挖掘人才潜力。人才经过学习后应当发挥出创造力,使货运保险企业能够开发出与地区接轨的新产品。

2.政府

(1)提升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经济发展对货运保险产生一定影响,中西部地区发展水平明显落后于东部地区。政府应当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扶持力度,使欠发达地区发展速度提升,带动货运保险行业发展,经濟是保险需求、购买力提升的基础,所以只有政府大力支持,才能实现经济与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2)政策保障

政府应当推进“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政策执行力度,在中西部地区货运保险公司可实行纳税方面优惠,使更多保险公司及保险人才进入中西部地区。政府在政策支持的同时,也应当兼顾东部地区发展,实现各地共同发展,使我国经济得到全方面提升,使各地货运保险区域差异缩小。

(3)法律支持

现阶段我国不同货物运输领域中并无统一运输标准。政府相关立法部门应当根据该行业发展情况,制定相关法律,为行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并建立统一的运输标准。政府及相关立法机构应当确定保险、被保险人、承运人三者利益关系。明确三者在出现权责问题时,不同个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及义务,避免纠纷产生。

(4)保险监管部门职能发挥

货运保险理赔标准由保险公司制定,没有统一标准。保险企业产品购买容易,理赔难问题一直存在,这种情况影响行业发展。保险监管部门应当构建统一的理赔标准,并将内容公布于整个保险行业中,具有明确法律界限后,做到严格执法,被保险人有法可依,提升行业信誉度及人们认可程度。

(5)采取强制及自愿购买并行方式

货物运输保险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所以风险便由承运人承担。物流企业需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及损失,货物保险是将风险规避及转嫁的主要方式。我国物流企业大小不一,并且公司较多,小物流过公司为降低运营成本,没有购买保险,产生事故后,会使委托人利益受损,政府应当出台相应的政策,保障购买力。经济实力强大物流企业可实施自愿购买方式,两种方式共同实行能够减少损失,推动货物运输保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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