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刘勰“文体通变观”论“文心”与《定势》之关系
2018-11-12陈秀美
陈秀美
一、 问题的导出
近年来有关《文心雕龙》这门显学的研究议题丰硕。因此在研究议题上,往往必须面对如何在熟题中开展新的诠释视域,或提出新的问题意识。这也是本文提出刘勰“文心”与《定势》之关系时,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有关《文心雕龙》之“定势”的研究不少,因此它还有什么空白处,给本文可以加以反思与诠释的空间呢?此乃为本文不断自问的议题。我们将从刘勰“文体通变观”的诠释角度进入,把研究焦点放在刘勰对“文心”与“定势”之关系的理论议题上,从近现代有关《定势》篇之前行研究成果中,找寻足以厘清,或说明的对话性议题。因此在面对此一议题前,有以下几点基本假定:
首先,本文之“文体通变观”一义,乃延续拙著《〈文心雕龙〉“文体通变观”研究》一书而来,所谓“文体通变观”是以一种后设性的诠释视角,提出刘勰诠释“文体”之“通变”的历史现象,及其相关问题的“通变观”。此一观念、立场与主张,可提供研究者重新反思文体的“通变性”问题。故其论证的对象是“通变”,且限定在“文体”的范畴上,进行探讨刘勰如何以“通变”观念来诠释其“文体”之起源、演变的历史现象,以及文体创作、批评的“通变性”法则。这种“文体通变观”是立基在辩证思维上,藉由通变之心以见通变之宇宙,并且从宇宙万物的规律与结构中,一方面从“本体与现象”、“普遍与殊异”探讨文体之通变性形构,另一方面从“变化与恒常”、“往复代变”反思文体之通变性规律,从中探讨“文体之主客辩证融合”的通变性关系。
其次,刘勰在《文心雕龙》五十篇中,专设《定势》一篇,定然有他对文体之“势”的主张与看法。故本文预设刘勰论《定势》之“势”是一种动态过程义,所以不宜从静态化的视角来看文体之“势”的问题。由此可见,刘勰之《定势》篇的“势”只是做一个必要的定义,这篇文章的关键在“定”字。然而“定”不是乱“定”的,“定”取决于作者的“文心”。所以“文心”如何能在创作的过程,运用通变性法则,去“定”其文体之“势”,使其形成一种创作的体势。故在此预设下本文将从“定”切入,探讨“文心”的作用,及其与“文势”的关系。
再则,本文以“文体通变观”为诠释视角,实乃以“文体通变观”为一个大前提,预设在此一观点的限定性下,刘勰所论之《定势》中是以作者的主观“文心”与客观“文体规范”的通变性法则,来阐述文体在创作的动态历程呈现出“势”的文体价值。故本文希望藉由此一观点,切合《定势》篇文本进行分析,反思作者“文心”是如何操作文体的“通”与“变”来“定”文体之“势”?有见于此,本文认为论证“文心”与“定势”关系的重要镜头,乃在刘勰“文心”义涵的反思与诠释,因此我们将引用颜昆阳《从混融、交涉、衍变到别用、分流、布体——“抒情文学史”的反思与“完境文学史”的构想》一文,对于文学家主体心灵的“意识结丛”因素,作为本文论述刘勰“文心”义涵的依据。
综上所述,本文以刘勰“文体通变观”为前提,重新解读《定势》篇时,不仅要面对客观文体规范的“体势”问题,也要探讨作者主观“文心”的作用性;尤其在文章创作过程中,文心之“定”是具有主导性与决断性作用的。因此我们必须要以辩证性来看“文心”与《定势》的关系,并且将其放在全书系统化的理论性位置,才彰显刘勰《定势》篇的文体价值。假使前行研究者,仅从单纯的作品来看刘勰的“定势”文学主张,将容易让研究成果呈现静态化,或单一的语言形式研究现象;其结果就可能导致脱离刘勰“定势”的文学理论视域,甚至忽略刘勰对作者“文心”之“定”与文体之“势”的辩证性关系。纵然费尽心力建构“势”的意义,却容易流于泛理论性的建构危机。
因此本文将采此一“文体通变观”为诠释视角,除了从反思“定势”议题之前行研究为基础外,更藉由此一观点,探讨“文心”与“定势”在文体创作与批评中,所呈现的“通变性”法则: 一方面从“人”的问题上,看作者及批评者的主观“文心”具有其“创变性”动能,并在此一“创变性”的创作,或批评中,展现“文心”之“独具慧眼”的“择定”功夫。另一方面从“文体”的问题上,看“客观”文体的语言形构,乃取决于作者“文心”的择定,在体制“常规”与体式“理想典范”的制约下,完成文体之势的创作。所以本文的研究并不在《定势》篇之“势”义涵的辨析,或理论的建构;而是想藉由作者“文心”对于创作之“定势”的运作,以及主观“文心”与客观文体规范在“通变性”法则下,完成其“文心”与“定势”之交互辩证性关系的理论性架构,藉以确立刘勰撰写《定势》篇之“定”的理论位置。
二、 有关《定势》篇之前行研究成果的反思
在“文体通变观”的前提下,本文提出《定势》篇之“势”是一种动态过程义,所以不能只从静态化的视角来看其文体之“势”的问题,因为刘勰《定势》篇之关键在“定”。然而历来前行研究者大都只谈“势”,没有谈“定”的问题。殊不知,“定不定”才是关键处。如此说并不在否定“势”的重要,而是说“定”才是比“势”更重要。然而“定不定”不是取决于外在的、客观的体势,它的决导权在作者的“文心”上,这就是刘勰《文心雕龙》开宗明义所云:“夫文心者,言为文之用心也。”因此我们从“历时性”的前行研究中,很少看见近现代龙学研究者,专注于有关作者主观“文心”的研究。
此外,历来学者研究“定势”的重点,大都集中在“势”之义涵的反思与诠释,因此对“势”就有许多不同的理解。例如: 黄侃《文心雕龙札记》中认为“势”是指“法度”;刘永济《文心雕龙校释》认为“势”是指“姿态、势态”,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认为“势”是指“文体修辞”;而陆侃如《刘勰和文心雕龙》中云: 文之势是指“格局、局势”。各家说法都直接与间接影响到我们当代人对《文心雕龙》之“定势”篇的研究取向。然而学者们从有关“势”范畴研究综述,到针对《文心雕龙·定势》之“势”的现代研究综述等,无论是总体性归纳,或是个别性分析,都是在“势”的论证议题上下功夫。
关于这个问题2008年程敏在《“势”范畴研究综述》,做了一些整理归纳的功夫,藉由其研究成果作为本文反思“势”之义涵的基础。程敏认为古文学之“势”的研究可分为三个时期: 一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此时有关“势”范畴的研究如昙花一般持续时间短;故此一发展阶段的研究,并没能深入。二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势”的范畴研究再度兴起,呈现出繁荣局面,20年间专题论文达40多篇,并出现了一部研究专著。这些论文的研究重点是深入探讨“定势”之“势”的语义内涵,研究角度新颖而多样化,研究方法更科学、更周密。许多人认为前人对“势”的阐释欠妥,因此纷纷投入重新考察的行列。此时学界试图从多角度出发,力求精准地界定“定势”之“势”。因此其研究的重点还是在“势”的界义。三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期,这20年间学术界集中在探讨《文心雕龙》“定势”之“势”的语义,论文的数量也大大提高,然而所论之“势”都不一定是以《文心雕龙》“定势”为研究对象。这些都是从总体之“势”来进行考源的研究工作。
从程敏对“势”的归纳研究成果看来,他认为“势”所具有的修辞学意义,受到了学术界的冷落,其研究处于空白状态,无疑,从修辞角度而言“势”之范畴的整体性研究,或对于修辞学理论研究来说,仍需要更多的拓展。但是吗?当大家面对《文心雕龙》“定势”时,都在谈“势”问题时,提升“势”的修辞意义,就能补足学术界对“势”的冷落,就能使研究不再处于空白状态吗?然而本文认为无论学者认为“势”是指何义?都不可越过刘勰是从“为文之道”来论“势”的。殊不知,“势”其实是个复合性的概念,或称之为范畴。假使把“势”当作一个范畴,那么在谈各种文化的论述中,都会出现有关“势”的问题,例如: 兵法讲“势”,书法讲“势”,文学也讲“势”,甚至中医也会讲“势”,论绘画笔墨时也可以讲“势”。因此可以从历史的发展谈“势”,可以从政治演变谈“势”。因为“势”是中国文化里十分重要的观念。因此谈《文心雕龙》的“定势”,若从“定势”的“势”出发,无所不谈,最后论“定势”就变成谈了一大堆“势”的怪现象。
此外,在前行研究成果中,往往从静态化状态上讲“势”,因此就容易让“势”变成是一种“抽象化概念”,因而忽略“势”在文学创作中所隐含的“动态化创变”的价值。2012年桓晓虹《〈文心雕龙·定势〉之“势”现代研究综述》,认为二十世纪以来对《文心雕龙·定势》之“势”的研究,总体说来,主要包含了七个方面:“势”本源考证;“势”内涵界定;“势”特征辨析;“势”与其他因素关系辨;定势原则与方法;“势”论和“定势”价值地位考察等。整个研究充分体现出中国古文论范畴、理论的多义,甚至模糊性。虽然她从量化的角度,提出“势”在《文心雕龙》全篇中出现40多次,仅在《定势》中便有22次之多的归纳,这样的归纳对于《文心雕龙》之“势”的研究,并无太多的意义存在。
其实在桓晓虹整理归纳中,我们可以得知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龙学界对于“势”的研究,除了继续有相关的译、注、校、释的出版外,学术界对“势”的认识不断走向全面深微。同时港澳台学者对“势”也展开了讨论。西方有学者也注意到中国“势”的重要性,但对“势”的理解却过于简单而脱离《定势》篇之文本义,如: 法国学者余莲《势: 中国的效力观》中把文心之“势”理解为“使文章产生效果的一种自然趋势,一种流畅不断的活力”,就是过于简单而脱离刘勰《定势》篇之文本义实际性问题。由此可见,检视前行研究时,必须时时以不脱离刘勰文本义,作为检视之判准依据,否则只会徒增研究者的困扰。
其实现代学者对“势”的本源考证,最早出现在黄侃《文心雕龙札记》,黄侃是透过“槷”通“艺”,把“势”引申为法度。这样的说法被范文澜、陈鸣树等多位学者赞同。直到詹锳《〈文心雕龙〉的“定势”论》中第一个对“势”作了话语(意义)渊源的探析,提出《定势》的用语和观点都来源于《孙子兵法》之说。因此桓晓虹归纳出近现代学者的十一种“势”内涵界定: (一) 标准、法度: 主张此说者有黄侃、范文澜、郭绍虞等人。(二) 修辞: 主张此说者有陈延杰、罗根泽等人。(三) 气势: 主张此说者有陆侃如、牟世金等人。(四) 文体风格: 主张此说者有王元化、穆克宏、王运熙、杨明等人。(五) 姿态、体态、姿势、态势: 主张此说者有刘永济、郭晋稀、冯春田、吴建民、张晶等人。(六) 客观必然性: 主张此说者有陈鸣树、张少康、胡经之、陈正俊等人。(七) 趋势: 主张此说者有周振甫、詹锳、寇效信、钟子翱、黄安祯等人。(八) 语势: 主张此说者是童庆炳。(九) 力: 主张此说者有许可、张皓、卢佑诚等人。(十) 形式: 主张此说者有冯春田、郁沅、徐杰等人。(十一) 综合性认识: 主张此说者有涂光社、陈莉、陶广学、李爽等人。以上众多的义涵界定中,还是以风格说、趋势说与综合说对学界的影响较大。
然本文认为无论是从“势”的本源考证,或是“势”之内涵界定的论证,都很容易让学者不自觉地跳脱刘勰文本义,或是脱离刘勰《定势》文学观的理论架构,流于“势”的阐述,忽略了刘勰《定势》之“定”的用意,而一味地从“势”的义涵界定,造成过度引申,或太重语言修辞定义的结果,无法了解刘勰《定势》是在“文体通变观”辩证性中,建构出“势”的动态历程文学主张。因此这些对于“势”的本源考证,其实都涉及到学者们对“势”之内涵的界定,只是学者们大力着墨在“势”的议题,却也忽略了刘勰在创作论中如何“定”势的问题,因而留下此一研究议题可以重新反思的空白处。
此外在前行研究成果中,也有“无定而有定”之说,“多样性”之说,“统一性”之说,“势有奇正”之说。这些现代学者以“势”为主体的研究成果,都是从中国人对“势”的现代研究,不自觉地将“势”往训诂学、语言学、兵法、政治学、书画论、修辞学、现象学等面向的研究,并且让《定势》之“势”不断深化、全面化,甚至微观化。这种研究现象并不是站在重构《文心雕龙》文学理论体系上思考的,相反的是将《文心雕龙·定势》之“势”运用到自己所要诠释的研究对象,建构自己对“势”的理论。
准此,从本文提出“定”才是研究刘勰《定势》篇的关键处而言,史钰《〈文心雕龙〉之“定势”理论发微》指出定势理论是《文心雕龙》的核心理论,也是作家创作时可依据的行为标准。他从主客观两方面对“定”“势”做简单探讨,阐述定势思想在具体创作中的运用。又唐辉《〈文心雕龙·定势〉的心构思想》一文中,提出刘勰的文学定势理论包括谋形、谋式、谋势等三个部分,这为文体创作、文体发展及文学风格理论的形成、发展等,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支持和思想借鉴。郭鹏《枢中所动,环流无倦——定势: 理解〈文心雕龙〉理论体系的重要关捩》,认为刘勰的定势理论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它是刘勰针对创作进行谋划的集中反映。陈莉《定而不定的“势”——刘勰〈文心雕龙·定势〉篇的现象学解读》,从现象学的角度看,《文心雕龙·定势》篇中的“势”具有非现成性,刘勰《定势》篇并没有给灵动不居的“势”,抽象出一个形而上的概念,而是在避虚就实地探讨决定“势”形成的语境。这些论文虽然是从文学理论的角度来论“势”之义涵,他们已注意到主客观、变与不变、定而不定之势的问题,但大多数还是将论点放在“势”来谈刘勰的“定势”文学观。殊不知,决定“势”的是“定”,而定不定是在作者“文心”的作用上,方能呈现其论文“势”的意义所在。
三、 从“意识结丛”论“定势”的意义
本单元的研究焦点,是想从作者“文心”之“意识结丛”论其“定”势之义涵。然而所谓“意识结丛”是指什么呢?首先,所谓“意识”是指一个不完整的,或模糊的概念。一般人认为意识是指人类的一种自我认知能力。“结”是指结合,“丛”是指一种集合性的聚集状态。两者合起的意思是指集合交杂的状态。然如前所述,本文提出“意识结丛”这样诠释视角,乃是引用颜昆阳《从混融、交涉、衍变到别用、分流、布体——“抒情文学史”的反思与“完境文学史”的构想》中,对于文学家之主体心灵的“意识结丛”因素而来。藉由其“意识结丛”来谈“文心”义涵的要素,这五层元素如下:
(一) 文学家由“文化传统”的理解、选择、承受而形成的历史性生命存在意识。
(二) 文学家由“社会阶层”的生活实践经验过程与价值立场所形成社会阶层性生命存在意识。
(三) 文学家由“文学传统”的理解、选择、承受而形成的文学史观或文学历史意识。例如源流、正变、通变、代变等原生性的文学史观,或“文以载道传统”、“诗言志传统”、“诗缘情传统”等文学历史意识。
(四) 文学家由“文学社群”的分流与互动所选择、认同、定义的文学本质观。
(五) 文学家对各文学体类语言成规及审美基准之认知所形成的“文体意识”。
就以上这五层“意识结丛”元素而言,它们是透过“文学存在情境”的“混融”因素而来。这样的“意识结丛”要素,是作者主观“文心”的“择定”依据。基本上刘勰《定势》是从实际创作的动态历程,来论创作与批评之“定”与“势”的问题。虽然他不是以“文体规范”与“作者文心”的对举式语词,来谈“定势”的文学创作问题,但我们处处可见他以“文心”择定“文势”的诠释模型。因此文心之“思”成为“势”之定与无定之枢纽。虽然这“意识结丛”并不是每项要素都和“定势”有关,但就如“文体意识”这一项而言,它是作者文心“择定”文体之体制、体式、体要的依据,作者没有“文体意识”的话,其主观“文心”根本无法操作,更不用说如何“择定”的问题了。
其次,本文要解决的问题是“文心”如何具有“定”的能力?“定势”之“定”,可以有两个词性: 一是形容词,就是用“定”来形容“势”,即是所谓“固定”之义,用它来固定“势”,所以文体之“势”是被规范的,是确定的。二是动词,是“择定”之义,这是一种主观的择定义,是一种选择的结果,是个主观性去择定下一个文体之“势”;这个主观性面对的是一个客观存在的文体之势吗?然而从客观来讲,到底有没有一个客观且固定的“势”呢?倘若有,那么这个“势”是什么?是一个实有物,还是它只是一个理则,一个法则性的理?是一个固定物,还是一个理?如果是一个固定物的话,那么我们就只有从存在“实体”来看其存有论的问题。但如果我们从一个发生的过程,来看文体的创生问题时,它只是一个运作的过程,只能是个理则,使其产生的是作者的“文心”,才能给出择定结果,才能创造出一个客观存在的理则,也就是《定势》之势。
正如刘勰在《定势》篇云:“夫情致异区,文变殊术,莫不因情立体,即体成势也。”这里点出作者之“情理”构成其才气学习的差异,然而在其“因”情“立”体的过程中,藉由其“文体意识”的择定,展现其不同的才气学习的情理表现与文章风格。一方面根据内容来择定体式,形成一种趋势,另一方面在依循“文体规范”选择文体之创变的可能性。因此就其“因情立体,即体成势”来看,从“情”到“体”到“势”,这三者之间是一种相互因依的关系;于是形成一个客观的理则,这个恒存的理则,形成一种“体势”,就像刘勰所云:
势者,乘利而为制也。如机发矢直,涧曲湍回,自然之趣也。圆者规体,其势也自转;方者矩形,其势也自安: 文章体势,如斯而已。
刘勰界定“势”时说了“乘利而为制”之理,他举圆与方为例,强调“圆”的规体与“方”的矩形本身,就提供了一个自圆与自方的“固定”规矩。因此当你择定了圆,那么规体之圆即使其形成一种“自转”的势;这样的“势”就是它操作的理。运用它的时候一定要用自转才能画出“圆”,这个是必然且不能违反的理,“势”就是在操作的过程产生。所以刘勰直指“文章体势,如斯而已”,因此那个被文心“择定”的“固定”的文体常规之“体”,在“择定”的当下,马上成为一个具体存在之“体”,故其体是“圆”,是“方”,就自成其本身的“自转”、“自安”之“势”,此时的“势”就由抽象概念中被朗现。
再则,在刘勰的文术论中,创作者的“文心”,是掌握所有文体创变的核心关键所在。因此他从“圣人”说起,在《征圣》篇中提到:“夫鉴周日月,妙极几神;文成规矩,思合符契。”此一说法,是把“创作者”界分成两层意义: 一个是圣人,一个是一般文士。在刘勰的界定下,圣人扮演的是一个原创者的角色。因为在圣人之前,并无文体,圣人是创造文体的人,他的圣人之心,就是天心;他上窥宇宙之天道的“鉴周日月”“妙极机神”,最后落实下来,呈现出“文成规矩,思合符契”的结果。所以圣人之思与圣人的心,是一种天生的创造能力,这种“文成规矩,思合符契”的能力,开启了文体的规范。
因此在圣人的规范下,后代一般文士都不是圣人,其内心的思维也跟圣人不同,因此常常是处于一种“思无定契”的状态。故刘勰《总术》云: “文场笔苑,有术有门。务先大体,鉴必穷源。乘一总万,举要治繁。思无定契,理有恒存。”由此可见,作者“文心”无论是择定无韵的“笔”,还是有韵的“文”,都必须依循其类体的常规,因此必须先掌握各种文类之大体,甚至穷究此一文体之源,掌握其原理原则才能总结其多样变化,体察各类体之“通”与“变”的繁多现象。这些都是“文心”能不能在创作过程中,完善地“择定”其所要创作的体势依据。因此刘勰说“思无定契,理有恒存”,一般的文士之“思”,在还未被实践,或还没“择定”之前,其状态是“无定契”的。因此我们可以从两方来谈:
(一) 这个“无定契”指的是“文心”之“思”而言,并不是说各类体本身“无定契”。因为文学家心中本来就有其“文体意识”的存在,这个“文体意识”是支持他择定适合创作之类体之“思”的基础。所以在创作之前文思是没有定规的。
(二) 从“理有恒存”来看,在文学传统中早已存在的文体常规,这个常体本身就是一个理,一个客观存在的理,此一恒存“理”,就是“势”。换言之,“势”是“理有恒存”之理。因此“势”应该有两个意义: 第一,是“理有恒存”之“势”,这种文体常规里的静态之“势”,是具体恒存的“常体”原则,也就是《定势》篇中“圆者规体,其势也自转;方者矩形,其势也自安”的“势”。第二,是“因情立体,即体成势”之“势”,这种“势”是动态历程义,它是在创作过程中经由“文心”的择定,才会产生的“势”,所以作者在创作时才必须先做“定势”的功夫。
所以如何去操作主观“文心”,去“择定”一个文势,使其能如圣人一般“文成规矩,思合符契”?针对这点刘勰早已提出“因情立体,即体成势”的“定势”理则。学者们却把力气用在《定势》篇之“势”的本源考证,内涵界定,语言修辞定义,因而造成过度引申的结果。因为看不到刘勰“因”“立”“即”“成”这些动词,所以就无区隔出《定势》之“定”,隐含着作者“文心”受文体“固定”常规之文势的规范,以及其在创作时对文体之“择定”作用的意义。换言之,若从“为文之用心”之用来看的话,问怎么用?就必须明白“因情”要去“立”的体,是什么“体”?立了怎样的“体”即能形“成”怎样的文“势”。所以“文心”如何去“因”?如何去“立”?如何去“即”?如何去“成”?这些问题就会跟“文心”如何养成有关,如何“养”这个问题,刘勰在《神思》篇有云:
陶钧文思,贵在虚静,疏瀹五藏,澡雪精神。积学以储宝,酌理以富才,研阅以穷照,驯致以绎辞,然后使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 此盖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
这段文本里刘勰谈的“陶钧文思”,就是一种“为文之心”的“养”,透过“积学以储宝,酌理以富才,研阅以穷照,驯致以绎辞”,来培养可以“驭文”与“谋篇”之文心。有了这样的“文心”也才会有“定”势的择定能力。因此,最重要的是一颗“文心”在“积学”“酌理”“研阅”“绎辞”的秉心养术的过程,必然对“文化传统”有理解、选择、承受,因而形成其对历史性生命的存在意识;从其“社会阶层”的生活实践经验过程与价值立场的选择中,型塑其社会阶层性的生命存在意识。同时也在“文学传统”的理解、选择、承受中,形成其文学史观,或文学历史意识。经由“文人社群”的分流与互动,进而选择、认同,或定义出其文学本质观;因而对各文学体类语言成规、审美基准有了认知,于是形成其“文体意识”。就如刘勰《定势》所言:
然渊乎文者,并总群势,奇正虽反,必兼解以俱通;刚柔虽殊,必随时而适用。
从这文本我们可以看到刘勰预设了“渊乎文者,并总群势”。因为精于创作之人,具有善于综合各种文章体势的“文体意识”,因此“奇正虽反”也能融会贯通,“刚柔虽殊”也能随时适用。此处谈的是作者所具备之能“定”势的“文心”。所以就算奇正的体势相反,刚柔的体势不同,却能跟着随时机以定其适用之体。因此刘勰《神思》篇云:
临篇缀虑,必有二患: 理郁者苦贫,辞溺者伤乱。然则博见为馈贫之粮,贯一为拯乱之药,博而能一,亦有助乎心力矣。
这里除了说出作者主观“文心”,在临篇创作之时,会遭遇到“理郁者苦贫,辞溺者伤乱”之患外,最重要的就是点出“博见”“贯一”的创作法则。一颗“文心”能够如此,当然有助于其创作的“心力”。透过这样的“文心”养成功夫,才是“文心”是否能完善“定”势的关键所在,也是本文之所以要提出作者“文心”之“定”的重要义涵。
四、 “文心”与“定势”的通变性关系
如前所述,本文提出“定”才是《定势》篇的论述关键处。这样的说法是针对前行研究者,太过着重在“势”的探讨,而忽略作者“文心”之“定”的重要义涵而言。但从刘勰的“文体通变观”来看,这主观“文心”之“定”与客观“文体”之“势”,两者在概念义上,虽然互不相涉,但在创作的过程与作品的成果上,“定”与“势”是相互依的通变性关系。这是一种在实际创作的动态过程中,才会具体朗现的定势观。因此本单元将焦点回到主观“文心”与客观“文势”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因的通变性关系上探讨。
首先,就抽象的语词概念而言,“文心”与“文势”各自独立互不交涉。然而就实际创作与批评而言,“文心”与“文势”是相互依因的存在关系。就如刘勰《定势》所云:“因情以立体,即体以成势。”这是刘勰所要提出的一套“恒常”之理,这样的创作原则中,有“情”、“体”、“势”三个元素。“情”来自作者内在的主观意识,“体”是客观文体常规,它存在于作者的“文体意识”中,而“势”就如前文所言:“势”有二义: 一是,“理有恒存”之“势”,这种文体常规里的“势”,是具体恒存的“常体”原则。二是,“因情立体,即体成势”之“势”,是一种动态历程义。但在历来学者的诠释中,各有说辞,也自成说立言。就如黄侃《文心雕龙札记》所言:“彼标其篇曰定势,而篇中所言,则皆言势之无定也。”殊不知,刘勰并非“言势之无定”,是从“势”来讲“定”的问题。就如其《定势》所云:
若爱典而恶华,则兼通之理偏,似夏人争弓矢,执一不可以独射也;若雅郑而共篇,则总一之势离,是楚人鬻矛誉楯,两难得而俱售也。是以括囊杂体,功在铨别,宫商朱紫,随势各配。章表奏议,则准的乎典雅;赋颂歌诗,则羽仪乎清丽;符檄书移,则楷式于明断;史论序注,则师范于核要;箴铭碑诔,则体制于宏深;连珠七辞,则从事于巧艳: 此循体而成势,随变而立功者也。虽复契会相参,节文互杂,譬五色之锦,各以本采为地矣。
这段文本是刘勰透过举例来谈“定势”问题。故如前所述,作者主观“文心”,重在“博见”与“贯一”,如此才能有助于其创作之“心力”。所以假使作者“爱典而恶华”,那么其“文心”对“体势”好恶,就会使其偏离了通变之道,就像夏人争弓、争矢,但各执一端,又如何能将“箭矢”射出呢?可见作者“文心”必须要先对文体常规之“固定”的文势有所认识,才不会出现像“夏人争弓矢,执一不可以独射”,“楚人鬻矛誉楯,两难得而俱售”的矛盾现象。
除此之外,刘勰提出“括囊杂体,功在铨别,宫商朱紫,随势各配”。这里的“功在铨别”与“随势各配”,都是有赖于“文心”来“择定”文体之势;这里的“势”从作者“文心”之“铨别”“随势”,才能即体成势的动态义。然而作者亦不能违反“文体常规”之“固定”的势,就如刘勰《通变》所云:“设文之体有常,变文之数无方。”因为“设文之体有常”,因此每个“常体”都有其体势在,就如刘勰所言“典雅”是“章表奏议”的体势规范,“清丽”是“赋颂歌诗”的体势规范,“明断”是“符檄书移”的体势规范。以此类推,作者“文心”在择定创作类体时,必须能够“循体而成势,随变而立功”。由于“文心”的“循体”“随变”,方能使文体“成势”“立功”,可见“文心”与“文势”两者之间相互依因的通变性关系。
其次,刘勰从“文人社群”的角度,反思“近代辞人”爱好奇巧文章的问题,来论“定”与“势”的问题,其云:
自近代辞人,率好诡巧,原其为体,讹势所变,厌黩旧式,故穿凿取新;察其讹意似难,而实无他术也,反正而已。……然密会者以意新得巧,苟异者以失体成怪。旧练之才,则执正以驭奇;新学之锐,则逐奇而失正: 势流不反,则文体遂弊。秉兹情术,可无思耶!
这段文本刘勰谈的是一个时代性的趋势问题。因为“近代辞人”,以“好诡巧”的心创作,造成一种“讹变”趋势,于是文体“固定”之势,有了时代性的“文体解散”危机。当文人有了“厌黩旧式”之心后,为“反正”而“反正”,就容易沦为“穿凿取新”的结果,所以才会出现“意新得巧”、“失体成怪”、“逐奇而失正”的时代乱象,这样的趋势呈现出“势流不反”的文体危机!所以从刘勰的叙述语境看来,就是因为六朝文人“好诡巧”的心,才导致当时“文风”“文势”走向“失体成怪”之势,因此在近代辞人的创作中不能“博而能一”,就不能有“择定”完善之势的能力,其结果就出现以“奇”“巧”自许的时代性创作趋势。由此可见,“文心”与“文势”之间,是相互依因的通变性关系。
再则,在“文体通变观”的论述前提下,从“作者”而言,其文心之通变性,使其创作与批评能“通晓变化”、“会通适变”的运作,故能从“文学传统”的文体常规中,通晓各种类体的“形质因变”的法则(体势),从中择定其可“创变”的元素。因为作者“文心”能“定”,也就能在文体常规的约制下,一方面“宏大体”,“规略文统”,另一方面“资故实”,掌握“名理有常”之势,藉此“因情立体”、“即体成势”的实现其理想性的文体创作,这就是刘勰《定势》所云:
是以模经为式者,自入典雅之懿;效骚命篇者,必归艳逸之华;综意浅切者,类乏酝藉;断辞辨约者,率乖繁缛: 譬激水不漪,槁木无阴,自然之势也。
这段文本说明了以“经书”之文势为“典雅”之体势,则文心启动“模经为式”的写作策略,就是一种“定势”的作为了。若是“文心”不够“博一”就容易浅切,这就是因为含蓄酝藉不足,缺乏“积学以储宝,酌理以富才,研阅以穷照,驯致以绎辞”的结果。由此观之,“模经为式”“效骚命篇”看似有法可循,因为它已经存在了一种静态的“理有恒存”之“势”,所以“文心”是有势可定的;但却不能保证其所创作之文,能成为理想文体之“势”,因为这个动态义的“势”,要靠“文心”“洞晓情变,曲昭文体”,才能“定”其“势”的。另外,从创作实践的视角观之,“文心”与“文势”是一种“主观与客观”相互依因的关系;它就在作者文心与文体规范的创作历程中,才能展现的一种实际依存的“辩证性”关系。这当中有“文体常规”对作者“文心”的制约,也有作者“文心”在“定”势的过程中创变。因此主观“文心”与客观“文势”之间是具有主客辩证的通变性的关系。
五、 结 论
综上所述,从刘勰自云:“因情以立体,即体以成势”的论述,即可看到他对创作时作者的主观“文心”与客观“文势”之间,存在着一种交互辩证的关系,在这种关系里,不是只是“文心”择定文体“势”问题;同样的,客观文体之“势”也制约了作者主观“文心”的“择定”判准与作用。我们从文体批评的法则看来,“批评者”的阅读立场与观点里,同样存在着批评者的主体“文心”与客观“文体规范”的预设,作为其批评活动中交互作用的通变性法则。
其次,本文从反思前行研究成果中,发现学者大都把焦点放在“定势”之“势”的探究上,因而忽略了“定势”之“定”的问题。其实“定”有两个词性: 一是形容词,就是用“定”来形容“势”,即“固定”之义。二是动词,是“择定”之义,这是一种主观的择定义,是一种选择的结果,是个主观性去择定下一个文体之“势”。而“势”也有两义: 一是,“理有恒存”之“势”,这种文体常规里的静态之“势”,是具体恒存的“常体”原则。二是,“因情立体,即体成势”之“势”,这种“势”是动态历程义,它是在创作过程中经由“文心”的择定,才会产生的“势”,所以作者在创作时才必须先做“定势”的功夫。
因此本文从“文体通变观”的诠释观点,重新反思刘勰在阐述主观“文心”与《定势》之关系时,无论是从作者“文心”之创变,或是从文体之“定势”的规范,都不能忽略两者之间所存在的“通变性”依存关系。尤其是“文心”之“定”的问题最为关键。可见作者“文心”之“意识结丛”中,“积学以储宝,酌理以富才,研阅以穷照,驯致以绎辞”的养心功夫,也是主观“文心”能否“通晓变化”、“会通适变”的“博一”关键。因为唯有作者“文心”能“并总群势”“兼解俱通”“随时适用”“模经为式”“效骚命篇”“循体成势”“随变立功”,以使“文势”能在谋篇与驭文中实现其文体价值。此乃主观“文心”与客观“文势”之间,主客辩证的通变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