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宏观审慎视角的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研究
2018-11-12张家臻
张家臻 刘 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北京 100029)
2008年以后爆发的金融危机使得“系统性风险”及其管控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国虽然并未直接爆发类似的系统性风险,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这种系统性风险的传染和影响,给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中国在2013年6月的“钱荒”事件和2015年的“股灾”事件也充分暴露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痛定思痛,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到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所具有的全局性重要意义,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列为三大攻坚战的首位,并将此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本文聚焦于中国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度量与防范,围绕系统性风险的界定和成因、系统性风险的度量方法和系统性风险的宏观审慎监管,对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和评述,对此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以期为防控中国银行业系统性风险、保障金融市场安全提供有效路径。
一、系统性风险的定义和性质
关于系统性风险的定义,国内外学术界尚未达成广泛的共识。Kaufman(1995)将系统性风险视为宏观金融市场未预料到的损失,这种损失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资金的优化配置。 Kupiec(2004)认为系统性风险会引起金融系统的剧烈动荡,表现为资产价格异动、市场流动性枯竭和破产倒闭风险上升。 Chan(2005)指出系统性风险来源于市场内部的风险的积累,由于金融机构间高度的关联性,一家金融机构的失败会对市场造成冲击,超过一定水平就会爆发危机。 包全永(2005)从狭义和广义两个维度界定了系统性风险,其中狭义的系统性风险强调风险由局部向整体传染的特质,而广义的系统性风险泛指金融系统崩溃的结果。 IMF(2009)从宏观审慎的视角对系统性风险进行阐述,认为系统性风险是对金融稳定性产生威胁的风险,这种威胁会对金融系统的绝大部分运作造成损害,并给整个经济带来重大的负面影响。Eijffinger(2011)分析了危机对金融系统的冲击,认为系统性风险会导致金融市场关键领域的价值损失或信息丧失,风险和不确定性上升,并对实体经济产生一定的影响。朱元倩(2012)梳理相关文献,认为系统性风险是由某负面因素引起的金融失衡在金融系统的蔓延,并对实体经济造成严重的负面溢出效应。
尽管前人对系统性风险的定义不同,有些侧重于描述风险的传染,有些强调危机的破坏性,还有些指出系统性风险是金融市场的宏观风险等。鉴于上述观点的片面性,本文取百家之长,借鉴2008年金融危机的经验,将系统性风险定义为:因为经济冲击而引起的一家或某几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破产倒闭,或引起某一个金融市场发生剧烈的动荡,在金融机构系统或金融市场系统内部发生连锁传染,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最终导致整个金融机构系统或金融市场系统崩溃或剧烈动荡,并对实体经济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根据定义,系统性风险具有以下本质属性:
其一是全局性。与微观风险不同,系统性风险是宏观概念,研究对象不局限于某一家或几家金融机构倒闭、某一个金融市场的子市场剧烈动荡,而是整个金融机构系统或金融市场系统崩溃和强烈动荡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最终会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从而使金融系统到达触发金融危机的临界状态——再加上导火索即系统性事件(2008年雷曼兄弟倒闭)就足以爆发金融危机。因此,金融危机就是系统性风险显性化的最终形式。
其二是传染性。这是系统性风险区别于系统风险最主要的特征。系统性风险的本质是具有传染性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起初,系统性风险来自内外部冲击,引起系统重要性机构的经营困难,甚至倒闭,或者某个金融市场发生剧烈的动荡。然后,由于金融机构之间或不同金融市场之间的相互影响和联动性,局部损失会从一家或几家系统重要性机构蔓延到多家系统重要性机构,再到非系统重要性机构,或由一个金融市场传染扩散到其他金融市场,引发连锁反应,导致其他金融机构的倒闭潮或金融系统崩溃。
其三是复杂性。是指系统性风险的诱因是多样的,对于金融稳定的威胁可能来自系统内部,也有可能来自系统外部。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直接原因是系统重要性机构倒闭对世界市场的冲击,而长期低利率政策引发房地产泡沫和资产泡沫的过度积累,这是危机的根源。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始于国际资本对泰铢的炒作,其根本原因是泰国和一些亚洲国家的外汇政策不当。系统性风险的爆发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果金融开放的同时疏于金融监管,那么金融危机会不期而至。
其四是溢出性。系统性风险会产生强烈溢出效应,不仅使金融系统崩溃,还会对实体经济造成严重破坏。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而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命脉。系统性风险的危害绝不限于金融系统内部,而是会产生巨大的负面溢出效应,从而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实体经济。在系统性风险的背景下,整个金融系统的流动性短缺和支付危机会使实体经济严重失血、缺血;因流动性短缺和支付危机出现的高利率会使实体企业不堪重负而倒闭。2008年金融危机不仅给予全球金融市场重创,还造成世界范围的经济衰退,为各国敲响警钟。
综上所述,同微观风险不同,系统性风险是从国家宏观视角审视的具有全局性、传染性、复杂性和溢出性的风险。研究系统性风险要充分关注其作用机制,注重机构和市场间的联动性,并基于系统全局的视角,从而对系统性风险有全面认识。下面界定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因为经济冲击引起系统重要性银行破产,其损失在银行间产生连锁传染,使得其他银行破产,从而引起银行的倒闭潮和银行系统的崩溃,对其他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产生严重的负面溢出。此处银行之间风险传染的主要形式包括信贷渠道和支付渠道的直接传染,以及资产价格下跌渠道和信息渠道的间接传染。银行业对实体的溢出效应可以解释为:在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背景下,银行业由于去杠杆造成的信贷紧缩和流动性紧缺会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导致企业倒闭,银行为了规避风险会继续扩大同业规模,削减对实体的资金投放,导致实体经济雪上加霜。于是,银行爆发流动性危机就是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内部触发点。
二、系统性风险的成因
金融脆弱性理论是系统性风险成因的理论基础。 早期的研究主要有明斯基(1982)的“金融脆弱性假说”和克瑞格(1997)的“安全边界说”。其中明斯基从借款企业视角对信贷领域的金融脆弱性做出系统的阐述,认为在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中,信贷风险在繁荣期不断扩大累积,然后在萧条期释放,引起系统性风险。克瑞格的“安全边界说”是对明斯基理论的补充和拓展,克瑞格认为由于银行在市场中的比较优势或基于“摩根规则”决策,最终会降低“安全边界”,导致信用风险上升。
早期研究关注市场主体引起的金融脆弱性,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和表外业务的不断发展,对金融脆弱性的研究拓展至金融创新及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和防控,例如金融衍生品、影子银行业务、同业理财、交叉金融风险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识别等。基于此,本文对金融脆弱性的定义是:由于金融市场规则、金融结构以及金融创新等市场内部因素的失衡导致风险不断地积累,后引起金融系统崩溃,诱发金融危机的特性。
接下来聚焦银行系统,分析银行业爆发系统性风险的原因。总体上看,银行业系统性风险是金融失衡不断积累的结果,既有来自银行系统内部的原因,即内因,也有来自银行系统外部的原因,即外因。
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内因来自银行系统的脆弱性,具体表现为:一是商业银行的高杠杆经营。按照《巴塞尔协议III》的监管标准,即使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加上留存资本缓冲再加上逆周期资本缓冲,最高不超过13%,杠杆率也只有4%,容易产生代理问题,再加上政府对银行的隐性担保,促使银行有很强的动机过度承担风险。二是银行存贷款的期限结构高度错配。“借短放长”是商业银行资产负债业务的普遍特征,存贷款的期限错配使银行的资金流动性下降,银行因无法正常履行对外支付业务或满足新增业务的资金需求,引起流动性紧缺,在极端情况下,会造成银行的挤兑和清偿问题。三是金融衍生品的高杠杆率和过度金融创新。金融杠杆和金融创新的发展大幅度提高了金融交易的复杂性,并放大了金融机构的风险敞口,形成了高杠杆的、衍生又衍生的错综复杂的资金链条,一旦某一环节出现问题,会导致整个资金链的断裂和崩溃,引发严重的信用危机和支付危机。四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间资产负债头寸的强关联性。由于银行间高度相关性、依存性和联动性,一家银行的损失极易在系统中相互传染。特别地,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经营困难或倒闭会给银行系统造成沉重的打击,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五是影子银行的发展增加了银行系统的不稳定性,使得银行系统面对冲击时更加脆弱。由于影子银行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银行存贷款业务,且游离于表外,不受到严格的监管约束,所以,影子银行的繁荣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促进金融创新和金融改革,另一方面,通过表内资产表外化,转嫁风险的方式规避金融监管,不仅提升了自身的经营风险,而且深化了金融机构的关联性,扩大了金融系统的脆弱性。
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外因在于经济波动和政府干预。首先是实体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银行系统的冲击。根据系统性风险的定义,系统性风险的导火索是实体经济的外部冲击。银行系统与实体经济紧密相连,经济冲击首先来自实体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在宏观层面,实体经济运行是银行系统运行的外部环境,实体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必然会引起银行系统的波动;在微观层面,实体企业的负债头寸与银行的资产头寸相关联,实体企业因经济危机或经济衰退而出现财务经营条件恶化时,必然引起银行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恶化。因此,在经济危机或经济衰退时,企业债务违约会给银行系统带来严重的外部冲击,导致银行流动性紧缺,并迅速传染给银行系统,最终引起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爆发。
其次,政府的政策干预也被认为是对银行业系统的一种经济冲击。 周小川(2011)认为,错误监管、监管不足和过度监管都会造成金融系统的不稳定。从表面上看,政府干预有利于熨平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如果实现预期的政策目标,就会缓解实体经济周期性波动对银行业系统的冲击。但是,实体经济自发的调节规律并不会被政府的政策干预完全打破,经济周期性波动和失败的政策调控可能会打破银行系统的内部均衡,从而提高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爆发的可能性。
最后,银行业的顺周期经营是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关键因素。银行顺周期经营的表现是在经济上行期盲目扩张规模和过度的风险承担,导致信贷过度繁荣和资产泡沫的形成;在经济下行期为了保持利润主动或被动地去杠杆,导致信贷紧缩和流动性紧缺,加速风险传播蔓延。其中,信贷过度繁荣不仅在事前与系统性风险高度相关,而且系统性风险爆发后,会对经济产生强烈危害。Laeven(2012)认为,信贷过度繁荣是银行业系统性风险形成的重要原因,纵观历史上的银行业危机或者金融危机,虽然信贷繁荣的形式不同,但均为危机的主要驱动因素。银行业的顺周期性放大了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导致金融失衡,而金融失衡达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引发系统性风险。综上,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是在内外因共同驱使下金融脆弱性不断积累的结果。
三、系统性风险的度量方法
系统性风险的准确度量是实现金融稳定的重要保障。下文将从系统性风险的二维性质出发介绍系统性风险的度量模型,并对模型适用度和改进点做出评述,具体而言,分为时间维度和横截面两类度量模型。
(一)系统性风险时间维度的模型
时间维度模型通过经济指标的异动来识别金融压力事件,计算系统性风险爆发的概率。主要模型有金融预警系统法和金融压力指数法。
金融预警系统法(EWS)。基于历史经验,预测未来一段时间爆发系统性风险的概率,为监管当局提供预警。代表研究有Frankel and Rose(1996)的FR概率模型,分析货币失衡的影响因素,利用Probit回归做出货币危机的预期。此模型基于危机情景和历史数据测算再度爆发危机可能性,但对于未发生危机国家的适用性不足。综合指数法或金融压力指数法 (FSI)。筛选反映金融稳定性或金融压力的指标,基于降维赋权规则合成系统性风险综合指数。其特点是适用广泛,适合爆发或未爆发危机的国家。Cardarelli等人(2011)选取了银行市场、证券市场和外汇市场共7个指标,用等方差法合成了发达市场金融压力指数,识别出1980年以来17个发达国家共113个压力事件。陶玲、朱迎(2016)从中国外汇市场、债券市场、政府部门等7个部门选取变量,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合成CISFR指数;借助MS-VAR研究中国系统性风险的压力状态转移,建议监管当局相机抉择。
综上,系统性风险时间维度的模型利用金融脆弱性的影响因素来量化金融压力或系统性风险爆发的概率。此方法的优点是:①使用财务数据、资本市场数据和宏观经济数据等,覆盖面广。②基于事前研究,对爆发危机与否不作要求。此类方法的缺点是:①指标筛选主观化,特别对未爆发危机市场的研究。②国内多数文献忽略了机构间关联性,指标选取片面化。
(二)系统性风险横截面维度的模型
横截面维度模型旨在度量危机爆发后金融机构或金融系统的外溢性对风险传染的推动作用,包括矩阵网络法和ΔCoVaR模型。
矩阵网络法是早期度量风险传染的方法。矩阵法和网络模型分别从银行间同业渠道和支付结算渠道量化了风险传染对银行系统造成的冲击,得出银行规模和关联性是风险释放的重要条件。马君潞(2007)利用2003年中国同业数据,得出建设银行倒闭对系统冲击最大,支持了前人的结论。方意(2017)在传统的网络模型中引入了“去杠杆-抛售”机制,得出房地产债务和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违约为中国爆发系统性风险的潜在因素。矩阵网络法的优势是模型简易,能够直观显示风险的传导机制。其缺点是双边敞口由熵方法估计,存在测量误差。
条件在险价值 (ΔCoVaR)。由 Adrian和Brunnermeier提出,以自下而上的视角测算单个金融机构濒临财务困境对银行系统的冲击,筛选系统重要性机构。作者利用美国1986—2010年的数据计算ΔCoVaR,得出银行类金融机构在2008年的ΔCoVaR最高。王妍和陈守东(2014)利用极端分位数回归计算0.5%条件下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溢出,结论同样是银行类机构在极端条件的溢出最高。由此可知,银行系统的安全是金融体系平稳运行的关键。ΔCoVaR模型能够准确捕捉单个机构的系统性风险贡献。然而ΔCo-VaR的本质是条件分位数,不具备次可加性,无法线性求和得到总体系统性风险。
总体而言,横截面维度的模型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测度风险传染、识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主流方法。然而,它们依赖于系统性风险的爆发,对于未爆发危机的市场采用模拟冲击实验,其本质是对金融系统的压力测试,对系统性风险的成因缺乏论述,真实性有待商榷。
(三)系统性风险度量模型的评价和展望
金融危机以来,国内外学术界从宏观审慎的视角,深入分析系统性风险的时间维度和横截面维度的特性,构建多种系统性风险测度,为防范系统性风险提供了前瞻性建议。不过,整体上看,前人对系统性风险的度量存在下列问题:
第一,研究视角不全面。以往研究系统性风险测度多考虑单一的时间维度或横截面维度,采用忽略两者关联性的片面分析法。然而系统性风险的时间和横截面维度并不是相互独立的:首先,金融系统脆弱性与金融传染呈正相关,金融脆弱性是金融传染的前提条件;其次,金融传染的大小是对金融系统稳定性的反馈。时间和横截面维度组成了系统性风险完整的研究体系,时间维度是因,横截面维度是果,忽略其中一方仅会得出片面的结论。所以,需要将时间维度和横截面维度分析做好有机结合。
第二,缺乏模型比较。多种模型间由于假设条件和计量方法不同,会产生模型风险,导致差异化的结果。另外,由于市场条件的异质性,相同的模型对不同市场的适用性也会有显著差异。为此需要结合实际条件,将模型改进优化,并对各模型的优劣做出评价,进一步遴选出最优模型。国内的研究多数集中于构建某一系统性风险指标,对模型比较研究较少。
第三,系统性风险测度和监管的关联性薄弱。除了少数模型,多数忽略了监管因素,导致系统性风险的度量、系统重要性机构的识别与监管要求间缺乏必要的因果关系;特别对于政府监管和系统性风险二者的实证分析尚属空白,导致部分政策建议缺少必要理论支撑。为此建议,未来多研究政府监管与系统性风险的关联以验证监管有效性。
四、系统性风险的监管
系统性风险的监管需要宏观审慎政策。“宏观审慎”一词最早在1979年由库克委员会提出,指出政府应通过宏观审慎监管应对宏观经济问题。1986年,国际清算银行(BIS)在《国际银行业的创新活动》的调研报告中正式使用了“宏观审慎”字样,该报告指出监管部门应该充分意识到金融创新对金融稳定性的双向影响,维持两者的均衡,并采取“促进金融和支付体系安全和稳健”的宏观审慎政策。BIS初步提出了宏观审慎监管的目标,但政策工具还是局限于微观审慎的框架。IMF在1998年的报告中提到,宏观审慎政策是维护金融稳定性的政策工具,由此正式确立了宏观审慎政策的目标。从那以后,国内外学术界对“宏观审慎”的研究寥寥无几,直到2000年,国际清算银行的总裁Crockett在国际会议上再次提到“宏观审慎”的概念,强调了微观审慎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联系和区别,联系即两者的政策工具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异,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区别是微观审慎政策关心的是单个机构的安全,保障了小投资者的利益,而宏观审慎政策致力维持整个金融系统的均衡发展,降低金融摩擦和系统性成本。
2003年Borio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较为详尽地总结出微观审慎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的不同,即:微观审慎政策试图限制单个金融机构倒闭的频率和成本,其目的是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实现局部均衡;宏观审慎政策旨在限制系统性风险爆发的可能性,其目的是保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实现金融系统的一般均衡。另外,Borio还提出系统性风险的时间和横截面维度的概念:时间维度是指系统性风险在金融失衡中的积累,横截面维度是指系统性风险的传染。宏观审慎政策需要同时处理系统性风险两个维度的问题,针对前者,关键是要抑制金融系统的顺周期性;而对于后者,降低金融机构的关联性和共同风险敞口暴露是工作重点。
White(2004)对宏观审慎政策的范围进行了界定,认为狭义的宏观审慎政策特指以实现金融稳定性为目标的一类审慎政策,例如逆周期政策等;而广义的宏观审慎政策泛指一切在维持金融稳定、防控系统性风险中的政策组合,例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外汇政策等。广义的概念要求各监管部门提升政策协调、信息共享以及统筹规划。
此后,“宏观审慎”开始被广泛地用于研究从宏观视角的维持金融系统均衡的政策手段,其关注的重点历经了由新兴市场的过度信贷繁荣、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对监管套利的影响等,特别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系统重要性机构和影子银行的监管受到人们的重视。IMF(2009)指出,影子银行的膨胀是当前金融失衡重要的原因,呼吁各国监管当局应该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力度,做好信息披露并提高市场透明度。美联储(2009)建议发达国家加强对金融创新业务监管,包括金融衍生品、OTC和资产证券化等。2010年《巴塞尔协议III》的出台标志着宏观审慎视角下全球银行业监管框架的形成。《巴塞尔协议III》充分考虑了系统性风险两个维度的特征,针对金融危机暴露出金融监管的缺陷,不仅增添了杠杆率、流动性、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资产证券化风险和集中度风险等新的监管指标,还提高了部分基础指标的监管要求,并建议各国监管当局根据市场条件实行动态差异化的监管标准,例如,计提逆周期资本缓冲、对系统重要机构提出附加资本和流动性要求等。
国内的研究,周小川(2011)指出宏观审慎监管是随着市场变化不断发展与完善的,其根本目的是维护金融系统稳定,消除系统性风险的潜在威胁。系统性风险的防控重点是判断经济周期和识别系统重要性机构,排查关键领域的风险集中暴露,全面推进“逆周期宏观审慎管理制度”的构建。张建华(2011)通过总结梳理宏观审慎政策的理论,指出中国实施宏观审慎政策既要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又要切实立足于中国的基本国情,系统地评估各种工具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条件,明确政策目标,建立并完善系统性风险的事前预测和事后处置机制,从而设计出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框架。巴曙松(2014)认为,中国宏观审慎政策的实施需要与微观审慎政策、货币政策等相互协调,以中央银行为主体,构建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并加强各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协作,以便着实有效地防范系统性风险。
国内实践上,中国银监会在2012年6月颁布《管理办法》和后续一系列法规加强对银行业监管,总体上比《巴塞尔协议III》更为严格;中国人民银行也在2015年底将现有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逐年纳入新的监测指标,促进风险监控的全面覆盖,并于2017年7月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了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进一步提升了监管的前瞻性和调控的有效性。本文认为,监管当局在未来一段时期应该正确处理好宏观审慎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关系,在加快金融创新的同时,更加注重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一方面,金融创新必须从实体经济需要和实际出发,为实体经济服务,否则创新就会变成无本之木,甚至带来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金融创新还要避免重蹈国际金融危机的覆辙,这就要求宏观审慎政策的与时俱进。
五、总 结
中国银行业的平稳运营是中国防范系统性风险,实现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本文基于宏观审慎的视角,对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定义和成因、系统性风险的度量方法和系统性风险的监管进行深入分析,对相关研究成果做出了评价和展望。总体而言,虽然国内外学术界对系统性风险没有精准的定义,不过结合众人观点,可以将系统性风险视为宏观视角下对金融稳定性和实体经济产生威胁的风险,具备全局性、传染性、复杂性和溢出性的特点。研究系统性风险要关注系统性风险的两个维度,即时间维度和横截面维度:其中系统性风险的时间维度是指金融系统不稳定性的增长,系统性风险从中不断地积累;而横截面维度是溢出传染效应的负外部性对系统性风险的推动作用。时间和横截面维度分别对应事前和事后的研究思路。
事前分析指的是对系统性风险成因的研究,系统性风险的成因包括内因和外因:内因是银行系统内在的不稳定性或脆弱性,表现为高杠杆经营、资产负债的期限错配、机构间高度关联性、金融衍生品和金融创新的过度繁荣等因素导致银行业过度的风险承担;外因是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外部驱动因素,包括实体经济波动和政府政策干预的外部冲击。事后分析研究的是系统性风险的传染释放机制,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传染途径有信贷和支付渠道的直接传染,以及资产下跌和信息渠道的间接传染。
针对系统性风险的时间维度和横截面维度有两类度量方法,分别度量金融失衡和风险传染。本文介绍了多种系统性风险测度模型,详细地阐述每一种模型的优势和局限性,分析各模型的内在联系。建议后续研究要注重论证模型的适用性,结合市场条件改进,采用时间和横截面维度的多元视角,并将系统性风险的度量和监管实现有机结合。
金融危机的爆发使人们意识到了传统微观审慎政策的局限性,监管当局必须采取宏观审慎政策对系统性风险采取多层次和全方位的监管。迄今中国已经建立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导,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的监管调控框架,经济稳中向好,银行业平稳运营。不过,中国银行业还存在不少风险隐患,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深化,存贷款的净息差不断缩小,利润率下降,银行的生存发展受到挑战;此外,金融创新与交叉性金融业务的开展提升了金融杠杆,增强了金融机构间和金融市场间的联动性,放大了同业与混业的风险敞口,使得系统更加脆弱。因此,“强监管、严防控”依然是未来银行业监管的主旋律。为此,本文建议监管当局注重宏观审慎政策与货币政策、微观审慎政策等工具的搭配使用,各部门要统筹协调,相互合作;逐渐优化完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做好对关键领域的风险防范和处置;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助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去杠杆;规范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让金融业回归服务实体的本源;同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着实消除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