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眼
2018-11-08
离婚这件小事
本刊记者 邱苑婷
我是一个很爱跟人聊感情的人。每个人故事都不重样,但说起来,八卦时好奇的问题无外乎两个:你们怎么在一起的,你们怎么分开的。
由离婚冷静期引发的这个选题,是第二个问题的延伸集大成版,却总逃不掉回到第一个问题:人们当初选择在一起时,是什么阻碍了他们发现彼此的不合适?
我的私心是为自己的困惑寻找足够大的样本,试图从中窥探总结出一些规律或相对可靠的人生经验。像许多还没踏入婚姻家庭生活的年轻人一样,我们看情感专栏、言情小说与韩剧时,其实是想在里面找到自己——这个主人公似乎与我有类似的故事,后来他们怎样了?我会怎样?
“离婚冷静期”这几个字,之所以戳中许多人的神经,最深的恐惧大概也来自于类似的代入:如果有一天,来自国家强制力的“冷静”降临到自己身上,已然为下决心分开而痛苦的自己,是否会遭受多一层被干涉、被强制拖延的痛苦?
杞人忧天?可别忘了第一批90后已经离婚了。
讨论选题时,我和编辑们都非常自然地站在了反对者的立场上。我以为理所当然,在这个崇尚个人自由自主的现代社会,这当然会是社会大众的普遍想法。冷静期像来自强势家长的温柔一棒,表面再温情、再循循善诱,本质上依旧是对个体理性、智识与判断决策力的不信任。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生活在大城市的年轻人,接受并认同这个制度设计,简直是对自己的侮辱嘛。
直到我坐在马鞍山家事法庭的旁听席上,我才意识到——如同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后精英阶层重新审视美国社会、不得不承认和他们想法相悖的民众也有选票并且拥有胜过他们的力量一样——这种想法确实只属于一小撮幸运的知识分子,它过分理想以至于有些空中楼阁。我们当然希望人都是理性的,人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并承担后果——但法院,恰恰是最集中的让人见证不理性的场所,它的存在,也正是因为那些家庭内部冲突已经无法自行消化,被迫转向第三方求助。
这时候,我发现原来以为的爱情命题,已然变成了一个政治哲学问题:决策的基础,是建立在人性本善上,还是人性本恶上?我的采访对象是基层的法务人员,他们是终日与复杂人心过招的人,见识过太多撒泼无赖的他们会告诉你,或许不要太过相信人性。
可是,假若一个人不理性,第三方就有干涉其决定和感受的合理性了吗?家事审判改革,某种程度上是将公权之手伸向私人领域。对于私人生活,这只手能伸多长,界限应止于何处?
这一切不太容易被讨论得清楚,而这个专题只是在呈现一个简单的事实,生活于斯,就要面对這片土地上的现实。每对情侣在步入婚姻前,不妨好好聊一聊离婚。也许没有任何一段关系会抵达完美,但人可以做到的是保证最坏情况下的自己和对方,都拥有体面退场的基本素质。能在最糟糕的状况下保证性命安危,这看似是最底线的要求,然而,婚姻对大多数人的意义,本来不就是一张兜住底线的网吗?
但我打心底里觉得,结婚也好离婚也罢,人心是无法被制度所规范的。离婚不离婚,冷静不冷静,真的是本质上的问题吗?司法程序、社会程序上的那一本证,能直抵人心吗?法律程序上离婚了,心理上就能解脱吗,就不会再受到打扰吗?法律上夫妻关系存续,谁又知不是同床异梦?婚姻,是人面对这个世界的其中一面,也一定与他面对世界其他许多面的方式是一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家事审判改革与全人教育、全科医生、社区居家养老的探索殊途同归——
这不是制度的问题,是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