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企业科技创新积分 “激活”县域创新一池春水
2018-11-08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
文/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11月,张家港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采用指标量化的办法对企业创新行为按类打分,企业根据积分兑现创新资助。这项创新举措是张家港市在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上的一项探索与实践,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营造了良好的创新环境。
“科技创新积分管理的实施,是政府对企业创新扶持政策的一种整合,使我们企业更有‘获得感’。我们希望争取更多的积分,争取更多的资源,让企业不断加大在虾、蟹、鱼苗种开发培育上的投入,从而提高水产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张家港市鸿屹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2015年11月,张家港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采用指标量化的办法对企业创新行为按类打分,企业根据积分兑现创新资助。这项创新举措实质是张家港市在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上的一项探索与实践,符合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导向,正在释放推动张家港企业科技创新的“大能量”。而企业作为县域创新的主体,激发企业创新热情,也就激活了县域创新一池春水。
初衷:优化政府管理 激发企业创新热情
如何构建引领创新、支持创新、鼓励创新的科技体制,是科技创新的关键。张家港实施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的初衷,主要想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解决政府资源重复投放的问题。
在积分政策实施前,张家港市在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奖励方面,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人才办、人社局等部门以及各区镇“各有一套”,“五根指头”往往无法形成“一个拳头”的合力,通过积分管理的制度创新,把原本分散的政策扶持统一转化为“积分红利”,有利于各条线、各板块的创新资源“化零为整”集中用在刀刃上,进而撬动全社会创新投入,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激励作用和市场配置各类创新要素的导向作用。
二是激活企业热情,解决企业创新意识不足的问题。
在科技创新积分管理中,企业根据当年度新申请、授权的专利、新获得的高新技术产品等获得相应积分,兑现相应奖励。以各类科技活动直接作为经费奖补的依据,有力保证了扶持资金向创新需求旺盛、创新能力潜力突出的企业倾斜。另外,通过积分排名、先进表彰等工作措施,企业可以清楚的摸清自身科技创新的现状以及在全市科技创新的地位,明确下一步科技创新的重点和方向,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科技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提高服务效率,解决政策兑现多头奔忙的问题。
在积分政策实施前,职能部门“各自为政”,企业享受不同部门、不同科室之间的各类扶持政策,需要多次往返对接、递交相关材料,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积分管理的实施,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归并了多类奖补资金的申请流程和申报材料。同时,也加快构建了统筹协调、职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运行机制。
四是优化创新环境,解决科技创新有奖无惩的问题。
在积分政策实施前,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不符合部门要求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受职能限制,部门缺乏切实可行的惩罚措施。积分管理办法坚持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对因违法生产导致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影响环保事件及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因科技创新管理工作不符合相关部门要求及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受到处罚的企业,实行严格的扣分处理。
做法:制定细则 按照积分获取奖励
2015年11月,张家港市政府出台了《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办法》及《计分标准》,从政策背景、管理对象、管理机构、审核评分、结果应用及监督检查六个方面对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明确了具体要求。
一是成立积分管理机构。明确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人才办、监察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各镇(区)经济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工作。
二是制定积分实施规则。积分管理对象为注册在张家港并运行满一年的企业,采用企业全年申报、部门随报随核、领导小组年底一次性审核并排名的方式。企业科技创新总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分包括研发机构积分、知识产权积分、新产品积分;附加分包括各级各类科技创新项目、科技奖励、创新人才、成果转化等积分,扣减分包括安全生产、环保、知识产权侵犯等积分。
三是落实积分结果应用。根据年度企业科技创新积分,企业可按照每分2000元标准获得资助资金;每满50分可为企业内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人才安居房;市政府每年对年度积分排名前列的企业进行荣誉表彰。
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每年对《计分标准》进行相应调整,总体导向可概括为“三个转变”:
一是从“看牌子”向“看成效”转变。以“研发机构积分”为例,在保留新建研发机构积分的基础上,新增研发机构运行积分,根据运行绩效给予相应积分,以此鼓励加大投入,加快建设,促进科技研发落地生效。
二是从“普惠制”向“精准扶持”转变。逐步取消了部分普惠性积分,并设定当年度积分兑现最低标准。一方面引导企业重视科技创新,保证科技创新工作的延续性;另一方面化零为整,集中科技创新经费,实现资金扶优扶强。
三是从“工业企业”向“所有法人企业”转变。进一步扩大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的覆盖范围,将服务业企业科技创新相关项目纳入积分管理,实现积分政策法人企业全覆盖。
成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形成创新环境
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实现了创新政策“一本通”、财政扶持“一账清”、企业创新“一张表”,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激发了企业的创新热情,在全社会形成了奖惩分明的创新环境。三年来,张家港市共有3182家次企业获得财政创新积分资助合计2.47亿元;共有87名人才因所在企业积分“达标”购买了“人才房”;共有22家次企业被市政府授予“科技创新积分标兵企业”荣誉称号;全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总量年均增长10.30%。
一是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积分管理将原先涉及发改、经信、科技、人才等多部门的扶持政策进行了整合,共归并相关政策12个,项目117个,政府扶持资金的总量没有大幅增加,但是企业的感受度显著增强。以江苏永钢集团为例,2017年度积分889.7分,按照一分2000元的标准可得到扶持资金177.94万元,按照积分管理办法实行前的政策标准和方法,涉及企业下属子公司7个,需要对接4个部门12个科室,而且办理流程不统一、办理批次不固定、办理时限不确定,有的项目扶持资金只有几百元钱,企业为了领取资金需要跑多个部门。而现在企业只需通过积分管理网上信息平台,向一个部门进行申报,扶持资金直接打入企业账户,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二是激发了企业科技创新的热情。实行积分管理后,企业只要按照积分管理一个文件将年度创新行为对号入座,在网上进行申报,就可根据积分享受资金扶持、购买人才房和荣誉表彰等优惠政策。政策实行后,全市出现了“大企业看排名、小企业看分数”的热烈氛围,许多企业对照标准,及时调整年度工作计划,加大了对科技人才项目、研发机构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如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度得分353分,排名单个企业第12位;排名公布后,企业将在外地的研发项目转到张家港总部,同时加大了人才引进和专利工作力度, 2016年“超清高亮裸眼3D立体显示用液晶光学模组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被列入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以797.2的高分跃居积分排名第一名;2017年度企业更是以1491.6分、领先第二名602分的巨大优势蝉联积分榜首。经统计,2017年度苏州市级以上企业称号、新产品、张家港市级以上科技人才项目三个方面的企业创新积分分别增长了70.5%、42.1%和14.5%。
1.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沙洲湖科创园
2. 积分标兵企业在“张家港市科技人才活动周”开幕式上接受表彰
三是形成了奖惩分明的创新环境。管理办法除了积分奖励,还设置了处罚规定。对因违法生产导致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影响环保事件及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因科技创新管理工作不符合相关部门要求及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受到处罚的企业,实行严格的扣分处理。企业科技创新积分实行有奖有惩的动态管理,引导企业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激励了先进、鞭策了后进,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创新生态系统。三年来,累计有38家企业因不符合科技创新管理而扣分,有22家单位的总积分被清零。
据了解,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出台以来,张家港市坚持以建设创新型县(市)为抓手,始终对标“八大任务”,突出企业“获得感”,在做好积分管理的同时,还制定出台了《张家港市创新驱动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细则》《张家港市产学研预研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原创性、突破性的扶持政策,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了重视创新、尊重创新的浓厚氛围。截至2017年底,张家港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393家;当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额达到8.08亿元,全市大中型及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100%。
下一步,张家港市将根据产业发展重点和科技创新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积分管理办法及计分标准,确保最大程度地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特别是针对“人才”和“融资”两大制约科技企业发展的“瓶颈”,张家港市政府相关部门将探索加强对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的结果运用,对积分排名前列的企业在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融资信贷等方面进行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