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家委会作用,建设和谐班集体
2018-11-07王红霞
王红霞
《中小学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指出:“家庭是学校重要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由此可以知道教育并不仅仅是学校、教师的事,应紧密联系家长、社会的力量,构建完善的教育网络体系,共同助力孩子成长。
多年的工作经验也让我认识到良好的班集体建设仅仅依靠老师是不够的,还需要家长的鼎力支持。因此通过建立班级家委会可以加强学校、老师、家长之间的两两沟通,在班级文化建设、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几年,我校着力班级家委会建设,让家长真正参与到班级、学校的活动中,关心孩子所在的班级,关爱班级所有的孩子,推动班级整体工作更上一层楼。下面,结合平时的工作实践来谈谈自己的一些做法和体会。
一、精选人才,科学组建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家委会是班级家长群体的核心组织,成员必须有一定的威望、号召力、组织力、热心参与班级活动,并能带动其他家长一起参与班级活动。每当班主任重新接管一个新班级时,对班级学生的性格、学习程度以及家庭背景和家长性格都不太了解。因此这时候组建家委会是不明智的。应进行细致观察,多和家长交流,做到心中有数,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利用班级微信群或QQ群,组织家长学习《家委会工作职责》,并向所有学生家长发出邀请,对于主动报名参加的家长致以诚挚的感谢。客观条件上由于是新组建的班级,孩子与孩子之间不是十分熟悉,家长与家长之间也不是十分熟悉,因此就需要班主任发挥自己的观察力,通过短时间对家长的了解,选择合适的家长进行沟通,然后再进行几轮沟通,由全体家长选举出家委会主任、副主任等职务,构建家委会组织框架。等到一学期家长之间熟悉后可以进行换届选举,让更合适的人选身兼要职。
二、树立形象,强化责任
班级家委会组建成功后,班主任要把家委会推到台前,在各种场合下树立家委会的形象,明确他们在班级中的地位,使他们真正成为班级的主人,并以其自身的魅力与能量参与班级工作的各个方面。为使家委会的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班主任要加强和家委会的沟通,及时召开会议,会议先由班主任组织,逐步放手由主任或委员轮流主持召开
三、审时度势,发挥作用
1.当好“领头雁”——创新家教模式
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没有家庭教育的学校教育和没有学校教育的家庭教育都不可能完成培养人这样一个极其细微的任务。”由这句话我们可以得出,孩子的健康成長离不开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他们是相辅相成的。俗话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只有父母严格要求自己,为孩子树立榜样才能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我班家委会成员之一——李××的妈妈是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我主动与她交谈,希望她发挥自身优势,为班上家长科学育儿方面答疑解惑,她欣然接受任务,主动推荐优秀家教文章供家长阅读,有时发表自己的点滴感悟,家长们也经常把育儿过程中的困惑发到群内,向她求助,她总会耐心解答,潜移默化中提升了家长的育儿水平。因为是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年龄段的孩子,所以家长们在群内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教育话题可以聊,彼此互动,参与热情高涨,大大提高了家庭教育水平。作为分管学校德育的我,也经常参与其中,起到调控作用。
2.当好“调解员”——化解家校矛盾
家委会由于是家长们共同推选出来的,因此不代表学校,不代表老师,代表家长们的利益和态度,因此在家校沟通方面起到了纽带作用。通过家委会这个纽带可以传递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建议,还可以帮助学校解答家长对学校教育的疑虑,消除家校之间的矛盾。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也越来越看重,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让孩子享受“精英”教育。然而,由于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不了解不熟悉,不懂教育规律,导致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多。这种情况下,学校可以通过家委会来处理家校之间矛盾,让家委会来当“调解员”。
如:有的家长可能对某科老师的工作处理方式有异议,一方面不好意思直接同教师提,一方面又怕孩子受委屈,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这时可以充分利用家委会的作用,由家委会共同了解情况,然后进行说服工作的开展,这样会更加得当。
四、适时总结,表彰先进
家委会成员都是有爱心的家长,他们放弃休息时间,不计报酬,默默地投入到班级活动中,作为学校要心存感激。一学期工作下来,各个班级要对家委会活动进行总结,不断推动家委会活动健康持续地开展,并建立评价表彰机制,进一步激发家长的工作热情,带动更多家长投入班级活动中。只有家校拧成一股教育合力的绳,才能引领孩子不断前进与发展。
现如今的教育是开放的,不再是闭塞的。因此在实际教学中需要通过有效的途径实施家校共育。通过本文的相关阐述,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家委会的作用,让其成为推进和谐班集体建设的有效途径。家长资源是个宝库,而我所做的只是冰山一角。密切与家长的交流、合作,让家委会(班级管理的后盾)发挥更强的作用,建设和谐班集体。
参考文献:
[1]余慧珍,韩利平.家园共育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教育导刊(下半月),2011(11).
[2]赵锋.用制度保障家委会的责权利 嘉定区域推进家委会工作的思考[J].上海教育,2012(1).
编辑 李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