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护航公益诉讼有序开展
2018-11-06高丹雅
浙江人大 2018年6期
高丹雅
近日,玉环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支持市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
意见要求,行政机关要支持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自觉主动接受检察监督,对检察院提出的书面检察建议,被建议机关要切实整改并限期书面答复。同时,法院、行政机关和检察院要建立联系会议和信息共享机制,畅通监督工作渠道。行政机关在发现或办理可能涉及重大的公益诉讼案件时,要主动邀请检察院提前介入。
今后,玉环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询问、视察、听取專项报告等形式,对行政机关接受和配合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及市检察院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并将行政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情况作为玉环市人大常委会对部门工作评议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