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箍咒”能治住“培训热”吗
2018-11-06
从四个方面入手治理“培训热”
王一涛(教育学博士)
为什么说这次治理培训机构的力度堪称“史上最严”?
首先,对在职教师的管控力度增强。培训机构禁止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在职教师一旦违规,将被取消教师资格。这一规则有望杜绝在职中小学教师成为机构“名师”的现象。
其次,在规范培训行为方面,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留作业、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这就意味着:培训机构要么租赁更大面积的力学场地,要么减少同一时间培训学生的数量;而且,教学内容、难度受到限制,通过举办竞赛进行品牌宣传、吸引生源的模式有望终止;家长也不用担心预支一年的学费、结果结构“跑路”等情况了。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教育部门要和金融部门合作,对学杂费账务、账户余额、大额资金流动等加强监管。由此看来,未来培训机构不但收钱受限,花钱也受限。
第三,《意见》对中小学校提出了要求: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开足、开齐、开好每门课程,杜绝中小学教师“非零起点教学”,对中小学教师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严肃处理。
最后,在监督管理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并及时更新;对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则列入黑名单,并将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了黑名单,家长们和学生们在报名培训机构前,又多了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
规范培训机构并不能治住“培训热”
夏玉芹(助理研究员)
规范培训机构经营与治理“培训热”并非一回事。不少人对规范培训机构经营从而让“培训热”降温寄予厚望,恐怕这种愿望会落空。
规范培训机构经营,治理培训I机构的提前教学、超纲教学,只会部分影响培训需求,但家长焦虑的来源并非机构的提前教学,而是对学生的评价体系依然不够科学、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依然不够充分。
2018年以来,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一轮又一轮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已经初见成效。但应当看到,校外培训热仍没有真正“退烧”,原因是多方面的:
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令基础教育严重应试化、竞技化,为提高应试竞技能力,很多家长就希望孩子多学、早学。虽然学校教育一直在推进减负,但教育评价体系不变,结果校内减负、校外增負,一所学校中就连成绩最好的学生都在校外培训机构补课,其他学生会淡定地不去培训机构吗?
当学校教育不能满足家长和学生的需求,就会催生校外培训市场。学生越是能够通过校外培训获得应试技能、占据优质教育资源分配的有利位置,就越会丧失对学校教育的信任,而对正规学校教育的焦虑反过来又会加速校外培训的竞争。
所以,要让“培训热”降温,必须从源头解决家长和学生的需求和焦虑。在现阶段,就应该多强调学校教育的责任。令人高兴的是,在这一轮针对校外培训的新政中,已经有了理性治理的态度——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同时,明确要求提高中小学育人能力、提升教学质量、严明入学纪律以及做好课后服务。
总之,规范教育培训业的经营对于给“培训热”降温有帮助,但只有通过改革中高考制度以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只有让学校教育承担本应该承担的责任,提高教育质量,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才能把家长对培训的需求降下来,才能真正为学生减负。
不赞成提高门槛的治理思路
熊丙奇(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培训行业的不规范源于两个机制失灵,一是监管机制失灵,二是市场机制失灵。
监管机制失灵:培训机构没有合法资质,却很难取缔。根据各地对培训机构的排摸显示,具有合法资质的培训机构只有一成左右,大多无照无证。
市场机制失灵:本来,培训机构是面向市场、靠竞争获得生存的机构,如果没有旺盛需求,培训机构自然就会消亡。但现在劣质的培训机构大量存在,这说明市场机制失灵,失灵的原因是家长不送孩子去这家培训机构就会送孩子去那家培训机构。培训行业呈现卖方市场特征,而只有在供给充分的情况下,才能让市场机制有效。
对此,治理的方案有两种。常见的做法是严格执行原来的准入标准,取缔所有无证无照的机构,并要求有照无证机构不能超出营业执照许可范围开展培训业务。
按照这种治理思路,其结果是可以预见的:一方面,由于有资质的合法培训机构少,在关停无证无照机构之后,这些机构将在培训市场中居垄断地位,导致培训价格飙升;另一方面,当正规培训机构价格过高,家长和学生的培训需求难以满足时,低价的不正规培训机构又会卷土重来。
这也是为什么在严格取缔无证无照机构的地方,各地有照有证的培训机构都出现了价格飙升的问题,家长的培训支出反而增加。与此同时,那些别取缔的培训机构很快会重出江湖。
要治理培训乱象,必须调整监管思路。我认为,从市场竞争角度出发,反而应该降低准入门槛以增加教育培训供给。尊重培训机构的经营属性,在完善监管的同时,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促进培训机构规范经营,提高治理。
为推进教育评价体系改革赢得时间
姚金菊(大学教授)
全面推进教育评价体系改革尚需时日,而现在已经形成并日益强大的校外培训市场,整治迫在眉睫。
需求产生市场,市场会固化需求。如果日益强大的校外培训市场不断自我强化,只会进一步加大改革阻力。
这一轮新政虽不能从根源上解决培训机构存在的魔咒,但在现阶段不失为一种次优选择。毕竟,根治“培训热”需要打组合拳,通过在校外培训机构的利益链上设定“枷锁”,至少一定程度上能延缓甚至阻止以教育产业牟利的利益集团的自我强化,为推进教育评价体系改革赢得更多时间。
目前的教育评价体系问题很多:评价的对象比较狭窄,尽管提出了德、智、体、美等诸方面的评价要求,但升学竞争引发了强烈的功利导向,学校和家长都并非真正在意学生的全面发展;评价结果的呈现比较单一,即使以分数呈现,对其背后应该发掘并可供学生教师甚至家长更有针对性地改进的因素也没有反映出来;评价的主体比较单一,社会参与不够、参与渠道不完善。
理想状况下,学生有更大学习自主权,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任教教师有一定的评价权力,可以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进行教学;学校也有一定的评价权,可以依据自己对教育的独特理解和自身条件办出有特色的学校;不同高校能根据自己对学生的专业要求招生,建立多元、自主、开放、透明的教育评价体系。在这样的体系里,没有单一标准的知识学习需求,为提高考试分数而速生的培训机构也就没有市场,自然也就没有生存空间了。
万宏蕾/采访整理 刘章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