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真的假文凭”变成废纸
2018-11-05梁建强
梁建强
因违规办学,南开大学EMBA近日被撤销招生资格,再次引发公众对一些大学颁发不合格文凭的关注与讨论。在看到对高校动真格的同时,大家也在呼吁,要让“真的假文凭”变成废纸一张。
来自中央巡视组的调查显示,为拓展生源和增加办学收益,南开大学违规与第三方合作办学,存在利益输送。同时,在前置学历审核时把关不严,严重违反招生政策,仅2001年后取得前置学历的1320人中,就有225人的前置学历并未完成认证。
长期以来,类似问题司空见惯。部分高校逐利倾向严重,以收取高额学费为目的,以攀附权贵为能事,对特定对象降低标准,导致学位授予管理十分混乱。而一些官员、企业老板等则通过各种手段,从高校甚至一流名校获得文凭,成功为自己“镀金”。社会上,以合作办学单位、自学考试学校、学员为节点形成的“灰色利益链”,借助异地办学、协助专升本、“先上车后买票”等方式长期存在。
经由此种方式所授予的文凭,在法律上并非假文凭,而实际上,是不合格的“注水文凭”,被老百姓称为“真的假文凭”。一些学员,未通过考试等程序,甚至未参与相关专业学习,只是倚仗权力、金钱能量,就轻松获得博士、硕士文凭,并借此受益。校方与不合格学员“各取所需”,是严重的“文凭腐败”,直接损害教育公平。
值得警惕的是,在一些高校東窗事发后,校方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但对于已经颁发出去的文凭,却无具体、有针对性的处理办法,不了了之。这些“真的假文凭”,依旧为一些人的教育履历“增光添彩”,充当升职加薪的“敲门砖”。
发放“真的假文凭”,本质上是一种造假行为,如若放任,只会令社会公平正义蒙羞。对于高校而言,把好准入、过程、考核三关,才能更好地端正高等教育的办学方向,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对于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司法机关而言,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规章,让“踩红线”者付出代价,不仅要追究校方的责任,还要彻底注销发放出去的不合格文凭并计入个人信用档案。
(摘自《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