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防治对策初探
2018-11-05陈祥
陈 祥
(咸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湖北 咸宁 437100)
1 引言
咸宁市是湖北省南大门,辖6个县市区,即咸安区、赤壁市、嘉鱼县、通城县、通山县、崇阳县,地跨东经113°32′~114°58′,北纬29°02′~30°19′,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属江汉平原向江南丘陵过渡地带,地势南高北低,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平原次之,南部为幕埠山,海拔600 m以上,中部为500 m以下的丘陵,北部为平原,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主导风向夏季为东南风,冬季为西北风。国土面积9861 km2,人口为304万人,2017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1234.86亿元。
2 空气质量现状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经历了“五日法”手工监测,20世纪初的自动采样手工分析的半自动监测,再到目前的24 h连续自动监测,监测项目由TSP、SO2、NOX三参数,发展到PM10、PM2.5、SO2、NOX、CO、O3六参数,监测项目更全,自动化程度更高,监测数据更能全面、客观反映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环保部确定的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方案,咸宁市城区从2015年正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新标准开展监测,监测点位分别为发改委、长江产业园、咸安区政府和潜山森林公园,其中潜山森林公园站点为对照点,其他3个为城市空气质量评价点。
2.1 2015年空气质量状况
2015年,咸宁城区有效监测天数为365 d,其中优41 d,良206 d,轻度污染103 d,中度污染11 d,重度污染4 d,优良天数比例为67.7%。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位百分位数值、PM2.5年均浓度值分别为12 μg/m3、22 μg/m3、90 μg/m3、173 μg/m3、55 μg/m3,一氧化碳第95位百分位数值为2.0 mg/m3。出现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有324 d,其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有71 d,占比21.9%,为细颗粒物(PM2.5)的有138 d,占比42.6%,为臭氧(O3)的有115 d,占比35.5%。
2.2 2016年空气质量状况
2016年,咸宁城区有效监测天数为366 d,其中优69 d,良209 d,轻度污染85 d,中度污染3 d,优良天数比例为76.0%。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位百分位数值、PM2.5年均浓度值分别为8 μg/m3、19 μg/m3、77 μg/m3、158 μg/m3、48 μg/m3,一氧化碳第95位百分位数值为1.4 mg/m3。出现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有297 d,其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有52 d,占比17.5%,为细颗粒物(PM2.5)的有128 d,占比43.1%,为臭氧(O3)的有117 d,占比39.4%。
2.3 2017年空气质量状况
2017年,咸宁城区有效监测天数为365 d,其中优76 d,良211 d,轻度污染66 d,中度污染7 d,重度污染5 d,优良天数比例为78.6%。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O3日最大8 h平均第90位百分位数值、PM2.5年均浓度值分别为7 μg/m3、18 μg/m3、64 μg/m3、156 μg/m3、47 μg/m3,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值为1.6 mg/m3。出现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有289 d,其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有25 d,占比8.7%,为细颗粒物(PM2.5)的有147 d,占比50.9%,为臭氧(O3)的有117 d,占比40.5%。
3 主要污染物变化情况分析
3.1 空气质量级别占比趋势分析
近3年来,咸宁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在逐年增加,空气污染天数在逐年下降,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从2015年的41 d到2017年的76 d,上升比例为85.4%;良的天数从2015年的206 d到2017年的211 d,上升比例为2.4%;空气质量污染天数从2015年的118 d下降至2017年的78 d,下降比例为33.9%(表1,图1~图3)。
表1 2015~2017年咸宁城区空气质量级别天数汇总 d
图1 2015年咸宁城区空气质量级别分布
图2 2016年咸宁城区空气质量级别分布
3.2 首要污染物占比趋势分析
近3年咸宁城区首要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PM10和PM2.5)和臭氧,通过对比出现首要污染物天数占比情况可知,随着城区大气治理措施的不断推进,对较大颗粒物的治理成效显著,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比从2015年的21.9%下降到2017年的8.7%。与此同时,对细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主要是O3)的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PM2.5出现首要污染物天数占比从2015年度额42.6%上升至2017年的50.9%,而臭氧出现首要污染物天数占比从2015年度额35.5%上升至2017年的40.5%(图4)。
图3 2017年咸宁城区空气质量级别分布
3.3 主要污染物变化趋势分析
3.3.1 颗粒物
分别统计2015~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月均值浓度,通过对比各月浓度值,可以看出每年的1月、2月、12月空气中颗粒物浓度值最高,主要是由于秋冬季节静稳天气频发,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同时秋冬季节咸宁城区的主导风向为西北风,冬季空气干燥易卷起扬尘、北方沙尘天气及供暖外来污染物迁移南下影响较大;5月和10月受秸秆焚烧的影响,当月颗粒物浓度值会有小幅度的上升(图5、图6)。
图4 2015~2017年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天数占比
图5 2015~2017年PM10月均浓度值变化趋势
图6 2015~2017年PM2.5月均浓度值变化趋势
3.3.2 臭氧
通过统计分析近3年臭氧月均值浓度情况,每年4月、5月、8月、9月、10月臭氧浓度值相对较高,主要是因为臭氧是一种二次污染物,需要在强日照及高气温的条件下由臭氧的前体物(主要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咸宁城区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每年的4~10月份气温逐渐上升,太阳光照逐渐增强,导致每天从早上10时至下午5时臭氧浓度值处于较高浓度水平,6月及7月受梅雨季节及南向气流的影响,相对太阳光照时间较短,污染物扩散条件好导致臭氧浓度略有降低(图7)。
图7 2015~2017年O3月均浓度值变化趋势
4 大气污染防治对策研究
通过3年的空气质量趋势分析,2015~2017年,虽然空气质量整体趋势是越来越好,优良天气比例不断提高,但是PM2.5出现首要污染物天数占比从2015年的42.6%上升至2017年的50.9%,而臭氧出现首要污染物天数占比从2015年的35.5%上升至2017年的40.5%,大气污染物成分在悄悄发生变化,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问题不再单单是PM10,PM2.5和O3逐渐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大气污染防治的难度越来越大,压力越来越大。
4.1 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施工扬尘监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减少道路扬尘污染。二是加强工业堆场管理。原料堆场严禁露天堆放,要封闭储存,建设防风抑尘设施。三是加强石材加工行业监管。咸宁城区石材加工点比较多,大多属于作坊式生产,厂房、设备简陋,基本无任何环保治理设施和措施,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立即停产整顿,对“小散乱污”且达标无望的企业一律责令关停。
4.2 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挥发性有机物是PM2.5和O3的重要前体污染物,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对表面喷涂、包装印刷、机械加工、医药化工等行业进行大排查和综合整治,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二是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三是加强汽车4S店和干洗行业、沥青搅拌站等排放源全面清查和规范整治;四是开展餐饮业油烟排放整治,规模以上经营场所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同时加强对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的监管。
4.3 开展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大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淘汰,推进黄标车、大货车在城区主要路段限行;二是环保部门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线的监管,推进汽车尾气治理,保证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三是商务部门继续推进加油站、油库的油气回收和油品的升级换代。
4.4 加强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构建先进的监测网络和技术人才队伍,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二是建设环境空气移动监控系统,及时、快捷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污染来源;三是建设建筑施工工地、主要交通干道等扬尘自动监控系统,实时在线监管扬尘污染。四是开展PM2.5、O3的形成机理、来源分析、迁移规律等研究,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4.5 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一是强化对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情况的监督跟踪和评估考核,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年度考核,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二是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纪检和组织部门应按照《咸宁市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咸宁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等规定,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