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万元“王老吉”商标转让纠纷案二审落锤
2018-11-02
中国知识产权 2018年10期
9月12日消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香港企业同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商标转让合同违约糾纷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令驳回同兴药业全部诉讼请求。至此,标的额达4000余万元的绿盒“王老吉”商标转让纠纷案,以同兴药业二审败诉暂告一段落。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就该案查明的事实而言,广药集团与王老吉药业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即便广药集团将“王老吉”商标许可给第三人使用构成违约,同兴药业因其并非合同相对方,无权请求广药集团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