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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基础坚实 细化任务艰巨

2018-11-02上海市质协用户评价中心

上海人大月刊 2018年10期
关键词:被访者名称分类

为了充分了解市民的看法,使得下一步立法工作中一些制度设计更贴近民意,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立法问卷调查,并由第三方机构上海市质协用户评价中心完成了调查问卷的录入和数据分析工作。

本次调查自6月份开始至7月上旬结束,主要采用微信端网上调查和代表下社区开展问卷调查。其中,微信端调查主要面向普通居民群众,代表下社区的问卷调查除了了解居民意见外,人大代表自身也会进行评价。

本次调查共计获取有效样本16166份。微信端调查样本3009份;代表下社区获取有效样本13157份。(其中,居民卷11070份,代表卷2087份。)

主要结论

●公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必要性高度认可

本次调查中,各项关于垃圾分类的正面看法支持率均超过了三分之二。特别是“每个居民都是垃圾的产生主体,开展垃圾分类是居民应尽的义务”的支持率到达了85.1%。其次,有75.2%的被访者认为“垃圾分类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必由之路”;认为“垃圾分类是减少环境污染、破解垃圾围城问题的必然选择”的也达到了74.9%。表明公众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必要性高度认可。

●垃圾分类细则的宣传教育仍需加强

从本次调查数据来看,公众对于目前生活垃圾的分类名称接受度较高,认可率达到了75.6%。但公众对于垃圾分类内涵和外延界定不甚了解,仅有38.0%的被访者表示清楚每一类垃圾的区分方式。

在这方面日本及许多发达国家的做法值得借鉴。日本垃圾分类的两大特点为:一是分类精细。大的分类有可燃物、不可燃物、资源类、粗大垃圾,这几类再细分为若干子项目,每个子项目又可细分。如:口红属可燃物,但用完的口红管属小金属物;水壶属金属物,但12英寸以下属小金属物,12英寸以上则属大废弃物等等。长期的教育与宣传使得日本居民对于垃圾分类规则相当清晰,为后续的资源回收和再利用提供了基础保障。二是管理到位。外国人到日本后,往往就会领到当地有关扔垃圾的规定。入住出租房时,房东会在交钥匙的同时一并交予扔垃圾规定。有的行政区年底会给居民送上来年的日历,上面一些日期上标有黄、绿、蓝等颜色,下方说明每种颜色代表哪天可以扔何种垃圾。在这样的氛围下,即使是外来人员也会很快习惯垃圾分类规则。

●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已具备坚实的民意基础

从本次调查的数据来看,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已经具备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一方面,82.8%的被访者认为应该对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进行强制规定,特别是针对有害垃圾和湿垃圾,进行强制分类的呼声较高。另一方面,从源头控制垃圾产生的角度出发,从相关行业着手立法减少垃圾产量的呼声也很高。数据显示“快递、外卖包装物减量”是被访者选择最多、最应立法的措施,选择比例达到了71.0%;其次,56.9%的被访者认为应将“菜场、超市推行净菜上市”纳入法规;而推行“宾馆和餐饮企业等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光盘行动”等指标的选择比例也较高。

●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管与执法工作需要跟上

从发达国家生活垃圾管理的经验来看,往往是重立法更重执法。在德国如果垃圾回收公司的人员发现某一处垃圾经常没有严格分类投放,会给附近小区的物业管理员以及全体居民发放警告信。如果警告后仍未改善,公司就会提高这片居民区的垃圾清理费。

在比利时如果居民违反了垃圾分类规定,就需要缴纳高额罚款,罚款金额将综合未分类垃圾的体积、是否是“惯犯”等多种因素得出。

从本次调查的结果来看,本市市民对于居民分类投放行为的监督和执法工作也非常支持。66.1%的被访者认为对于个人不分类投放垃圾的行为应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同时,对于小区居民生活垃圾投放是否规范,分别有42.6%和43.2%的被访者认为应该由物业服务企业和政府购买的第三方服务予以有效监管。

●政府补贴与提升物业费是公众较为认可的经费保障来源

本次调查中,当被访者被问起“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因设置分类垃圾桶、小区内分类驳运垃圾、安排专人二次分拣等而增加的经营成本,您认为应该通过何种途径解决”时,48.4%的被访者认为应该由政府给予物业服务企业补贴,而表示可适当提高物业费标准的被访者占比为9.5%,以上两种措施相结合的比例为32.9%。

主要问题

●分类名称是否清晰易懂

有75.6%的被訪者对于“有害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的分类名称表示认可。其中,认为“可以用现在的名称,但对各类垃圾的内涵和外延要进一步界定清楚”占比较多,达到了32.4%;另有16.6%的被访者认为“用什么名称不要紧,但应当加强宣传”,占比较少,表明公众对于目前的垃圾分类称呼比较接受,但概念仍较为模糊。

人大代表对于分类名称有更高要求,比起约定俗成代表们更希望分类名称能够指向明确。

●垃圾具体分类是否清楚

数据显示,62.0%的被访者对“有害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及干垃圾”的具体分类未能做到完全了解清楚。其中,认为“有些垃圾不知道怎么分类,需要进一步明确每一类垃圾具体包括哪些”的占比34.5%;“了解生活垃圾要实行四分类,但具体怎么分类不是很清楚”的占比25.1%。

●代表认为如何表述“湿垃圾”和“干垃圾”更合理

数据显示,代表们对分类名称“干垃圾”的表述接受程度较高,超过半数的代表认为其具有合理性。相较而言,对于“湿垃圾”的表述接受程度相对较低,仅占比24.8%。有41.2%的代表认为“湿垃圾”表述为“厨余垃圾”更为合理,表现出代表们希望要增加对各类垃圾内涵和外延的宣传教育,同时将分类名称的概念指向更为明确来帮助公众的理解。

●对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是否要做强制规定

数据显示,82.8%的被访者认为应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设定强制规定,但如何强制意见不统一。31.8%的被访者认为“有害垃圾、干垃圾、湿垃圾应当强制分类投放,可回收物鼓励分类投放”;认为“应当规定居民投放生活垃圾必须做到四分类”占比29.5%;认为“有害垃圾、湿垃圾应当强制分类投放,其他鼓励分类投放”的占比21.5%。公众普遍认可“有害垃圾”及“湿垃圾”应被强制规定分类投放。

●对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垃圾怎么看

数据显示,认为“合理可行,有利于加强监督”的占比39.2%;认为“各小区视情况自行决定”的占比26.5%;“只要推行湿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投放”的占比15.0%。此外,也有19.3%的认为“不合理,每个人的作息时间和每个小区的情况都不相同”。

●对破袋投放湿垃圾的看法

82.8%的被访者表示应该通过各种手段解决湿垃圾破袋投放的问题。32.0%的居民较为认同破袋投放湿垃圾应当作为分类投放时的基本要求,同时使用可降解垃圾袋或直接用桶装湿垃圾等方式也受到多数居民认可,占比31.5%。代表们更多地主张通过提升技术手段解决破袋投放湿垃圾的问题。

●对小区居民分类投放行为的监督责任由谁承担

数据显示,由“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及“物业服务企业”来监管的模式受到绝大多数被访者的认可,分别占比43.2%和42.6%。

●对高层住宅每个楼层设置垃圾桶问题的看法

数据显示,44.8%的被访者认为应由小区自行决定,垃圾桶的设置应契合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

●对个人不分类投放垃圾的行为是否应该设定处罚

更多被访者认为应当对不分类投放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占比66.1%,处罚力度仍有待衡量。其中,相对较多的被访者认为处罚应仅针对情节恶劣、屡教不改的行为人,占比29.0%。

●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最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调查结果显示,75.6%的被访者呼吁要“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推进回收网点等建设”。同时被访者对“运用互联网、智能化等手段,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的效率和覆盖面”也较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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