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早期脑血肿碎吸引流术治疗高血压性脑出血的效果分析
2018-11-02黄海波
黄 海 波
(河南省濮阳市范县人民医院 濮阳 457500)
高血压性脑出血多发于中老年人群,具有极高的致残率和致死率,影响生存质量。近年来有研究显示,超早期采用手术治疗可以有效降低高血压性脑出血患者的死亡率,改善预后,但并未得到权威论证[1]。本研究探讨不同手术时机脑血肿碎吸引流术治疗高血压性脑出血的效果,为今后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河南省濮阳市范县人民医院2012年2月~2017年2月100例高血压性脑出血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全组患者均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经颅脑CT确诊为自发性脑出血,出血量在20~60ml之间,且脑出血时间≤3d,根据TIA诊断标准,排除溶血性疾病及凝血障碍者、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随机分为A组(观察组)和B组(对照组):A组50例,男27例,女23例,患者年龄43~78(56.7±8.6)岁,出血量26~55(38.2±8.3)ml;B组50例,男26例,女24例,患者年龄45~77(57.7±9.7)岁,出血量23~57(39.1±9.5)ml。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患者及其家属均表示知情并签署同意书。
1.2 方法
两组患者应用脑血肿碎吸引流术进行治疗,采用CT检查确定血肿位置,准确标记钻颅部位,患者局麻后,运用颅钻将携带引流管的脑针推入血肿的中心部位,反复抽吸血肿,并使用生理盐水进行冲洗,直至冲洗液颜色变浅。注入尿激酶2万U对引流管进行封闭,4 h后再重新开启。第1次抽吸40%,之后重复操作,1次/d,实施脑血肿引流术后第4 d 复查CT,若血肿清除80%以上则可拔出脑针。A组在患者发病6~7h内即给予治疗,B组作为对照组则在患者发病7~72h以后给予治疗。
1.3 评价标准
(1)治疗1月后,采用格拉斯预后评分(GOS)评估预后情况;(2)随访半年,以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对评价日常生活活动能力;(3)评估并发症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3.0软件处理,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并发症发生情况
治疗后A组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率低于B组患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n(%)]
组别病例脑出血消化道出血感染死亡发生率A组50121110.0∗B组50455334.0
注:*与B组比较,P<0.05。
2.2 格拉斯预后评分(GOS)
治疗1个月以后,A组患者格拉斯预后评分(GOS)优于B组患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格拉斯预后评分(GOS)例数比较[n(%)]
组别病例优良中差死亡A组5013∗18∗8∗10∗1∗B组508613203
注:*与B组比较,P<0.05。
2.3 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评级
两组患者随访半年以后,A组患者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评分优于B组患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评级例数比较[n(%)]
组别病例ⅠⅡⅢⅣⅤA组5013∗18∗8∗10∗1∗B组508613203
注:*与B组比较,P<0.05。
3 讨论
高血压性脑出血属于常见脑血管疾病,多发于40~70岁的中老年人群,其并发症发生率高达30%~40%,具有极高的病死率和致残率,多数患者在得到救治后仍遗留后遗症,以脑神经功能障碍最为常见。目前针对高血压脑出血患者,临床上尚无统一治疗标准,均以清除颅内血肿为治疗原则,多根据患者实际病情采用手术进行治疗。若颅内血肿<20mL时,血肿大多可以自行吸收,多给予药物保守方法治疗;患者血肿在20~60mL时多采用脑血肿碎吸引流术进行治疗[2]。本研究结果显示,采用超早期脑血肿碎吸引流术治疗高血压性脑出血可以显著降低患者死亡率,其术后活动能力和预后质量均优于延期治疗患者,证实对高血压脑出血患者尽早采取救治,发病后6~7h内及时进行手术治疗可以明显改善患者预后,防止脑组织的损伤,治疗效果显著优于7~72h后进行救治的病例,这与王阳[3]的研究结果一致。同时术中通过血肿碎吸、尿激酶溶解以及引流管持续引流,可以更加彻底的清除血肿,减少了反复穿刺给脑组织带来的伤害,降低血液成份所引起的继发性损害可能性,进一步降低了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加快患者神经功能康复速度,提高生存质量,值得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