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兼职现状及权益保护研究
2018-11-01王宝琳胡阿敏段焕学
王宝琳 胡阿敏 段焕学
一、贵州大学学生兼职现状分析
1.易被侵害,缺乏保障
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容易遭受侵害,由于其社会经验较少,无法高效地预防、抵制侵害,维护自身权益。社会与学校也没有给予一定的指引与重视,缺少标准的保证体制,导致兼职环境安全性大大降低。
2.认识浅薄,维权困难
学生在兼职中属于弱势群体,在权益遭到侵害时,即使有的学生主动找雇主协商解决,然而最终结果依然由雇主所决定。如果其态度蛮横,学生有可能选择退缩,不再维权。即使有些学生想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然而却因为缺乏法律知识等原因不得不放弃维权。
3.工种较少,专业关联性低
学生兼职的工作主要以促销、家教以及服务员为主,其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养较高,然而却始终是一名学生,缺少丰富的社会与工作阅历,是消费人员,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人员,缺少生产能力。这让其只能从事一些易于操作、临时性的作业,而此种工作,往往和其学习的专业并无多大关联[1]。
二、高校学生兼职权益保护的有效对策
1.提升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第一,广大学生要不断提升自身对法律的认知,强化对相应法律规程的了解和掌握,在兼职过程中有效保护自己的根本权益,且要清楚当侵害到自身权益时需要通过法律渠道去维权。第二,学生要谨慎挑选兼职中介或者兼职企业,对其正规性与合法性要有所了解。比如:在和机构簽署合同的时候,要检查其有无工商部门下发的营业执照和劳动部门下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等。第三,要主动找到用人企业或者雇主签署合同或者协议,要认真阅读合同中的所有内容,清晰彼此的义务和权利,以及应尽的责任,积极了解工作待遇、工作环境、工作合法性与安全性[2]。
2.改善并优化有关法律规程
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把高校学生列进我国劳动法的调节范围,让其变成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人员,让广大学生兼职签署劳动协议/合同成为一种法律程序,明确劳动协议中二者间的法律责任,在事前、事中、事后三大阶段杜绝侵权问题。第二,组织与强化对中介组织的立法作业,让其朝着制度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有关部门要对其标准运作展开高效的监管与把控,让学生的合法权益有保障。
3.加强高校勤工助学服务机构的职能
各大院校的勤工助学监管机构要有效制订具体的监管要求,且全面落实到位,实现勤工助学监管的标准化。高校要接收并审查学生校外兼职活动的申请,严格检查用人企业所给信息的真实性与相关证件,针对劳动合同中的各项内容要予以学生合理的指引,和用人企业展开商榷,从而签署最后的三方协议。各大高校必须强化学生在勤工助学活动中的教育指引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认识与维权认识,且指引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在兼职过程中得到大量生活与工作经验,积累阅历,为其实现综合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另外,还要创建兼职互联网信息平台,为学生们供应安全的兼职信息。
三、结语
兼职是高校学生认知社会、立足社会的有效渠道,也为其磨炼自我、积累经验提供了契机和平台。有关部门和学校必须全力以赴为学生打造良好的兼职氛围,而学生本身也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好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年永琪,万代林.高校双肩挑辅导员及学生兼职辅导员现状调查与分析——以某工科大学为例[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版),2014(12):113-114.
[2]黄 蕾.“双创”背景下高校学生校外兼职相关法律问题思考——基于上饶师范学院兼职学生微观样本的分析[J].行政与法,2018(4):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