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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企业研发创新、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2018-11-01杜海波

时代金融 2018年17期
关键词:优惠政策高新技术所得税

【摘要】企业研发活动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低税率、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技术收入免征流转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五方面,涉及从研发投入到成果转化等环节,覆盖研发活动全流程,持续助力企业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

【关键词】企业研发 税收优惠政策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随着我国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要素的规模驱动力逐步减弱,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粗放式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需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国家持续为企业研发创新提供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为方便企业掌握运用研发活动税收优惠政策,系统梳理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

企业注重科技创新,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并且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的条件,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比一般企业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10%。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该项优惠政策没有期限,三年一个周期循环认定,只要企业持续开展研发活动长期享有。

二、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以及不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在会计核算上费用化处理,计入管理费用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开发阶段发生的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支出,在会计核算上资本化处理,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费用化的研究开发支出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資本化的研究开发支出加计扣除比例由150%提高到175%。

随着国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研发创新活动的力度不断加大,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从正列举改为反列举、适用范围不断扩大,研究开发费用核算口径不断放宽,申报和备案资料不断简化,有利于企业应享尽享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提高了政策的有效性。

三、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

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优惠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在用途上区分是专门用于研发还是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单位价值上又区分不超过100万元还是100万元以上。

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所有企业都可以加速折旧,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只有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才能加速折旧。

自2015年1月1日起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的范围又扩大到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

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仪器设备,无需分年度计算折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不能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允许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延迟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少了企业研发设备投入的资金压力,提高了企业加大研发设备投资、更新改造及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四、技术收入免征流转税

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在经营中,取得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自1999年10月1日起免征营业税。

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改征增值税,但继续给予免税的优惠政策。

五、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一个年度内技术转让取得的所得在500万元以内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所得包括转让专利技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生物医药新品种、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其他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自2015年10月1日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扩大到转让5年(含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努力和奋斗,我国经济发展走向了世界的第二位,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得到了快速的提升。无论是在基础研究还是在产业发展,或者在高科技以及国防领域的发展,都对我国进一步创新驱动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我们庞大的市场规模、完备的产业体系、多样化的需求,与当前互联网时代创新成本的下降和创新效率的提升相结合,为技术、产品和产业创新提供了广阔空间。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经济结构调整需要新兴技术、产品、产业提升和替代传统产业,发展动力要从要素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广大企业要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充分掌握运用研发活动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研发投入,实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向中高端水平迈进,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

作者简介:杜海波(1974-),男,汉族,山东滨州人,大学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研究方向:审计,税务、企业管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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