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苏区光伏产业精准扶贫调查研究
2018-11-01黄平罗爱芳
黄平 罗爱芳
【摘要】赣南苏区属于国家连片特困地区之一,在人均收入水平、物质资源、科研教育成果方面都要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政府通过发展农业、钨矿稀土行业、旅游业等多种产业进行扶贫,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赣南苏区的经济发展。光伏扶贫是一种发展潜力大的新型扶贫方式,通过对上犹县光伏产业的调研和数据测算分析,论证了光伏扶贫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根据扶贫过程中实际存在的贫困家庭界定问题、贫困户积极性调动问题、贫困居民扶贫资金投入问题和光伏设备安装地点问题四个方面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为更好的促进赣南苏区早日脱贫提供了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赣南苏区 经济发展 光伏扶贫
根据国务院相关要求,到2020年底,我国必须基本消除贫困状况,目前来说,扶贫任务较重的地区主要是我国的14个连片特困地区,这些地区大多是老少边穷地区,扶贫范围广,难度大。赣南苏区既是山区又是老区,属于国家扶贫重点区域,通过光伏产业进行扶贫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苏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帮助苏区人民早日脱贫致富。
一、赣南苏区扶贫背景
赣南苏区位于江西省南部,总人口970.78万人,农村人口465.74万人,占总人口的47.97%,森林覆盖率76.23%,是典型的林区、老区。由于赣南蘇区生产技术落后、产业单一匮乏、劳动力总体受教育程度低、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等多方面的原因,赣南苏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为了完成国家2020年所有贫困人口迈入小康社会的目标,省、市、县各级政府都采取了各种扶贫措施,因地制宜地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
(一)赣南苏区贫困状况
赣南苏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以下我们把赣南苏区与江西省平均水平进行对比,通过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物质资源占有量、教育科研发展水平三个方面来比较说明赣南苏区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
1.收入与生活水平低。由于赣南苏区农村人口众多,特别是贫困人口大多数集中在农村,从江西省与赣南苏区近五年的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以看出,江西省的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2年的7828元到2016年的12138元,净增长4310元;而赣南苏区的农村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五年仅从5301元增长到了8729元,净增长只有3428元,无论是从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额还是从增长净额来看,赣南苏区与江西省农村可支配收入之间都存在较大差距。
2.物质资源匮乏。根据《江西省2016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赣州市2016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计算可知:赣南苏区的私用车辆人均占有量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7%,公共图书馆占全省总数的16.81%,人均拥有图书馆藏书量也为全省平均水平的82.23%,拥有的专业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也为全省平均水平的81.25%。无论是从私有物质资源还是公共基础物质资源来说,赣南苏区人均占有的物质资源都要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教育科研状况落后。通过对江西省和赣州市近年来的统计公报分析总结可以看出,赣南苏区人均拥有的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对比高校林立的江西省会南昌市来说更是微乎其微。在科研成果上,2015年人均拥有省级以上科技成果仅为全省人均水平的30.43%,人均拥有的授权专利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赣南苏区无论是在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方面,还是在科技成果的展示上,都和全省总体水平存在一定差距。
(二)赣南苏区产业扶贫状况
赣南苏区结合自身优势资源,通过各种产业帮助苏区人民脱贫致富。一是立足于赣南独有的特色资源,利用富含多种微量元素的酸性红色土壤种植出优质赣南脐橙。政府通过对果农进行苗木农机补贴降低贫困山区农民种植成本,通过树立“赣南脐橙”优质品牌增加脐橙的经济附加值,通过农业保险降低果农生产风险,通过科技创和新技术推广新培育出优质耐储存的脐橙品种,利用各种渠道帮助农民销售提高产品质量等多种方式促进脐橙产业的发展。二是在钨矿和稀土行业中建立地方研究机构——江西稀土工程技术研究院,发展了赣州稀土集团、江钨集团、章源钨业等规模几十亿的稀土钨矿企业,利用自身富有的稀土钨矿资源初步形成了钨和稀土的采掘、研发、应用及其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三是利用独一无二的红色文化、客家文化、宋城文化。另外,赣南苏区还形成了赣南独具特色的茶油、茶叶、医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通过建立地方特色企业,给苏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飞跃。
二、上犹县光伏扶贫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虽然农业扶贫、旅游扶贫等方式对赣南苏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这些扶贫方式有着自身固有的局限性。而光伏扶贫属于国家十大产业扶贫工程之一,国家和省政府都对光伏发电实行高额财政补贴的鼓励政策,对于上犹县扶贫工作来说,利用光伏进行扶贫也是一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扶贫手段。
(一)必要性
1.光伏扶贫有利于帮扶老弱病残群体。上犹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人群大多数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他们大多数劳动能力差,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而另一方面广大贫困人口知识文化水平低,无法胜任一些智力型劳动,这部分人占贫困人口的总量大,如何让这部分人脱贫成为了上犹县政府扶贫的难题。光伏扶贫利用太阳能设备进行发电,政府雇佣专人进行安装维护。对于贫困户来说,只需要提供合适的地点安装光伏设备并且保证光伏设备的清洁完整即可,贫困户无需从事复杂的体力劳动就可以源源不断地获得收入,这对于上犹县贫困人口特别是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扶贫手段。
2.光伏发电有利于解决农村用电问题。由于近年来上犹县经济水平的提高、玻璃纤维产业的大力发展、农村电力设备的陈旧以及上犹县电网接入国家电网等多方面的原因,上犹县农村地区的电力资源供应并不是很充足,停电、电压低,电压不稳定等现象在广大农村地区并不罕见,给广大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利用光伏发电,可以让居民自己供电自己使用,对于供电自给自足的贫困户政府给予每度点0.62元的补贴,相当于1.22元每度电卖给政府。通过光伏发电可以成功解决农村电网的低压、电压力不稳定等不足。
(二)可行性
1.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光伏扶贫是国内首创的扶贫模式,被国家列为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国家太阳能规划“十三五”时期光伏扶贫工程总规模为15GW,每年建设规模约3GW。光伏扶贫受到了发改委、能源办、扶贫办的大力支持,是一项惠民的民生工程。
2.投入与产出的计算。根据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上犹县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我们可以得知3kw户用型分布式发电系统政府给予贫困农户每户扶持8000元的标准,贫困户只需要出资15000元进行光伏发电设备的投资即可。上犹县政府派专家对上犹县光伏发电的发电量和发电收益进行了相关数据的估算,具体情况如表3所示:
(1)投资回收期的计算。
根据表3可知:贫困户的初始投资额为15000元,第三年的累计收益为11517.3元,第四年的当年收益为3777.765元,因此可以得出光伏发电的投资回收年限为:3+(15000-11517.3)/3777.765=3.92,即光伏发电的投资回收年限为3年零11个月。光伏发电设备的寿命为25年,而仅仅需要4年的时间即可收回全部的投资成本。
(2)绝对投资收入的计算。
光伏发电设备使用寿命为25年,总收益为88117.2元,贫困户总投入额为15000元,净收入为73117.2元,投入产出比1:4.87,对于贫困户来说,是一种很好的投资渠道。
(3)投资收益率的计算。
贫困户的初始净投资额为15000元,每年的收益如表3所示,假设投资报酬率为x,通过年金现值系数折现法可以得出x=24.92%,即贫困户投资光伏产品的投资收益率为24.9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下发的《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中对相关行业的利润率的测算如表4所示:
通过计算与表4相关行业利润率对比可知,光伏扶贫的投资收益率是运输业和旅游饮食服务业的2.77倍,是工业的3.56倍,施工房地产开发行业的4.15倍,商品流通业的8.3倍,远远超过各行业的利润率,与投资其他行业相比,投资光伏产业具有高额的回报率。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投资回收期、投资的绝对收入还是投资回报率来看,上犹县实施光伏扶贫对贫困户来说都是一种很好的投资方式。
三、上犹县光伏扶贫存在的问题
光扶贫作为一种新型的扶贫方式具有收益高,适用范围广等特点,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虽然光伏扶贫在一定程度上不仅能够解决农村用电问题,还能为广大困难群众助力脱贫,但由于光伏扶贫实施时间相对较短,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贫困户的范围难以准确界定
光伏扶贫帮助的对象是贫困人群,如何界定贫困与非贫困人群存在以下几点困难:
1.贫困户的收入财产状况难以界定,没有严格的统计方法进行衡量。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对于“家”来说,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这导致了在申报贫困户的过程中部分群众尽可能的把低收入者纳入家庭成员,把高收入者剔除出家庭成员当中,以此降低家庭人均收入。而且了解每户家庭的内部收入情况是个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因为贫困户大多从事的是农业劳动和简单的手工劳动,收入大多用现金结算,广大农村地区在农产品方面自给自足率较高,相关部门要做到收入的准确核算,难度和复杂程度都很大。
2.贫困人口存在着一定的浮动区间。近些年来由于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部分贫困户已经通过自身的努力脱离了貧困,但由于没有退出国家贫困档案,仍然享受国家贫困补助;而另外一部分人原本已经脱离了贫困状况,但因为自然气候、地质灾害、重大疾病等原因返贫,这部分人虽然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贫困标准,但却没有及时进入贫困档案库,无法享受到光伏扶贫的补贴政策。
(二)贫困户的积极性难以调动
1.小农经济固有的局限性。由于农村信息闭塞,广大贫困户对风险的承担能力和意识较弱。他们对于光伏发电这种对新生事物有着本能的抗拒,在无法准确的了解光伏发电是否能够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的时候,一般会选择回避和观望。
2.政府公信力的缺失。政府在实施新政的过程中往往会因为维护社会稳定、平衡各方利益或者由于政府自身能力有限无法履行承诺而损害政府公信力。由于光伏发电量受到气候、地形、发电设备的维护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政府相关部门无法精确的计量每家每户的具体发电情况,因此也不可能对光伏发电的收益作出绝对保证。贫困户知识水平不高,无法作出自我判断,加上政府公信力的缺失,很难让贫困居民投入大额资金对光伏设备进行投资。
(三)贫困家庭缺乏足够资金投资光伏设备
上犹县人民政府预测的光伏设备初期投入需要23000元,在获得政府8000元补贴之后每户居民仍然需要投入15000元,据《上犹县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上犹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7634元,贫困户需要进行的初始投资额为上犹县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这对于广大贫困家庭来说这是一笔巨大地投入。
(四)光伏设备安装地点的选择问题
由于太阳能电板要求在无树叶及其他物品遮挡的地方工作,因此,光伏设备的安装地址具有一定的要求,一般来说,在广大农村地区,光伏设备的安装地址有如下几种选择。第一,安装在斜式屋顶上。由于传统斜式屋顶没有固定的楼梯,攀爬难度较大,而农村大部分是由老人小孩驻守,对于太阳能电板上存在的尘灰等无法及时清理,而且上犹县农村地区往往海拔较高,每年冬季几乎都会有小规模的冰雹天气,由于维护不便,会导致光伏发电的效率降低甚至损毁。第二,安装在平房的楼顶上。由于农村混凝土建筑高矮不一致,部分光伏设备安装在楼顶很有可能被周围建筑物遮挡;另外,儿童容易在混凝土砖房楼顶嘻嘻打闹,如有碰触则有可能导致光伏设备的损坏甚至有触电的危险。第三,建设村级发电站。利用村集体土地安装光伏设备,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因为光伏设备需要平整,四周无遮拦的土地,因此山地、林地并不适宜光伏设备的安装。一般来说,建立村级光伏发电站,需要占用一定规模的耕地,此种方式从管理效益和安全角度来说最为有利,但对于农村有限的耕地资源来说,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农村土地资源的紧张。
四、上犹县光伏扶贫的建议
(一)准确界定贫困家庭
1.严格制定贫困标准。对于贫困户家庭人口的认定应该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按照赡养和抚养义务来确定家庭人口数,对于入赘的女婿,应该按照家庭实际情况计入家庭总人口;有兄弟姐妹共同赡养的老人,按照每个人所负担的赡养比重,分别计入各自家庭人口总数;对于收入支出统一管理的大家族来说,每个人的收入应该都属于家庭总收入的一部分。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实行以收入为主,兼顾其他各方面的综合评分法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评比,按照实际情况,对各个家庭的收入、医疗支出、突发自然灾害损失等情况进行评分,每个项目设置一定的权重,按照加权平均法对各个家庭进行汇总评分,以此判定各个家庭的实际贫困状况。
2.严格执行贫困标准。在执行的过程中,不应该只对贫困户和村干部进行走访调查,更应该听取广大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于贫困户的评比,可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防止村干部与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集体舞弊。对于串通骗取国家贫困资金补助的干部群众,都应该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保证贫困家庭的评比公平、公正。
(二)多种方式调动贫困家庭积极性
1.多种方式宣传光伏扶贫的优势。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应该积极下乡宣传,利用自身相关专业知识为贫困家庭进行科学普及,让困难群众对国家相关政策补贴有一定的了解,并且对光伏产品的投资收益进行计算对比,让困难群众明白光伏投资的可行性。其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选取若干有威望的群众代表前往江苏、山西等早期进行光伏扶贫的地区进行实地考察,让他们了解光伏扶贫的本质并且回到家乡积极宣传光伏扶贫的优点;还可以聘请光伏行业的专家和光伏扶贫脱贫代表进行宣讲,为广大困难群众进行答疑,解决广大困难群众的困惑,充分调动广大困难群众的积极性。
2.增强政府公信力。政府公信力是政府依赖于社会成员对普遍性的行为规范和网络的认可而赋予的信任,并由此形成的社会秩序。政府公信力的建立首先要增强民众的政治参与度,当前基层民主不够完善,村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和能力都有待提高,作为政府在决策的时候应该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以便群众更好的了解政府决策的过程,对政府的各项行动支持与理解。其次,完善政府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于损害政府公信力的各种行为进行打击惩处。当然增强政府公信力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企业保证则是另一个直接可行的办法。
(三)设立专项扶贫基金
政府从财政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光伏扶贫专项资金,对于没有能力对光伏设备进行投资的贫困人口进行低息或无息贷款,帮助他们解决投入资金的问题。另外,可以引入金融资本进入扶贫基金,收益由政府进行补贴,扩大扶贫基金规模,帮助更多困难家庭早日脱贫。
(四)因地制宜选择恰当的安装地点
光伏设备安装最好选择便于清理维护的平房。相比较于斜式房顶,安装在平房便于安装维护清理,相比于集中式发电站来说,安装在平房房顶可以保护耕地,节约大量土地资源。由于上犹县水域面积广,可以利用广阔的水域面积进行渔光互补式发电。所谓渔光互补发电指的是利用湖面池塘,在水域上方铺设太阳能发电设备,上方發电,下方养鱼,综合利用空间资源的一种新型发电模式。上犹县属于典型的库区县,上犹县库区群众可以利用广阔的库区资源铺设光伏发电设备,一方面不影响渔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节约空间资源,充分保护耕地。
五、结语
光伏发电作为新能源具有广泛的开发潜能,上犹县光伏扶贫工程实施以来,平均每月能够给贫困家庭带来300元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贫困家庭的温饱问题,对促进赣南苏区群众早日脱贫有着重大的意义。但光伏扶贫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贫困户积极性不高、初期投入大、光伏设备维护难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果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对困难群众作出相应的收入保证,在财政补贴上给予更多的支持、在光伏设备后续维护方面作出更大的努力,光伏扶贫一定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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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项目编号:YCX17A021。
作者简介:黄平(1993-),男,汉族,江西上犹人,就读于赣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会计硕士专业,研究方向:注册会计师;罗爱芳(1978-),女,汉族,江西兴国人,工作单位:赣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职称:副教授,研究方向:公司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