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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内蒙古财政收支情况分析

2018-10-27闫茂斌

北方经济 2018年7期
关键词:财政收入财政支出

闫茂斌

摘 要:今年以来,内蒙古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聚力增效积极财政政策,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主动化解政府债务,集中保障重点领域支出,财政运行总体保持平稳。

关键词:财政收入 财政支出 收入质量

一、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

2018年上半年,在内蒙古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68.6亿元,完成年初预期目标1750亿元的55.3%,高出序时进度5.3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767.0亿元,非税收入201.6亿元。剔除上年同期不可比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4.5%,其中,税收收入同口径增长10.4%。

(二)主体税种持续较快增长

上半年,在自治区重点产品“量、价、利”齐升,居民收入和消费稳步增长等因素共同作用下,与内蒙古经济发展高度关联的四大主体税即种增值税(含营业税尾欠清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资源税合计完成566.6亿元,同比增加115.6亿元,增长25.6,增速较快。从产量方面看,前5个月,重点工业产品原煤、钢材、十种有色金属、电解铝、多晶硅产量分别增长5.8%、18.4%、21.8%、26.5%和44.4%。从价格看,前5个月,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3.8%。6月下旬,30种工业品同比上涨27种,带动以现价计算的增值税、资源税等快速增长。从利润方面看,近年来去杠杆、降成本成效持续显现,企业盈利能力增强,1—5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564.7亿元,同比增长24.7%,进而带动上半年企业所得税增长。从居民收入方面看,预计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与全年目标基本持平。从消费方面看,1—5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8%。

(三)传统优势产业对税收的贡献较高

上半年,地方税收增长较快的产业有采矿、火电、冶金、化工和建材,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3.2%、27.8%、31.1%、51.8%和31.4%。以上5个传统行业实现地方税收占地方全部税收收入的一半左右。

(四)非税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

上半年,非税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其原因一是国家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从2017年4月1日起执行,上年有一个季度的收入基数;二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对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开工的建设项目,暂停收缴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三是受水资源费和排污费分别改为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影响,水资源费和排污费减收;四是各地落实自治区要求,做实财政收入,非税收入占比进一步降低。

(五)财政收入质量好于上年同期

上半年,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9.2%,比上年同期占比(71%)提高8.2个百分点,非税占比20.8%,比上年同期占比(29%)下降8.2个百分点。从1—6月31省收入结构看,内蒙古税收占比居全国第9位(在西部12省区中,陕西省、青海省、内蒙古顺次居前3位),非税占比居全国第23位。上半年,内蒙古12个盟市中,只有1 个盟市非税收入占比超过25%,其余11个盟市非税收入占比均在25%以下。非税占比低于20%的是呼和浩特市14.1%,通辽市17.9%。

(六)财政支出向民生、“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倾斜

上半年,各级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指标分配下达、督促地区和部门加快支出进度,财力向民生、“三大攻坚”等重点领域倾斜,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民生支出得到优先保障。上半年,内蒙古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6.1亿元,其中民生支出1454.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7%,高于去年同期5.4个百分点。二是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上半年,扶贫支出54.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1亿元,增长68.6%。污染防治支出1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亿元,增长26.6%。通过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压缩一般性支出、对盟市化解政府债务进行奖补等综合措施,有效推进盟市旗县化解政府债务工作。三是资金分配快于上年同期。截至6月底,自治区本级预算指标分配率达到89.9%,比上年同期(88.3%)高1.6个百分点。同时,自治区财政定期通报考核各地区和各部门支出进度,这为加快支出进度、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有利条件。

(七)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成效明显

上半年,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腾出资金用于“三大攻坚战”和化解政府债务。上半年,“三公”經费同比下降13.8%,会议费、培训费分别下降8.5%和10.1%。上半年,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8.2%。

二、预算执行中需要关注的重点

(一)密切关注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一是今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制定多项减税政策,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包括降低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以及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二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暂停收缴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发〔2017〕156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对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开工的建设项目,暂停收缴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主要体现在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科目。三是根据国家规定,从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国家正在准备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如果在下半年择机实施,减收压力会进一步加大。

(二)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培育新税源的任务紧迫

目前,税收增收对煤炭、电力等传统产业的依赖仍然较大,各地要按照自治区的部署进一步加大项目引进和新动能培育,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培育更多后续财源,进一步促进财政持续增收。

(三)环保整改影响一部分财政收入

下半年,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要求,部分企业增设环保设施,整改达标后才能开工生产,预计对下半年收入将产生一定影响。

三、下一步做好财政收支工作的建议

(一)收入方面

继续抓好财政收入管理。严格收入管理,维护规范有序的财政收入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对陈欠税费的追缴力度,同时,严格控制新欠税费,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减税降费政策,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好财税政策环境;发挥部门协作合力,加快推进各类政府投资基金落地见效,发挥其对重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研究支持工业园区振兴财政政策,推进自治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壮大后续财源;按照中央的部署,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提升财源精细化管理水平,形成全口径税源监控体系,强化税源管控,挖掘增收潜力。

(二)支出方面

落实《预算法》要求,按时下达各项转移支付;加快预算执行,特别是要高度重视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涉及重点民生领域的资金支出,加强部门联动,确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各项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并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继续定期考核各地区财政支出进度、财政收入质量、盘活财政资金和国库库款情况,保障自治区本级各部门支出进度;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特别是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相关工作。

参考文献:

[1]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R].内蒙古日报,2018-02-03.

[2]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N].内蒙古日报,2018-04-26.

[3]自治区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主题发布词[N].内蒙古日报,2018-07-11.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责任编辑: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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