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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精神分析法分析传媒假事件

2018-10-25郭晓敏

声屏世界 2018年4期

郭晓敏

摘要:人类社会科学方法论主要为分析文学作品提供了一些方法,其中很多方法同样适用于分析传媒现象。文章主要运用精神分析法当中的一些理论来分析传媒假事件现象,首先阐述传媒假事件的内涵,再围绕具体的案例从深层次挖掘传媒假事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精神分析法 传媒假事件 人格结构理论

精神分析法又称心理分析法,由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所创,20世纪30、40年代盛行于欧美各国,在整个20世纪产生了较大影响。精神分析法是一种从心理学角度出发分析问题的方法。理论基础主要有潜意识理论、人格结构理论、性欲学说,其中潜意识理论可谓开辟了一个心理学研究问题的新角度、新方法。精神分析法不仅拓宽了心理学研究的深度,还为心理学研究提供了具体可行的方法和手段。新闻界许多现象的发生都有其深层次的心理根源,本文主要运用精神分析法中的人格结构理论来分析媒介的传媒假事件现象,从媒介和公众的心理角度探究传媒假事件发生的原因,并试着从精神分析研究法的角度探索解决的方法。

传媒假事件的内涵

“假事件”一词来源于美国历史学家丹尼尔布尔斯廷的著作《形象》,意为假的或有意欺骗,他将假事件描述为经过人为策划的新闻报道,这是国外最早提到“假事件”的记载,也可以说是传媒假事件的雏形。在我国,随着社会发展的多元化,传媒所扮演的角色也有所转变,传媒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应该弘扬主旋律多报道积极正面的新闻。通常这些报道会受到党政部门和群众的认可,传媒借此扩大其影响力,提高其发行量或收视率。因此,不少记者每天都在冥思苦想挖掘此类积极的弘扬主旋律的新闻事件,有的甚至還不惜自导自演一些传媒事件。我国著名学者陈力丹教授曾提出“传媒假事件”就是由传媒公开策划并作为新闻进行报道的公共关系活动。由于报道的新闻要么是弘扬主旋律积极向上,要么是迎合了受众某种好奇心求知欲,一般很少人会考虑这类事件真实性方面的问题。从本质上来说这类传媒假事件就是由媒体制造出来的新闻,在原消息的基础之上有一定程度的虚构,是对消息源不同程度的变更。

传媒假事件是记者或媒体根据消息来源,在一定的新闻事实基础上有预谋的策划一件或是一系列事件,之后再由媒体或记者以新闻的形式进行报道。因而,传媒假事件的核实是相当困难的,传媒假事件的制造者就是传媒或记者自身,因此根本不存在查证的过程。只有厘清传媒假事件的概念,才能迅速辨识传媒假事件,对正在制造传媒假事件的记者和媒体起到警醒作用,才能正确讨论媒体的规范路径。

传媒假事件近些年来频频发生,从精神分析研究法上来看,传媒假事件的存在是有其深层次的心理根源的,传媒假事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满足了公众的某种心理需求。

传媒假事件案例分析

2013年8月,一张小女孩为晕倒环卫工撑伞的照片刷爆了网络平台,深深感动了众网民,随后,事件便出现了惊人逆转。据悉,该事件实为假事件,照片是摆拍的,事件是经过人为策划而成的。记者为了解真相,试着联系报料的当事人,对方却消失得无影无踪。通过照片,记者联系到了事件的当事人环卫工人汤女士,据汤女士描述照片拍摄的当天她并没有晕倒,照片中的故事全是假的。当天汤女士正在工作,一男一女过来告诉汤女士想让她帮忙拍一个卖伞的广告,并答应以150元作为报酬,于是汤女士便答应跟对方一起拍摄照片。当天一共拍摄了6次晕倒的照片,撑伞的小女孩全程在场。汤女士还表示自己根本不知道他们拍摄照片是为了骗人。后来记者通过环卫工汤女士联系到了一个事件策划人,他表示他们策划事件的原因是觉得环卫工人工作很辛苦,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关注这个群体,目的很简单,就是想做一件好事,为社会传递正能量。

该事件是典型的传媒假事件。从精神分析法角度看,该事件的发生有着深刻的心理根源,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的理论依据人格结构理论认为人格是一个极其复杂多变的结构,由本我、自我和超我三部分组成。本我是最原始、最隐秘、最模糊且最不易把握的初级人格层面;自我是在本我基础上发展而来,能够综合各种内容,将心理活动聚集在一起并统一起来的人格层面;超我是从自我中分化发展出来的部分,它反过来监督自我的活动,是较高层次的人格层面。经过长期的人格积淀,公众已经从关注自身的生存状况转向关注社会发展的状况。策划者策划的小女孩为晕倒环卫工人撑伞事件正是基于人格结构理论当中的超我原理,超我在公众监督控制自我接受社会道德准则方面起了重要作用,当小女孩为晕倒环卫工撑伞事件一出,在超我人格层面的心理作用下,引起了公众共鸣。

荣格的分析心理学认为人格是一个层次分明、相互作用的结构,由意识、个体潜意识和集体潜意识构成。在我国已经形成了共同的集体潜意识,即正面的积极的报道更能引发人们广泛关注,集体潜意识是遗传的,集体共有的,反映了人类进化过程中集体经验,是人们面对某些事件做出特定反应的一种倾向。在我国公众对弱势群体有着较高的关注度。传媒界也倾向于挖掘和报道正面的,弘扬主旋律为主的新闻,而诸如传媒帮助弱势群体,传媒到农村扶贫,开展公益活动等新闻通常会受到公众的欢迎和认可。女孩为晕倒环卫工撑伞也是按照这个框架去设计的脚本。所以策划人或是相关媒体其实是迎合了长期以来形成的公众对弱势群体关注的集体潜意识,基于人们较高层次的人格结构,对社会发展状况的关注,借公益之名个人炒作或媒体宣传。在小女孩为晕倒环卫工人撑伞事件中媒体对该事件的传播也起到了催化作用,媒体面对新闻源认为是值得宣传的社会正能量,而且有可能会提高点击率或者销售量,因而没有进行深入的调查,就直接向公众传播,媒体在该事件媒介化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媒体的做法就是利用了心理学中的集体潜意识原理,而公众在监督控制自我接受社会道德准则上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欠缺。

传媒假事件产生的原因

传媒假事件一出现,便以独特的吸引力吸引了公众的眼球,在提升媒体的竞争力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传媒假事件愈演愈热,通过分析不难发现,铺天盖地的传媒假事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公众媒介素养的缺失。弗洛伊德人格结构理论中超我是较高层次的人格,来源于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对道德规范和社会要求的内化,内容主要包括良心、自我理想,主要作用是对个体的动机欲望和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策划者策划的女孩为晕倒环卫工人撑伞事件,实则是抓住了公众对于道德规范和社会要求的内化,自觉关注社会热点事件的心理因素。在弘扬主旋律的号召下,公众对于此类报道关注度高,再加上人们很少会核实事件的真实性,使得此类传媒假事件大行其道。公众在很多时候不仅不会核实某些消息的真伪,在传媒假事件的传播和发酵过程中还会不自觉地渲染和放大,传媒假事件的产生与公众媒介素养的缺失密切相关。

二、媒体善于利用权威优势并且违背媒介职业道德和规范。在小女孩为环卫工人撑伞的报道中,媒体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此次事件霍先生是主要策划人,在霍先生将事件报料给媒体后,媒体在没有经过调查采访的情况下便向公众传播,媒体在女孩为晕倒环卫工人撑伞的媒介化中起了重要作用。这无疑是媒介迎合公众集体潜意识心理的一种表现,这种策划和报道实际上是一种传媒业失德和失范的表现。媒体违背媒介职业道德规范,一味迎合公众,导致了大量传媒假事件流入传播渠道。小女孩为晕倒环卫工人撑伞事件看似是“公益事件”,实际上这种经过人为策划的“假事件”早已失去了公益的意义,甚至会带来相反的社会效果。

从精神分析法角度探索传媒假事件的解决方法

传媒假事件其实是一种不良的媒介现象。媒体或个人制造了大批传媒假事件迎合公众,表面上看舆情是民意的反映,实际上舆论却掌握在策划者的手中,那么公众作为舆论主体其主体地位实际上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随着近些年传媒假事件曝光率的增加,新闻界传媒假事件导致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传媒假事件现象亟待解决,笔者试从精神分析法中探索解决传媒假事件的方法。

一、对个体的动机、欲望和行为进行监督。传媒假事件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离不开公众的狂热追捧,要想减少传媒假事件的传播率和发生率,就要试着探索从精神分析法角度对个体的动机、欲望和行为进行监督。

压抑无意识。将一些为超我所不容的冲动欲望压抑到无意识之中,使人们不能意识到其存在。在张钰性丑闻事件中公众对于明星的丑闻事件有着天然的好奇心,加上媒体的大肆报道,导致该事件迅速升温。公众在对待传媒新闻时要学会压抑冲动欲望,理性对待传媒事件。

拒绝合理化。承认自己行为的真正动机、需要和欲望,避免找个看似正当的理由来辩护,以免除内心的焦虑。公众对于传媒假事件的传播在很多时候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然而公众却经常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掩盖个人真正的动机、需要和欲望。要想减少传媒假事件,公众要从内心拒绝将行为动机合理化。

二、媒体理性审慎反映客观现实。传媒业制造传媒假事件的动机有很多,可以说既复杂又隐蔽,无论出于什么动机和原因,都是媒体机构违背了传媒客观报道的职业道德要求,都是需要抵制的。如何解决传媒界屡次制造的传媒假事件,对传媒界的规范路径值得我们思考。

避免代偿。精神分析法中自我防御机制曾提到一种代偿机制,身体或心理上有缺陷的人在其他方面力争得到发展,以解决这些缺陷带来的痛苦。同样适用于媒体,很多媒体在自身发展机制上的缺陷,试图通过在报道独家新闻方面得到补偿,因而,媒体面对新闻来源不经核实便向公众发布,造成了很多传媒假事件。而正确的做法是媒体要尽量避免代偿心理机制,从媒体内部机制进行改革,才能从源头遏制传媒假事件的产生。

直视现实。精神分析法认为有意识或无意識的拒绝承认那些使人感到不快的事件,似乎从未发生过,容易让过往的过失再现。因此若想减少传媒假事件,媒体报道必须以史为鉴,直视现实,以事实为依据,规范媒介的经营路径。

结语

传媒假事件大肆横行是各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媒体利用了公众心理层面因素,制造了大批的传媒假事件,造成了传媒业的失范。由此可见,对于传媒假事件以及其他的各种新闻失范现象,不能只停留在对现象的分析上,要具体分析事件的性质特征以及所涉及的新闻职业规范问题,还要将事件放到宏观的社会环境中来考察,从多角度探索事件的解决方法。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诸如传媒假事件等新闻失范现象,规范传媒业的秩序。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栏目责编:邵满春

参考文献:1.陈力丹,周 俊:《试论“传媒假事件”》,《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6)。

2.陈力丹,刘宁洁:《一桩典型的“传媒假事件”——论“杨丽娟追星事件”报道中传媒的道德责任》,《新闻界》,2007(2)。

3.陈力丹:《传媒假事件:自编自导自演自报的“新闻”》,《学习时报》,2006/09/18。

4.陈力丹:《“纸馅包子”新闻是一起传媒假事件》,《学习时报》,2007/08/20。

5.谢太平,廖金英:《“传媒假事件”的心理学分析》,《当代传播》,2008(4)。

6.江沛佩:《传媒假事件与新闻策划异化》,《新闻爱好者》,2009(17)。

7.王 鸽:《精神分析法运用在人际传播研究中的意义》,《教育教学论坛》,2010(9)。

8.李 明:《文学研究与精神分析法》,《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4(5)。

9.王 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与文学创作》,《鸡西大学学报》,2009(1)。

10.魏万磊:《政治心理学中的人格研究与精神分析法》,《浙江社会科学》,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