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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新时代“互联网+社会组织”新格局

2018-10-25

中国民政 2018年18期
关键词:民政部门共治民政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这一历史性课题增加了“共治”,更加充分地体现了治理的核心思想。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强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他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社区治理,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促进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健康发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注下,今年,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以信息化特别是互联网推动政府管理服务监管创新的政策部署在制度层面作出了顶层设计。在此背景下,近日,民政部印发了《“互联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谋划了推动“互联网+社会组织治理”“互联网+专业社会工作”“互联网+志愿服务”“互联网+慈善募捐”等四大领域健康发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必将凝聚起民政系统全面深入促进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强大动能。

一、《行动方案》是推动新时代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立足新时代,加快推动新时代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伟大使命要求民政部门必须主动顺应现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潮流,主动出击,奋发作为,积极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思路、新模式、新路径。《行动方案》的出台,可谓应时而生、应势而生、应需而生。

(一)《行动方案》是民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数字中国、网络强国和智慧社会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慈善募捐等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已经成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政相关工作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也必将成为促进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遵循。新时代提出新使命,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事实已经证明,“互联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已成为深入推进民政部门“放管服”改革乃至进而推动民政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新时代更加需要新的理念引领发展、新的模式创新发展、新的策略升级发展。基于此,《行动方案》提出要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抓手,坚持统筹布局、坚持用户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融合发展,业务和信息化双轮驱动,一手抓好民政社会组织治理、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慈善募捐等领域的业务工作,一手推动信息化技术在上述领域中的有机融合和深度应用,两手都要硬,以信息化推动民政相关业务创新,实现社会治理跨越式发展。

(二)《行动方案》是提升新时代民政部门履职能力的内在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民政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就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以及慈善募捐等事业发展,大力推动民政相关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此同时,民政信息化基础薄弱、信息公开不广泛、互联网服务不充分等现状依然突出,正如《行动方案》所指出的,当前,运用“互联网+”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任务很紧、场景很广、创新很快、潜力很大,需要各级民政部门加快行动、主动作为。

二、《行动方案》科学描绘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顶层设计”

《行动方案》立足统筹规划,强化顶层设计,紧紧围绕民政本职工作,科学定位,精准发力,以“互联网+社会组织治理”“互联网+专业社会工作”“互联网+志愿服务”“互联网+慈善募捐”等四大核心业务体系作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这四个业务体系自成一体,又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构成有机整体。

(一)谋划部署三个工作目标

为统一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时间表”,便于各级民政部门对标定位落实,《行动方案》分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共3个时间节点把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分解成一个个切实可行的具体目标和任务。

2018年是基础建设年。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必须依托信息化插上“互联网”的翅膀,保证社会治理驶入“快车道”。尽管四个主要业务体系2018年建设目标有所差异,但还是共同体现出“修路筑基”的基本特点。具体而言,“互联网+社会组织治理”着眼于制度建设、系统部署、信息共享等三大发力点。“互联网+专业社会工作”主要针对社会工作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方案及可行性分析,深入论证应用需求,深化系统设计。“互联网+志愿服务”则包含了“部署、升级、对接”三大工作要点。“互联网+慈善募捐” 的一大特色则是采用“区块链”先进技术开展创新示范应用。

2019年是平台建设年。“互联网+社会组织治理”方面,一是将全面部署使用全国社会组织统一用户办公平台,并严格按照“一数一源”原则强化数据质量管理,二是推动实现法人库应用、民政部一体化网上政务平台、地方社会组织信息化系统有效衔接整合与复用,三是构建手机端移动办公、微信小程序等社会组织自媒体宣传矩阵。“互联网+社会组织治理”的这些建设目标,体现了浓郁的“平台”气息。“互联网+专业社会工作”“互联网+志愿服务”“互联网+慈善募捐”亦是如此。

2020年是能力建设年。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构建过程也是提升民政部门能力建设的过程,从“互联网+社会组织治理”在该年度的工作部署可见一般。一是法人库作为国家重大基础信息化工程要体现纵向统筹能力;二是借助电脑端、手机端,提升线上线下相融合能力;三是推动“一号申请、一网通办”服务延伸基层,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四是借助大数据技术,创新拓展大数据在社会组织监管模式,提升大数据监管能力。强化“互联网+社会组织治理”四种能力,有望加快推动形成其管理、服务、监管有序开展、社会组织智能化治理的新格局。

(二)重点建设“一库四平台”

于民政部门而言,加快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既需要点面结合,更要重点突出。《行动方案》紧紧抓住“牛鼻子”,明确提出了“一库四平台”重点建设任务。

“一库”指社会组织法人库。作为国家法人库的重要组成部分,《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其要按照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一库、一网、一平台”的整体架构建设,同时需兼顾国家、省、市三级互联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体系整合,推动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重点包含行政审批、综合监管、信用管理、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开发与升级),为民政部全流程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业务支撑。

“四平台”指的是全国社会组织统一用户办公平台、社会工作信息服务系统、全国志愿服务系统和“慈善中国”四大平台。全国社会组织统一用户办公平台,核心有两个,一是两个实名制,第一个实名制是登记管理机关的实名制,第二个实名制是信息化管理员的实名制,把全国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串起来;二是多系统统一认证,让用户实现一站式登录。社会工作信息服务系统着眼于社会工作相关数据共建、共享、共用,实现全国社会工作相关数据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形成社会工作人员、机构、项目和服务对象之间有效对接供需,扩展社会工作服务可及性、覆盖面,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全国志愿服务系统主要有三大定位:一是原有系统升级改造;二是志愿服务流程优化;三是推动志愿服务的联合激励。正如《行动方案》所提出的,要进一步激发人们的爱心与热情,使志愿服务成为社会风尚,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环境。“慈善中国”着眼于推动互联网募捐信息规范发布、推动慈善组织信息统一公开与透明查询、推动慈善捐赠联合激励与惩戒等三大功能,营造“人人公益、随手公益”的网络公益环境。

三、全面落实《行动方案》任务要求,开创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局面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行动方案》所提出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宏大愿景,需要全国各级民政部门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快速行动,对标落实,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分工方案扎实推进,把《行动方案》提出的一系列建设任务按时高质完成。

一是在强化组织领导上下功夫。《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强思想武装。要以网络强国战略为主线,聚焦“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民政服务”,确保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善于、精于、勤于运用“互联网+”,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思想入脑入心、用到实处,自觉运用互联网,加快工作转型升级。《行动方案》提出的各项建设任务落地实施,还必须加强组织实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强化部本级内部各有关职能单位工作协同对接,做好“三社联动”等民政业务协同,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执法的内部衔接;另一方面,要建立部、省两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部门的协同关系。

二是在创新数据治理上找出路。数据是21世纪最宝贵的资源,也是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的核心要素。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以数据流驱动业务流,以数据共享倒逼业务协同和流程优化,是确保“一库四平台”建设应用成效的关键因素。无论是推动相关办事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协同建设网上办事大厅,还是在“互联网+专业社会工作”“互联网+志愿服务”“互联网+慈善募捐”等各项具体工作,都必须注重强化数据治理,尤其是要加强数据质量管理,规范数据存储、交换、利用、更新、比对管理机制。应积极探索民政部门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模式和工作机制,创新数据汇聚模式,积极探索“物理集中”“物理分离、逻辑集中”等多种模式开展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确保数据“一数一源”、实时更新。

三是在开拓政社合作上做文章。“互联网+”的核心在于“+”,既要注重部本级省级的上下协同,业务技术的多维度融合,也应关注民政部门与社会力量的创新合作。社会力量是“互联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不可或缺的参与主体,是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局面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社会工作司)目前也已经与腾讯、阿里巴巴、百度、三六零等国内互联网龙头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治理,为公众提供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相关“互联网+”系列服务产品,丰富“互联网+”服务场景,做了诸多有益有效的探索。后续还应不断丰富创新完善政社合作新模式,充分挖掘、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切实发挥政社合力,给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赋予更多创新元素和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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