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权力 “加”服务
——延津县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 “放管服”改革
2018-10-24陈景涛王明先
文 | 陈景涛 王明先
近年来,延津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积极探索、创新举措,规范服务,在服务质量、效率、速度上做加法,在登记流程、材料、时限上做减法,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今年以来,累计接待群众咨询6200余人次,出具不动产查询证明2060份、登记证明3135份,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425本,依法合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9起,受益群众200余户。
提升服务做“加法”
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登记中心文明礼仪规范》《登记中心文明用语规范》,从群众进门、抽号、申请、受理、收费到发证的每个环节都制定服务规范,从登记人员的导询、接受材料办结过程中每个细节都制定标准。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增设阅览架等便民设施,设置意见箱、意见簿,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为不能亲自到窗口办理手续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开启直通办理,在申报材料上对外公布收件清单,群众提供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多个部门的业务。纳税业务在登记受理环节可同时在现场缴纳,通过并联审批、结果互认、信息共享,确保登记按承诺时间办结。
此外,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针对业务分类细化配套的服务制度,其中,窗口服务12项,档案管理7项,登记审核2项,内部事务5项,梳理完善率达到100%。更新升级服务模式,实现登记、交易、纳税“一体化”服务和“一站式”受理,采取“18窗口+”服务模式及预约上门、流动服务等形式,构建方便快捷的特色服务体系;以“便民利民、优质高效”为目标,开展争做“对人真心、办事诚心、工作耐心”的“三心”干部,及态度端正、文明礼貌、形象良好的优质服务窗口活动。
压缩时限做“减法”
该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创新工作机制,着力在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上下功夫。
减材料。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实施意见》,制作完善20余种常用不动产登记办事收件材料清单,实行共性申请材料备案制;制定《延津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南》,使登记业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再上新台阶。
减流程。规范和细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流程,将预告抵押转抵押权登记等10种登记类型由8个流程优化为4个流程,将9种注销登记、4种查封登记由8个流程优化为3个流程。
减时限。将10种首次登记类型办结时限由30个工作日减少至10个工作日,将预告抵押转抵押权登记等10种登记类型的办结时限由30个工作日减少至3个工作日,将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等28种登记类型办结时限由30个工作日减少至5个工作日,将9种注销登记办结时限由30个工作日减少至1个工作日,登记效率提高76%。
转变作风做“表率”
该中心以“敢担当、转作风、争一流”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主动构建“亲”“清”政企关系。
设专人对办理登记业务的银行、房地产企业等单位,在办理登记时应提交的共性申请材料进行备案,并在内网发布,收件、受理人员实时共享.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讨论,对不动产登记疑难问题、历史遗留问题,采取一事一议,通过股室定期研讨会、登记中心业务评审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等方式,破解难题。多次组织召开 “放管服”企业面对面座谈会,与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一对一解答问题,并认真记录、梳理归档、建立台账,归口办理、立行立改。与邮政速递延津分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开通邮寄到家业务、企业贷款到期提醒业务,由企业自主选择预约办理。开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更新登记规范表格、要件清单等信息。
作为新乡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单位,延津县在数据整合、流程再造、窗口建设、便民利民、资料管理和安全保密等方面收获了丰硕的成果,并率先颁发了全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加强试点工作总结,专门组织安排人员,逐条逐项认真梳理,并制成规范的示范文本供其他县市借鉴,先后有50 余家单位来参观学习。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推绕拖”“事难办”问题专项整治,全力解决为民服务意识淡薄等作风问题及“微腐败”等违反廉政纪律问题。通过建章立制、创新服务、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监督管理、执纪问责等举措,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