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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的婚姻与“北漂”

2018-10-23傅光明

书屋 2018年10期
关键词:拉丁文北漂威尔

傅光明

一、威尔的拉丁文

能想象吗?莎士比亚青少年时代的英格兰,正规教育是拉丁文的天下,理由很简单,拉丁文是上流社会和国际交往的语言,下里巴人才说英语。因此,小学根本不允许升入高年级的男生说英语,所有家庭也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说拉丁语。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对于天主教徒来说,拉丁文是“与上帝沟通的语言”。

距威尔家只有三百码远近的斯特拉福德镇文法学校没留下任何关于威尔的记录,对他到底是否上过这所学校、几岁入学,以及学过几年拉丁文,只能推测两种可能性:

第一,按威尔的小康家境,他就近在这所文法学校接受免费教育(当时,女孩子尚被排除在中小学和大学教育之外)。威尔每周上六天课,夏季每天从早上六点(冬季从七点)到下午五点半,其中上午十一点放学回家吃午饭。课程有拉丁文、英文与拉丁文互译、背诵拉丁文诗歌和散文,还有《圣经》文本分析等。

对正当调皮捣蛋年纪的小男孩儿来说,死记硬背的课程刻板无趣。或因为此,等莎士比亚写喜剧《皆大欢喜》时,便在第二幕第七场中借忧郁的杰奎斯之口,表达出人在求学阶段普世性的苦衷:“哭哭啼啼的学童,背上书包,脸上闪着晨光,像蜗牛爬似的极不情愿地去上学。”那时老师体罚学生很厉害,谁说不好拉丁文,就抽谁一鞭子。

第二,威尔在这儿学了八年拉丁文,包括学习语法、逻辑和修辞,可能还学了普劳图斯、特伦斯和维吉尔等古罗马诗人、剧作家的诗歌、戏剧。古罗马大诗人奥维德的《变形记》堪称少年威尔的最爱。开始写戏以后,他经常把《变形记》拉丁文原著,与比他年长些的翻译家亚瑟·戈尔丁的《变形记》英译本,做对照阅读。无疑,这部《变形记》是《仲夏夜之梦》、《罗密欧与朱丽叶》等早期莎剧重要的灵感来源。

假如威尔真受过八年的拉丁文正规教育,他的拉丁文语言根底应十分厚实才对。但据威尔的朋友,在威尔死后七年的1623年,为威尔编辑出版“第一对开本”《莎士比亚戏剧集》的剧作家本·琼森所说:莎士比亚拉丁文懂得不多,希腊文会得更少。

若果真如此,莫非莎士比亚没上过文法学校?莎士比亚的拉丁文是自学成才?有关莎士比亚的悬疑不少,并不差这一个。

不管怎么说,威尔的文学想象力最早源于拉丁文诗歌,从他早期悲剧《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里能找到奥维德、塞内加以及罗马史学家们的影响;从《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这四大悲剧每一部无一例外“流血”的结尾,都能看出塞内加擅长的“流血悲剧”的影子。

二、 威尔的婚姻

从伦敦马里波恩(Marylebone)站坐火车前往“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福德”(Stratford-upon-Avon)十分方便,出站以后,即便不用导航,跟着人流顺大街步行,很容易就能找到那尊立在亨利街口的小丑(弄臣)雕像,那是《皆大欢喜》中的“试金石”。因为在这站下车的人,大多是冲着威尔出生的房子来的,莎士比亚故居就在这条街上。

先在“莎士比亚中心”买票,票分两种,全票包括五个景点:故居(莎士比亚出生地)、“新地”(莎士比亚写戏挣了大钱之后买下的带两个花园、两个谷仓、十个壁炉的豪宅)、霍尔园(莎士比亚女儿苏珊娜和女婿霍尔的家)、安妮·海瑟薇小屋(莎士比亚夫人的娘家)、玛丽·阿登的都铎式农场(莎士比亚的母亲家);普通三联票只包括前三个景点。因大多数游客会选择从伦敦当天往返,时间紧张,只能割舍后两处景点:从故居步行去安妮小屋至少半小时;从故居开车去阿登农场至少十五分钟。

如果时间允许,一定要去安妮小屋。这里留存着莎士比亚的爱情记忆。据说,威尔当年就坐在安妮家客厅壁炉旁的那条高靠背长凳上,跟安妮谈情说爱。

不过,长凳上有一本摊开的小册子,上有两页说明,左页写着:“安妮弟弟巴塞洛缪的直系后人玛丽·贝克告诉来访者,安妮和莎士比亚坐在这儿情话绵绵。”右页写的是:“玛丽花六便士买下这条更像十八世纪、而不是十六世纪的长凳。”如此说来,这条长凳并非原物。

其实,按今天的说法,没谁知道威尔和安妮如何相识、相知、相爱,留在他俩身后的只有简单的三个事实:

第一,1582年11月,十八岁的威尔与比自己大八岁多的安妮在镇上结婚。按当时婚俗,男人一般会娶比自己小两岁的妻子,像威尔这样实属罕见。

第二,俩人的长女苏珊娜受洗时间是1583年5月26日,由此可知,安妮未婚先孕。这对一个天主教姑娘来说不是什么光彩事儿,因此,一直有这种猜测:性欲似火的安妮大姐勾引了情欲正旺、尚未成年的威尔小老弟,以怀身孕逼婚。按当时法律,男性十九岁才算成年。

第三,婚后,新婚夫妇与莎士比亚一家人住在亨利街。1585年2月2日,夫妇俩的一对龙凤胎哈姆尼特和朱迪斯受洗。

1585年,二十一岁的威尔离开结婚三年的妻子和三个孩子,前往伦敦,由一个乡下人变成一名“北漂”。他的要求十分简单:挣钱,过好日子。

对于这对结婚三十四年的夫婦是否感情和睦,人们几乎全从威尔1616年1月拟写的遗嘱来推测。简言之,因儿子哈姆尼特早于1596年11岁时病逝,遗嘱把几乎所有财产都留给长女苏珊娜,给次女朱迪斯和几位至亲各留一份财物,而留给安妮的只有家中那张“第二好的床”。人们由此推测:莎士比亚早烦死这个老婆了!

去年9月参观莎士比亚的“新地”豪宅时,笔者特意请教一位义工如何解释这句遗嘱。义工回答:“那是他们的婚床,是他们夫妻感情最好的纪念!”言外之意似乎是:老威尔心里明白把财产留给一个六十岁的老太婆毫无用处,不如让她在自己的婚床上安享晚年。

谁说得清呢!

三、威尔偷过人家的鹿吗?

尼克·格鲁姆的《图识莎士比亚》是本薄薄的小册子,写来十分有趣,配图十分好玩儿。在书中,格鲁姆对民间编排出许多关于莎士比亚青年时代的故事调侃说:“莎士比亚生平细节的缺乏,很快由神话得到加强。有人认为,约翰·莎士比亚是位屠夫,由此引出威尔学习屠宰的传言:‘他屠宰小牛时,会高调地发表一番演说。这个环保的莎士比亚被一个传说演绎成罗宾汉式的人物,说他因偷猎了乡绅托马斯·路希爵士的一头鹿被起诉(还很可能遭到鞭打)。”

关于莎士比亚年轻时偷人家的鹿并遭鞭打,早被莎迷们当成真事,传得有鼻子有眼儿,说他跟几个酒肉朋友潜入当地治安官路希爵士位于斯特拉福德六公里以外的鹿苑,偷猎鹿和野兔,多次被抓,多次挨打,丢人现眼,最后在家乡没法儿混下去,这才来的伦敦。

故事还没完,说威尔为了报复,用尖酸下流的话编了一首题为“讨厌的路希”的歌谣,把它钉在高处。打油诗对路希的人品和他老婆的名誉进行攻击,迫使这位有权有势的乡绅为躲避羞辱,离开镇子一段时间。

再到后来,这个故事变得更神乎其神,说威尔为逃避因偷鹿带来的可怕惩罚,只身来到伦敦,举目无亲,穷得叮当响,靠給剧场看门、给没带仆人来看戏的人牵马,挣点儿活命钱糊口。慢慢地,这位被人唤作威尔·莎士比亚的服务生因特别有眼力劲儿出了名,以至于只要有威尔在,看马的差事谁也甭想抢走。

由以上传说,我们有理由对路希爵士家的鹿充满谢忱,试想,若非威尔作为一名偷猎者遭受鞭打,他根本舍不得离开乡下。

另外,有人说,失传的这首顺口溜《讨厌的路希》,是莎士比亚平生第一篇诗作。按格鲁姆所说:“在整个十八世纪,这首歌谣出现多个不同版本,直到后来有人质疑,路希爵士是否真的有过鹿苑。”

一句话,莎士比亚没偷过人家的鹿!除了路希当时并没有那处供威尔偷猎的鹿苑,更重要的是,路希是位德高望重、为人和善的治安官,即便他有私家带围栏的鹿苑,又抓住了盗猎者,他也不会鞭打偷猎者,因为那属于私刑,他不会干不合法的事。

当然,如同若没人信谣言,造谎者便要失业一样,时至今日,仍有人活灵活现地描述着莎士比亚如何偷了路希爵士的鹿,仿佛讲者的远祖曾跟威尔一起参加过每一次盗猎。

显然,威尔去伦敦并非迫于偷猎挨打躲风头,而是迫于现实的生活窘境,按时下的通俗说法是:父亲为还债抵押了田产;“高中”(文法学校)毕业找不着工作,在家待业;要养活老婆和三个孩子。简言之,为了自己和一家老小的生计,威尔只剩下“北漂”一条路:“祥子进城”,“混在”伦敦。

四、一个乡下小戏迷到了伦敦

1569年,斯特拉福德镇第一次迎来伦敦的剧团——“女王剧团”。那时,威尔的父亲还担任镇长。因此,五岁的小威尔很可能看了由“女王剧团”演出的历史剧《高布达克的悲剧》。这部写于1561年的戏,是一部讲述中古英国国王高布达克把国土分给两个儿子导致内战的悲剧。

后来,不时有伦敦的剧团来镇里巡演,比如“斯特兰奇勋爵剧团”、“埃塞克斯伯爵剧团”、“伯克利勋爵剧团”、“伍斯特伯爵剧团”、“牛津伯爵剧团”、“莱斯特伯爵剧团”、“斯塔福德勋爵剧团”等。

总之,年复一年,小威尔由看戏开了眼,成为一个地道的戏迷,在心里埋下日后演戏甚至写戏的打算。

至于威尔离开家,可能是因来乡下巡演的“莱斯特伯爵剧团”缺人手,捎他一起回的伦敦。也有可能,是他作为临时演员随某个巡演剧团到了伦敦。

简单一句话,1587年,二十三岁的威尔只身闯荡帝都。

依尼克·格鲁姆所写:“一开始,莎士比亚很可能只是一名受雇的演员,什么小角色都不拒绝。”因此,在一个演出季,因每天各种剧目循环上演,他“大概要学会演一百来个小角色”。

显然,演员经历对威尔写戏太重要了,这让他懂得舞台,哪怕在他后来成为“内务大臣剧团”的头牌编剧和大股东之后,只要有机会,或兴之所至,他便会登台客串个什么角色过瘾。他演的最著名的一个角色,是《哈姆雷特》中的幽灵。

格鲁姆援引最新的计算机分析数据说,莎士比亚在自己的戏里,“可能还演过《哈姆雷特》‘戏中戏里的演员甲、《仲夏夜之梦》里的提休斯公爵、《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里的黑人亚伦、《第十二夜》里的安东尼奥,甚至《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里的尤利西斯,还有各种各样的国王、老人以及合唱队成员,比如他演过《罗密欧与朱丽叶》里的劳伦斯修道士和合唱队成员,还出演过《理查二世》里冈特的老约翰和园丁”。

除了在自己的戏里饰演角色,他出演过本·琼森的《个性互异》和《西亚努斯的覆灭》。按文学史家约翰·奥布里的说法,威尔“演得极为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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