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礼记》中的孝道养老伦理思想
2018-10-23卢勇潘剑锋
卢勇 潘剑锋
摘 要:《礼记》包含了以孝道为内核的尊老、敬老、养老伦理思想,在国家和社会层面对孝道养老伦理思想进行了宏观阐释,家庭层面对孝道养老伦理思想进行了微观论述。其明确提出了“能养”“弗辱”“尊亲”孝道养老的三个层次,并将孝道养老伦理思想的基本内核以延伸和扩展,上升而为国家“致事养老”“学中养老”“天子视学养老”“恤老思想”以及社会层面的“天下子女皆孝子”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孝道养老行为规范,形成了一整套尊老、敬老、养老的思想体系。《礼记》中的孝道养老伦理思想有利于维护家庭团结和社会稳定,是整个社会道德规范的价值准则。要理性看待,公允评价其缺陷和不足;其尊老、敬老、养老思想体系可为当今社会解决孝与养老问题提供历史借鉴。
关键词:《礼记》;孝道;养老思想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8)04-0168-03
孝道与养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因素之一,孝道与养老相互交融,始终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明紧密关联,由于孝道和养老思想的影响,历经历代变革损益,其不断传承与沉积,形成了中华民族尊崇孝道,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礼记》是中国儒家的经典著作,包含着儒家行孝与养老的伦理规范,其中的孝道养老思想不只是单纯的孝敬父母,而是一种泛化的社会伦理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一、《礼记》国家层面的孝道养老思想
(一)实行“致事制度”,给“致事”老年官员以优待
“致事制度”是尊老、敬老、養老的体现。“致事”即“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是先秦时期诸侯国对于老年官员采取的类似于当今社会的退休养老制度。“大夫七十而致事。若不得谢,则必赐之几杖,行役以妇人。适四方,乘安车。”(《礼记·曲礼》),又说“七十致政乡大夫老有盛德者留赐之几杖,不备之以筋力之礼。在家者,三分其禄,以一与之,所以厚贤也”,又说“臣致仕於君者,养之,以其禄之半,几杖所以助衰也”(《礼记·王记》),国家重视对退休致仕官员的赡养,给予其三分之一或一半的俸禄,同时也赐以坐几和手杖等敬老养老之物等,以助衰老,以表敬重。《礼记·王制》“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者问焉,则就其室珍从。”天子或国君带奇珍异宝去探望杖于家、杖于乡、杖于国的老人,充分体现了社会上层对退休致仕官员的尊重。可见,退休致事的官员其丰厚的政治和物质待遇以保证其安然养老和继续为国家做贡献。
减免徭役和免除刑罚政策是对“致事制度”的补充。“致事制度”仅为退休的官员,而减免徭役和免除刑罚的政策其范围更为广泛,国家对有老人的家庭免除一定的赋税、徭役甚至刑罚是社会尊老、敬老、养老的又一重要特征。“五十不从力政,六十不与服戎”(《礼记·内则》)达到五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不用服劳役,六十岁以后就可以不用服兵役,又说“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礼记·王制》),有八十岁老人的家庭可免一子服兵役和徭役,有九十岁老人的家庭可免家人服兵役和徭役,以便家人可安心在家服侍老人,尽子女赡养之孝道。与此同时,对年事已高的老年人虽然有犯罪但可以免除其刑罚,“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礼记·曲礼上),这是对老年人赋役和法律上的特别照顾和优待,由此而形成对老年人敬重有加的社会风气。
(二)“学中养老”,设“三老五更”以教人孝悌之道
“养于学”是指将有智慧的老人奉养在学校,教人以孝悌之道,是孝道养老、尊老的一种表现形式。“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礼记·王制》),庠序皆为古代的学校,“国老”是指告老退职的卿、大夫、士,“庶老”是指一般睿智的老人。“国老”“庶老”皆为有德才之人,将其奉养在学校,是古之养老的得力举措,“养于学”旨在“养老乞言”教人以孝悌之道,为后人传授经验,推广教化,使之老有所养、老有所为。又说:“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而兼用之。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此为周代对虞、夏、商三代养老礼制的传承与发扬,并推广至诸侯之邑,为普天之下实行敬老、尊老、养老之礼制。
(三)“天子视学养老”,天子垂范以率吏民效仿
“天子视学养老”主要是祭祀先师先圣和行养老之礼。是“养于学”之“国老”“庶老”享受的崇高礼遇。“凡视学,必遂养老。”(《礼记·文王世子》)天子视学以示尊老敬贤,在大学之东序“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礼记·文王世子》),“三老五更”即养于庠序之“国老”“庶老”,“食三老五更於大学,天子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所以教诸侯之弟也”(《礼记·祭义》),可见,天子垂范,率行养老之礼,为五等诸侯和国人之楷模,也体现着当时社会尊老、敬老、养老的观念与社会道德规范。与此同时,养老礼仪在地方的表现形式为举行乡饮酒礼。孝道养老之“乡饮酒礼”是先秦以来流行于社会的一种民间仪式,旨在正齿位,序人伦,劝励民众尊老、敬老、养老。六十岁以上的不同年龄阶段的老人享有不同的特殊礼遇,“六十者坐,五十者侍,以听政役,所以明尊长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礼记·乡饮酒义》)此所谓“豆”即为奉养老人之食物,年龄越大之老者,其地位尊贵,菜肴丰盛,体现了时人尊老、敬老、养老之意。正如《礼记·哀公问》云:“政者正也,君为正则百姓从矣。”天子以身作则、不教而行倡行于上,五等诸侯及其民众仿效于下,上行下效,敬老、尊老、养老的社会风气必正而浩然。
(四)“抚恤养老”,常讫“独鳏寡”,给一般老年以基本保障
“抚恤养老”是指国家对一般老人的养老赐食政策。孝道养老这一基本的社会问题被泛化而纳入了整个社会道规范的范畴,国家尊老、敬老、养老涉及了社会的弱势群体。“少而无父者谓之孤,老而无子者谓之独,老而无妻者谓之矜老而无夫者谓之寡。此四者,夫民穷而无告者,皆有常饩。”(《礼记·王制》)国家对“穷而无告者”中的“独、鳏、寡”这些老年人“皆有常饩”,给予物质上的救济,为其提供保障,以养其老。与此同时,古制常于仲秋之月养衰老,“仲秋之月……是月也,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礼记·月令》),养衰老即为社会一般鳏寡穷困的老人,可见,国家对社会的弱势群体给予了特殊的照顾,且不说其成效如何,但“抚恤养老”这一尊老、敬老、养老的理念是值得提倡与学习的。
二、《礼记》在社会层面的孝道养老思想
(一)“天下子女皆为孝子”以明君臣之道,以利社稷稳定
《礼记·王制》云:“养耆老以致孝,恤孤独逮不足”,即提倡整个社会群体都要赡养老人以提高民众的孝心,从而达到“天下子女皆为孝子”的和谐局面。孝顺是为人的基本准则,天下人皆对父母奉事至孝是治人治世的基础和前提,“故孝弟忠顺之行立,而后可以为人,可以为人,而后可以治人也”(《礼记·冠义》)。与此同时,也对孝道养老的孝子之行提出了要求和准则,“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尽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礼记·文王世子》)更为甚者,将孝道养老上升到了国家层面,提出“父子君臣长幼之道得而国治”(《礼记·文王世子》),国家要求天下子女对父母要尽奉事之孝。一为减轻国家养老的负担,降低其成本;二为天下子女在孝道之中以明父子君臣上下之道,从而固守三纲五常以利于国家的稳定。国家通过“孝道养老”的教化为“天下子女皆为孝子”,孝子孝行必会推已及人,而在整个社会范围形成尊老、敬老、养老的社会风气。
(二)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为国人奉行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孝道养老的根本理念,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代表性、最为核心的文化基因之一,是对全社会孝道养老提出的要求。“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礼记·礼运》)大同社会理想的提出即为老年人都能得到尊敬和赡养,并可安度晚年,鳏寡独之老者亦能得到社会的关心和照顾,以能安心养老,而达到全社会老人都“老有所终”。可见,其主张把尊老、敬老、养老之孝道行为泛化至宗氏家族和整个社会群体,而达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境界。“睦于父母之党,可谓孝矣”(《礼记·坊记》),主张“入则孝,出则弟”,即在家能孝敬父母,出外能尊敬长者,把家庭尊老、敬老、养老观念推广到全社会,“这种由敬养自己的父母,推广到所有长辈老人的道德观念,体现了人的文明程度和中华民族的人道主义精神”[1]。“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成为人们奉行的行为规范和全体社会成员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要求人们孝敬自己的父母长上的同时,用同样的感情去敬爱全社会的老人。
三、《礼记》家庭层面的孝道养老思想
(一)孝道养老“能养”“弗辱”“尊亲”依次递进
《礼记》明确指出,孝道养老分为三个层次。“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礼记·祭义》)。孝道养老的第一层次是“能养”,即给父母养老送终,如果连养老送终都做不到那就是不孝。第二个层次是“弗辱”,即不打骂侮辱父母;第三个层次是“尊亲”,即言语、行为和内心都能尊敬父母。
1.孝道养老之“能养”
孝道养老之“能养”,是指对父母的物质赡养,是子女行孝道最为基本的内容。《礼记》认为,孝养父母首先要从照顾父母的饮食起居开始的,在传统农耕社会,物质条件匮乏,温饱亦成为一种奢求,故“能养”尤其要注意饮食方面,《礼记·内则》指出“孝子之养老也”要“以其饮食忠养之”。即孝子赡养照顾老人要为其提供基本的物质需求,特别注重老人的饮食,养年老之父母要选择其在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所需,“五十异粮,六十宿肉,七十贰膳,八十常珍,九十饮食不离寝,膳饮从于游”(《礼记·王制》),是对过去物质不够丰富社会时代的一种社会理想和追求。然而,何谓“能养”呢?“烹熟鲜香,尝而荐之,非孝也,养也。”(《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行孝道仅停留在饮食这一物质层面,非孝敬也,而是赡养父母。故能够赡养父母,是为人子女最为基本的责任和义务,这是孝道养老的最低层次。
2.孝道养老之“弗辱”
《礼记》对孝敬父母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那就是“弗辱”。“子云:小人皆能养其亲,君子不敬,何以辨?”(《礼记·坊记》)说的是小人都能够赡养父母,君子要是对父母不尊敬,无法区别小人和君子行孝道养老的行为。何谓“弗辱”?“弗辱”是从反面来说,从正面来说,就是尊敬,就是要尊敬父母,不让父母受到羞辱。也就是孔子所說的“不敬,何以别乎”的这个层次。这一方面是指子女在父母面前对父母要有直接尊敬的态度。另一方面,指“不辱其身,不羞其亲”(《礼记·祭义》),就是在父母不在跟前的时候不要做什么不得体、不好的事,以致让父母的名声受到影响。如《弟子规》所言:“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即不让父母“弗辱”才是养父母之心。
3.孝道养老之“大孝尊亲”
“大孝尊亲”,是孝道养老的最高层次。何谓“尊亲”?“尊亲”就要给父母以精神上的慰藉,以父母之乐为乐,尊重父母的意志。“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礼记·祭义》),“《礼记》阐释敬让之道,坚持道德规范与道德情感的统一,且特别重视道德情感的发挥。”[2]事奉父母,重要的是子女从内心发出对父母的真诚的尊敬之情,保证父母在精神上得到欣慰,使他们心情愉悦。“大孝尊亲”这一孝行体现在生活的各个层面,从日常起居的“冬温而夏清,昏定而晨省。”(《礼记·曲礼上》)、“父母在,不称老,言孝不言慈。”(《礼记·坊记》)“父命呼,唯而诺,手执业则投之,食在口则吐之,走而不趋。”(《礼记·玉藻》)等的家居之礼到“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复故。”(《礼记·曲礼上》)做到父母有疾,子女有节,能养、弗辱、尊亲不断递进和延续,相互交融在一起,无不体现了古代家庭伦理特征和行为规范的导向。可见,尊老敬老养老是儒家孝道的重要内涵,是天子垂范的引领而为社会各阶层吏民自觉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
(二)孝道养老之“谏铮”
“谏诤”即子女对自己父母的过错进行劝谏。《礼记》强调孝,但反对子女对父母盲目顺从,倡导子女在注重方式和态度的前提下合理劝谏。“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礼记·曲礼下》)在“子之事亲”上,其明确了子女在谏诤中的方法,以使父母感动,改正错误。《礼记·内则》载:“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父母有过失的时候,要下气仪声微言相谏。父母不接纳进谏,则要对父母更为敬重孝顺,使其主兴再行进谏;如致使父母不高兴,则与其让父母得罪于乡党周闾,宁可自己对父母进行多次苦谏。如谏诤使父母震怒、不开心,就算父母用鞭笞打孝子至其流血,为人孝子者也不能怨恨,而要待父母更为敬重孝顺。父母在日常的生活过程中亦有错误,为人子女就要对父母进行“谏诤”而使其不得罪乡里乡亲,谏诤在宗法制度三纲五常伦理背景下,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而在对父母“谏诤”的时候,要“柔声以谏”,注意劝谏的方式方法,否则让父母丧失了颜面就与“弗辱”相背离了,那就是不孝。可见,“谏诤”是以对父母的尊敬、孝敬为前提的。
(三)孝道养老之“报本反始”
“报本反始”意为受恩思报,不忘所自,返本复初,是孝道养老的延伸,如《礼记·祭统》云:“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善事父母”有“事生”和“事死”两个层面,“事死”是为人子女对孝养基础上的延续,以对先人表示追思和敬重。“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礼记·中庸》),其强调侍奉死者如同侍奉生者,侍奉已亡者如同侍奉现存者的极致之孝。“虽父母没,没身敬之不衰。”(《礼记·内则》)“事死”在传统孝观念中是很有分量的,是对先人继续尽孝养之道的一种方式。“事死”最为主要的表现就是丧祭之礼,“祀乎明堂,所以教诸侯之孝也”“祭者,孝之本也已”(《礼记·祭义》)其明确指出了祭祀之旨在乎教化,教化后人继孝以报答先祖、感恩先祖、不忘其本,以表孝子“报本反始”之情感。
四、《礼记》中孝道养老伦理思想的评价
《礼记》在国家、社会和家庭三个层面包含了全面而丰富孝道养老伦理思想,既有国家和社会层面对孝道养老的宏观阐释,又有家庭层面对孝道养老的微观论述。在古代宗法制度下,《礼记》所倡导的孝道养老伦理思想,是维系家庭内部关系的纽带,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从“天下人人皆孝子”家庭的孝养父母至国家和社会层面“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尊老、敬老、养老理念,在当下仍有积极意义。同时,《礼记》由于受其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其孝道养老伦理思想不可避免地存在著缺陷和不足。
(一)家庭层面
《礼记》之“能养”“弗辱”“尊亲”以及“谏铮”和“报本反始”等孝道养老伦理思想的基本内核在现代家庭伦理道德建设的根基源泉。“报本反始”当为人最为基本的道德根基,感恩在现代社会具有普世价值。“能养”“弗辱”“尊亲”以及“谏铮”可为家庭伦理道德建设提供了不同层面孝道养老思想的标准,现今社会之中家庭养老仍为主流,而家庭养老与孝道自古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成为一体。扪心自问,当今社会为人子女真正能够懂得对父母长上“能养”“弗辱”“尊亲”这三个层次的又有几何?能与父母长上合理沟通,合理“谏铮”者几许?在三纲五常、伦理分明的等级制度下,谏铮是一种在现实生活中几近不可能实现的伦理诉求,但其倡导不绝对盲从的理念是值得肯定的,其对于反对愚孝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国家层面
《礼记》之“致事养老”“养于学”“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