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云集 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3C认证工作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认证指定机构工作会议纪实
2018-10-23文/佚名
文 / 佚 名
我国的电动自行车是民众出行的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但从目前电动自行车的发展状况来看,电动自行车在速度、重量等方面,超标现象日益严重。电动自行车的机动车化倾向越来越明显,如果对此不加以进行有效控制和引导,电动车事故发生率将有可能不断上升。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如何从源头对电动自行车的安全运行进行有效监管,成为目前交通执法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应着重考虑研究的问题。而对电动车进行3C认证,是行业内专家学者普遍看好的政策措施。
2018年8月1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TC12摩托车及部件技术专家组电动自行车专业组召集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认证(即3C认证)指定机构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承担电动自行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和检测工作的5家指定认证机构和19家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与会的相关领导、行业内知名的专家学者和行业企业高管就电动车3C认证、电动车新国标等业内人士关心的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议由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主任、TC12组长刘欣主持,他表示,推进电动自行车行业的3C认证,对于整个行业而言,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他说:“对电动自行车进行3C认证,是政策管理非常大的一个转变。依靠强制认证管理制度,来提高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准入标准,不仅是规范电动自行车行业自身健康发展的要求,也是维护公关安全的重大举措。”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薄昱民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各指定机构把握好电动自行车认证、检测工作的统一尺度,规范、维护市场秩序,实施全国质量战略。薄昱民在会上通过解读“三定方案”“五大执法体系”“认证认可的质量基础建设”“认监委定位”等内容,强调了认证和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对如何做好电动自行车强制性认证工作提出6个到位:“重视到位”“认识到位”“设计到位”“实施到位”“服务到位”“合作到位”,并希望各机构能够充分重视、认证贯彻和执行认监委的要求,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性认证工作。
此外,认证监管部副主任王昆介绍了电动自行车强制性认证工作进展,并要求各指定机构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做好实物质量提升和把控。TC12技术专家组秘书贺文杰介绍《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检验规范,并进行技术议题讨论。各指定机构负责人介绍了电动自行车认证、检测前期的准备工作与进展情况,并作出质量承诺和公正性承诺。
此次会议为确保电动自行车行业3C认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平稳过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主任、TC12组长 刘欣(左)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 薄昱民(中)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监管部副主任 王昆(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