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国际金融合作问题探究
2018-10-22刘明申
刘明申
摘 要:“一带一路”战略是我国发展对外经济的重要战略,在国际金融体系中,中国的国际实力在逐渐增强,金融利益诉求也越来越大,这打破传统金融大国主导的国际经济秩序,为了能在国际金融合作维护我国的金融利益和金融安全,我国在“一带一路”的战略下,和沿线国家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命运、责任共同体。本文主要针对“一带一路”战略中国际金融合作新机制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一带一路”;国际金融;合作机制
“一带一路”战略是中国维护自身在国际金融合作中的利益和安全的重要阵地,只有积极开展全球性的多边、多层次、积极的金融外交,才能让世界金融合作的规则、机制、方式、组织架构更趋于公平合理。促使金融资源在各国间有效合理配置,保护相关国家的金融利益,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
一、建立健全世界范围内的符合市场经济的合作制度和金融规则
1.运行规则。由于“一带一路”所涉及的一些国家在金融运行上有很多不足之处,诸如市场经济主体不成熟、市场信用环境较差,市场体系和金融体系不健全、市场环境不完善、产权界定不明晰、金融深度与创新不足以及基础设施落后等,要建立健全与国际通用规则一致并符合市场的制度的规则,能更好地消除彼此间的差异和冲突。
2.金融合作框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还处于初步启动的阶段,要消除各国戒心,增加凝聚力,就要切实为参与的各国带来实际利益,让各主要参与国获得共赢局面,增加沿线各国合作的积极性。
3.维护金融合作的可持续性。我国要把政府行为和个人行为相结合,让两种力量都为“一带一路”沿线的金融合作的可持续性做出贡献。
二、开展金融外交实现中国的金融战略目标
1.扩大货币同盟的国家数量。在金融外交方面,我国应该继续扩大与关键国家和友好国家的金融和货币合作,增加货币同盟的国家数量。
2.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要积极鼓励关键商品的出口国用人民币计价,促进人民币的结算业务的发展,签署多边货币互换协议,积极鼓励重要的友好国家以人民币作为外汇储备,提升人民币储备货币的地位,增强人民币的国际信誉。
3.加大组建以我国为主的国际金融组织的力度,可以让我国通过制定国际金融战略规划、主导国际金融组织、对现有国际金融机构进行改革、增加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向国际金融机构输送大量的高级职员等方式去完善国际金融治理,让中国在国际金融和货币合作的地位更高,更拥有话语权,维护我国的金融利益和金融安全。
三、“一带一路”战略下国际金融合作要有高效、盈利资金运行机制做保障
1.优良的市场业绩。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不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是要贯彻和配合政府政策意图,让社会资金投向基础设施、重点产业等项目,但应保证优良的市场业绩,让资金和项目机构可以持续发展下去。
2.多样化的资金来源渠道。通过“一带一路”战略中与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更合理、科学、全面、多层次的进行资金统筹配置,让沿线国家更好的支持周期长但社会回报率高的项目。
3.建立低成本中长期融资机制。要以政府和市场为依托,先从沿线国家的外汇储备发行国债,在转向国际市场进行融资,更多的要以沿线国家的货币定价发行,降低中长期融资的成本。
四、多种方式相结合,选择性的开展金融合作
1.政府和大型银行多种方式共同推动金融合作。除了依靠政府力量开展“一带一路”的国际金融合作外,还应该发挥大型银行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关系和作用,让其与政府配合,更好的推动与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
2.实现国内与国际金融的良性对接。通过国际金融合作可以更好的帮助国内企业实现销售,获得经济效益。還可以吸引国家金融资源来我国投资,并能通过金融外交解决部分政治问题。
3.金融合作区域要有选择性。在选择金融合作区域时,优先选择与我国相似度高、联系更紧密的亚太地区和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机构。
五、增强“一带一路”战略中国际金融合作的信息平台建设
1.建立各国银行间的客户共享机制。本着共赢的原则,我国可以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银行金融机构建立客户资料共享机制,更好的坏账风险。
2.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在市场、客户、产品、技术、服务等方面进行信息互通和交流,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对经济热点问题交流看法,寻求解决方案。
3.完善各国银行信息披露制度,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要让各国意识到信息披露的重要,协调各国间经济、金融、银行方面信息的披露,形成最低披露程度标准,保证各国信息披露的统一和真实。
六、创新金融组织架构加大金融合作力度
1.借鉴多边开发银行的经验,创建新的银行合作组织。我国应借鉴多边开发银行的建设、运行、治理的经验,根据我国实际的金融情况创新的进行改进,建立我国主导的专属银行合作组织。
2.增加和多边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的力度。通过增加与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多边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更好的完成“一带一路”的战略目标。
3.各国相互设立银行。“一带一路”项目的逐步开展,必将带来我国同其沿线国家的贸易和金融业务数量的增加,应该鼓励各国通过适当的降低金融机构的互设门槛,来互相设立银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4.各国间应该增设中央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为了更好地办理各国间的结算业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以增设国家间的中央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可以更好的进行金融信息交流和金融监管的合作。
七、建立全方位、多样化的金融合作机制
1.亚洲国家更适合松散、软约束的金融合作模式。亚洲的金融合作建立的是最松散的区域性金融合作机制,采用政策对话和经济监督机制,是亚洲地区参与国家最多,历史最悠久,合作时间最长的金融合作方式。由此可见“一带一路”所倡导的制度松散、软约束、低标准的金融合作模式,与亚洲国家的特点更相符,根据开放性和多样性。
2.建立高效、快速、方便的金融交流平台。
(1)金融合作议事。在多国总理定期会晤的前提下,建立银行合作委员会以及央行和财长对话机制,让各国的金融专家和专业人员多进行交流和沟通,针对多国银行间的具体合作和技术协调进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定期进行多边对话和业务交流,促进多边或双边合作的达成,并监督各种协议落实情况。
(2)金融合作战略协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要一起对金融合作策略进行研究,制定出科学规范的合作框架,对金融信息通报、金融机构联系、金融风险防范、金融产品互入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战略制定,实现各国间金融资源的扬长避短,互为补充,让区域金融竞争力显著提升。
(3)仲裁和危机管理机构。设立仲裁和危机管理机构来对各国间的政策和利益冲突进行磋商解决,对金融监管的透明度、金融政策协调、相关信息披露以及在这些问题上的深度共识进行协调。
3.我国金融合作要以双边合作为主。当我国的贸易伙伴国家要重新安排对外经济部署时,就很有可能与我国签署金融合作协议,我们应该本着双边合作的态度,增加货币金融合作的深度和稳定性,让区域经济合作更深入。
4.深入进行多边合作。“一带一路”提倡是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的发展战略,是从全球各个国家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出发的,體现了南南合作和南北合作的不同优势,是为了共同的发展。所以我国应该深入进行多边合作。
八、要妥善处理各国间的国际利益关系
处理好我国和金融大国的关系。特别是与美国、日本和印度的关系。针对各国不同的金融利益诉求,找到合适的金融合作机会,打消他们对中国的顾虑,争取运用协商的方式进行各国间冲突和分歧的协调工作,积极争取与更多的国际开展金融合作。
增加中国与发展中国间的政治信任度。发展中国家是我国金融合作的重点,要加大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减少短期利益冲突,要互信互利,对共同关注的国际问题达成共识,在金融领域的合作要扩大范围进行深层次的沟通,在进行金融合作选择时要选择与我国金融发展模式互补、我国有充分话语权的国家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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