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形势下如何开展标准信息服务工作
2018-10-21鲍向荣
鲍向荣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社会对于标准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对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迫切希望标准信息服务具有深层次、专业化和个性化的服务。本文在分析我国标准信息服务现状的基础上,浅析目前我国标准信息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借鉴西方标准化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提出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标准;标准信息服务;服务的专业化个性化
中图分类号:F27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44(2018)30-0020-02
标准,作为科技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保障之一,既是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管理和调节产业发展、体现科技创新能力、展示国家软实力、在处理国际事务中抢占优势地位的重要手段之一,越来越为社会公众、企业、政府机构所重视。
1 我国标准信息服务现状
标准信息服务,是指标准文献服务机构以所收藏的标准文献为基础根据用户需求,向用户提供标准及相关信息的过程。
目前,我国的标准服务工作主要由标准化管理机构、标准出版社、中央以及地方各标准化研究院所属的标准文献部门以及数据提供商来完成。主要向政府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民间组织提供标准检索、标准原文传递、标准查新、标准有效性确认等服务。
2 我国标准信息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多数标准信息服务机构已经通过网络化提供服务,但是服务上仍以标准文本传递和标准代售服务为主,同时辅以提供标准查新、标准有效性确认、企业标准评估等服务。服务的同质化严重、服务粗放、服务层次低、服务被动。绝大多数不能提供深层次的标准信息知识服务,服务专业性也不足,很难满足用户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2.1 服务深度不够
从技术上看,我国很多标准信息服务机构仍采用手工方式建库、人工录入数据。虽然一些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已经开始尝试对标准文献的引用、废止、替代等信息进行揭示,但是,这些距离用户所期望的标准信息服务机构快速、高效的提供文献分析结果、针对定题完成情报分析的目标还相距甚远。在国外,像ISO、IEC、ITU等三大国际标准化组织及美国、英国等主要发达国家的标准制定机构开展了不同程度的扩展服务活动,提供标准文献知识关联网络检索,我们在此方面的工作还有很大差距。
2.2 服务专业性不强
对于很多服务人员而言,虽然可以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但是为用户提供专业性较强的知识服务就变得非常困难。主要因为标准涉及学科广、专业性强,服务人员不可能精通所有行业、学科,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知识服务培训,无法集成和组合馆藏资源和现代化检索工具,为用户提供专业化、系统化、深层次、全方位的服务。所以,必须建立各行业的标准专家库才能为用户提供专业性的服务。
2.3 提供标准文献服务受到版权制约
标准,是对现有技术和实践经验进行大量分析研究,按照固定格式概括和提炼的成果。制定过程需要参与者付出大量的创造性劳动,因此符合版权规定中作品的构成要件。在国外,由于标准的制定主要是民间机构,版权归于制定者,受到版权法的保护,因此,任何使用标准的主体均需要遵守关于版权的法律条款向制定方支付一定的费用。
我国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目前主要是由政府机关主导。新的《标准化法》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所制定出的标准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内容国内法学界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由于标准文献的特殊性,目前,我国还没有界定标准文献合理使用明确的法律条文,标准信息服务机构对于标准文献的保存权、复制权、对外服务权等是否合法,都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在利用这些文献进行服务时也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我国标准文献服务内容单一,缺乏深层次知识服务,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普遍较低,无法满足用户越来越个性化的标准文献需求;标准文献的版权问题没有明确的界定和解释,对外服务存在着法律风险。
3 对策及建议
新时期,企业、社会对标准信息的需求更迫切,并且从传统的信息服务向知识服务转变,更加希望标准信息服务机构提供指标比对、情报分析、智能推送等深层次多角度的个性化服务。标准信息服务机构要充分考虑用户的需求,结合不同行业特色,以客户为中心“量身定制”,如:新产品开发、转型升级、采用国际标准等,提供综合分析,对比等服务,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减少或避免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3.1 拓展标准信息服务深度
随着信息化、智能化加工系统的出现和全文检索技术的日益完善,标准信息服务机构不再单纯的对标准信息收集、加工、存储和提供一般标准信息的查询服务,而是在知识层面高度满足用户对标准信息的需求,真正为科研创新活动提供有效和可靠的技术支持,使用户得到动态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标准信息知识服务。
3.2 标准的指标比对服务
由于标准涉及领域广泛、体系复杂,因此,需要打破传统处理模式,对标准的加工应深入到标准所包含的知识单元中去,借助全文检索、文件碎片化等技术将标准中的重要参数和技术要求进行识别和提取,建立内容揭示数据库,用以实现技术条件和参数的指标检索、对比检索、聚类检索、体系检索和条款检索,向用户提供用于智能查询、科学研究、决策支持等目的的个性化知识服务。
3.3 标准信息情报分析服务
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时,常常会遇到因标准引起的一系列问题,特别是技术贸易壁垒的问题。因此,希望标准文献服务机构能提供基于文献的分析研判,帮助企业制定应对策略。这就需要标准服务机构联合相关领域的专家,针对企业的实际需求开展合作研究,提供诸如新产品研发、国内外专业领域比对、主营产品所用标准跟踪、决策分析等标准信息专题服务。
3.4 标准信息智能推送服务
建立一种通用、透明、智能的用户信息行为记录机制,分析用户的特征与个性化需求,拓展个性化服务内容。根据用户浏览和购买留下的信息,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自动推送用完户可能感兴趣的新标准题录信息。并能显示标准发生更新、替代、作废等变化,使用户及时掌握和获取到所使用标准的最新动态,并且按照新标准调整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
3.5 加强标准文献服务人员专业水平
随着社会逐渐向信息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标准信息服务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图书馆学的专业知识,具有信息收集和分析的能力,熟悉各国标准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同时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因此,要加强标准信息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这样才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3.6 重视标准文献的版权保护
目前,我国对于标准文献版权的法律规定還不明确,这不利于标准的制定,也对标准信息服务造成很大问题。因此,建议修改标准化法和实施条例,明确标准的版权管理分为两部分;强制性标准因其具有的法规属性,要视同一般法律法规,任何标准信息服务机构均免费向用户提供全文;推荐性标准版权归属标准的管理者,任何使用推荐性标准的用户均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条款,在合法范围内使用推荐性标准。
4 结语与展望
通过上述对我国标准文献服务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深刻认识到,我国虽然已经采取了网络化服务等现代化服务手段,但在标准信息服务领域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服务深度不够、服务专业性不强、标准信息服务受到版权制约等问题,很难满足用户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因此,我国标准信息服务机构需要不断努力,对标准文献进行深层次的加工,把分散的信息通过筛选、整理,从标准信息服务向提供标准知识服务方向发展,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深层次服务,同时加强标准信息服务人员专业水平,使标准在我国科技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引领和管理作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新战略的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1]李春田.标准化概论(第五版).北京,2010.
收稿日期:2018-9-16